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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有人在餐廳內換尿布!


remo2919 wrote:
誰看得懂你在說什麼?

人家遇到說一說感受,至少那感受是真的,你沒遇過更沒處理過,是廢話個什麼?

養心?先養個智慧好不好...(恕刪)




<誰看得懂你在說什麼?>---> 我相信有"人"看得懂.

<人家遇到說一說感受,至少那感受是真的,你沒遇過更沒處理過,是廢話個什麼?>
---> 你怎麼確定我沒遇過呢? 好奇ING... 是廢話嗎? 哈哈...


<養心?先養個智慧好不好...>
---> 你是不是不知道文殊菩薩呢? 呵呵...有空上網查一下...應該對你會很有幫助.

alexlovem wrote:
<誰看得懂你在...(恕刪)

呵!
你又確定我不知道?

你就少丟文殊菩薩的臉,虧祂還是聰明才智的象徵...
管妹...是誰啊?

remo2919 wrote:
呵!你又確定我不知道?

你就少丟文殊菩薩的臉,虧祂還是聰明才智的象徵......(恕刪)


你看不懂 <?> 嗎?

文殊菩薩或許有幫到你吧?
<你就少丟文殊菩薩的臉> ---> 這都寫得出來,請繼續加油.呵呵...
alexlovem wrote:
你看不懂 <?...(恕刪)

寫得出來?

你有臉拿菩薩之名,要為你的駑鈍背書,還怕人說?
而且說的是人,不是菩薩,看不懂嗎
管妹...是誰啊?
這樓實在是蓋得太快了,超過我每天能追進度的程度。才兩天沒看,冒出太多文章,有不少篇點我名的回文,沒辦法一篇一篇回。只好挑重點,並濃縮在一篇裡回覆完畢,版面難免會變得比較長,希望這次能說得清楚。

其他看倌若覺得「還真TMD囉唆」,可先行轉台看一下HBO、倒杯咖啡、上個廁所、和家中的貓玩「Give me five」、或直接關電腦睡覺之類的,謝謝。

alexlovem wrote:
有人寫公園不是用來吃東西的場所,但中秋節時,政府還開放公園烤肉耶!
花錢去餐廳就一定是為了吃東西嗎? 不能是陪家人在裡面聊天的嗎?!
且此事件,樓主當下寧可不跟餐廳反應,而上01陳述.如果是他認為不對的事,
就該直接當下跟餐廳人員講明< 有人在餐廳內換尿布,這樣會影響到你與你家人用餐 >
我相信開餐廳的會顧及客人,一定會有效的去處理,且或許其他桌的客人也會感謝你,
但是樓主並沒有這麼做.

alexlovem wrote:
所以你認為< 在餐廳內換尿布 > 是不道德的事情嗎?
那麼樓主發現此事件,卻不及時跟餐廳反應,又算是什麼?!
當下默許嗎?事後再來PO 網...真有趣.
如果在餐廳內換尿布是不道德的事情,那樓主發現後當下卻不告知餐廳人員,
誰敢保證不會有第2次/第3次或是更多次換尿布的行為呢?
哈哈...也或許其他桌還有更多蓄勢待發的小嬰兒.

alexlovem wrote:
樓主當下沒有反應是因為沒必要嗎? 那為何事後又PO 網呢??
樓主當下有沒有能力做以下這一件事呢?
請餐廳服務人員<提醒>換尿布的父母<直接在餐廳裡換尿布會影響到其他人用餐>.
如果餐廳服務人員提醒後,對方真的不理會,樓主才PO 網陳述的情況下,相信會比較圓滿.

alexlovem wrote:
毛利鬼太郎 wrote:
這裡是「閒聊與趣味」版不是嗎?
覺得不妥的事上來反應上來吐吐苦水很奇怪嗎?

真的是一點都不奇怪,反正網路上什麼人都有...
你的舉例很有趣,寫的好像你所舉例的事情都沒有人會做.

嗯~~~他舉的例子確實有很多人會去做。不過,你去做了嗎?

在這個公開場合,正義凜然的你,能不能針對這個問題向大家說明一下,那些例子,你做了哪些?

usbkvm wrote:
今天如果你看不慣某種不對的行為,而這種行為又沒被法律所強制規定。
請出來當正義哥!
反應了,餐廳不處理,那這家餐廳也不是什麼優質餐廳,你大可不必繼續待著用餐。
之前說的要求餐廳退費,這有何不可?你大可大聲宣揚說有人換尿布太臭你吃不下去。
如果其他人也有相同感受,相信也會紛紛起義,我想這餐廳不可能不會處理吧。
反應了,該父母無動於衷,那這對父母的確是不要臉。
那這就要看餐廳的處理方式,最好的方式就是退費請該父母走人。
這些都比來這邊發文蓋大樓來的要有用處一點。
什麼事情都只會來這邊打嘴砲,有什麼用?

