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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104年10/15更新於869樓..二審判決有罪定讞--維大力蔡副總兼廠長散播文字誹謗罪)

維大力真的太可惡,從此以後不買維大力產品!!
這種態度讓我想起馬自達的出去現在@@

真是糟糕的廠商~



順便推廣 馬自達 出去現在圖片 http://d1.e-loader.net/r59vF0BXIl.jpg
微單眼-3C-家電-Altis買車心得-分享 http://york.thisistap.com/
小弟只能盡小小的力量 就是不買該公司的食品飲料

P.S這樣會不會被維大力告啊!!
挖洞給你跳 ˋˇˊ

六六六六 wrote:
小弟只能盡小小的力量...(恕刪)


雖然我不認識樓主,但是,從事發到現在,我已經拒喝迄今了...

樓主加油,消費者人權加油!

現在才跟到這篇 我以後也不喝維大力了
老天有眼

還你公道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原討論...(恕刪)
我也不喝維大力

不買該公司的食品飲料

cigs wrote:
個人不會去抵制這家廠商如同想要抵制的各位一樣只是個人的消費選擇,不如讓這個事件隨著定讞的判決而落幕。


看到這兩句話真的好好笑,前面說是各自的選擇,後面卻又說讓事情隨著定讞而落幕?你不想抵制,想讓事情落幕是你的自由,但判決定讞跟其他人是否要停止討論讓事情落幕是別人自由。
身為一個沒錢又沒閒的小小消費者,惟一能做的就是拒絕消費;至少月底的婚宴,我會鄭重提醒飯店不要採用相關產品。

bulibi wrote:
看到這兩句話真的好好...(恕刪)

這種文就像是把國字湊在一起
看起來很像中文
但文內卻沒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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