「都」只會打嘴砲?你要這麼想我也沒辦法啦!但還是請你往下看看我的說明。

juituung wrote:
有那麼嚴重嗎?給點同理心吧.
你去游泳池游泳時...
不也是喝人家泡菊花外加弟弟.妹妹OOXX之類的"神仙水"
你怎不叫人家滾蛋...
當下看到不去反應事後來這找暖爐
心態真的很可悲..

你這些文辭很特別啊,在這個公開場合,我認為每個人看了都會有些想法,請恕我上裱加框珍藏在這裡,供大家反覆琢磨。

不好意思讓你感到悲憫了,但請問你是怎麼個悲法?有流淚嗎?

看到不對的事情,你是否每件事當下都去反應了?若曾經有任何一件事你沒有當下立刻反應,你是否確實做到事後不對任何人陳述或檢討?

提醒你,如果連你自己都做不到你口中說的原則,你恐怕得對你自己感到可悲囉!

是否「心口合一,標準一致」?

對照這幾位在此論壇揭露的標準和原則:「遇到不對的事情,一定要站出來當正義哥。若沒有於現場當過正義哥,日後就不得對此議題向外陳述或檢討」。

不過我想請他們向大家說一下:對於看到的任何一件不對的事情,你是否「100%」、「一定」、「絕對」、「沒有例外」都會出面制止或檢舉?

若有任何一件沒有制止或檢舉,你是否能落實此標準和原則:「日後就不得對此議題向外陳述或檢討」?

在這個公開場合,你能不能針對這個問題向大家說明一下,你自己是否徹底貫徹你自己提出的標準和原則?

他們的答案,我想本樓的大部分人都正引頸期盼中。

這幾位說得正義凜然,好像全身上下都閃耀著正義的光芒,好似照得大家自慚形穢。但如果只是嘴巴功夫,說的和做的各成一套,那充其量不過是自己提燈打光罷了,要多亮就有多亮,影子要拉多長就有多長。

當然啦,如果避不回答,或是顧左右而言他,我拉不長你也吹不破你,也只能摸摸鼻子算了,我不會學你們沿途追殺的。

其實上面那一大段,可以簡述成幾句疑問句:

*).沒有當正義哥,是否同時也就沒有了發表意見的言論自由?

*).這幾位網友,是否如他們說的那番正義凜然,事事都站出來當正義哥從不例外,抑或只是嘴上功夫,憑主觀喜好挑著做而已?

*).如果他們也會視狀況決定要不要當正義哥,那前幾篇那些正義凜然的「訓示」,到底是說給我聽?還是說給他們自己聽?

都只會來這邊打嘴砲?

那我到底是不是如他們說的那種「都只會來這邊打嘴砲」的那種人呢?我想了又想,好像也不是耶!老婆和父母老說我愛管閒事,還警告我不要太雞婆,小心哪天惹禍上身。

我是收斂很多了啦!但偶爾還是會打110檢舉汽車佔用機車格、車禍幫忙打110、當面制止過違規停車、有店家只准來店客人使用公共停車空間,非客人一律趕走不准停,我與該店家爭論、勸誡過洗手間/茶水間放著自來水一直流的人、好言規勸捷運/公車插隊的人、好言規勸不要室內抽煙‧‧‧等等等。

每一例都能寫一篇文上來,但在他們幾位的正義光芒照耀下,我那些個卑微努力應該是太遜太掉漆了,所以從沒敢貼上來獻醜。

不過想想,好像有在M01貼過幾例,一例是打110檢舉汽車佔用機車格,一例是車禍幫忙打110,一例是當場制止違規停車。但與這兩位全身閃耀著正義光芒的正義使者比較起來,那光芒照得我自慚形穢渾身發抖,實在不敢再翻出來丟人現眼,也省得有其他人見獵心喜,改以「敝帚自珍」、「班門弄斧」的罪名來批判。

搞不懂的邏輯

話說回來,關於這幾位網友提出的標準和原則,看似高標準且極度要求自制,但還是有些邏輯想不通的地方。

首先是「遇到不對的事情,一定要站出來當正義哥」。

「遇到不對的事情」和「站出來當正義哥」為什麼會用「一定要」來連結?是否考慮過有可能存在著其他「沒辦法」、「不願意」、「不方便」的情況,使得這個「一定要」無法成立?這是第一個瑕疵。

「默許」或「認同」當然就不會「於當下制止或檢舉」,誰會去抗議已默許或認同的事情呢?但反向演繹,未「於當下制止或檢舉」為何會等於「默許」或「認同」?是否考慮過有可能存在著其他能打破這個等號的條件?這是第二個瑕疵。

簡單說了:認同當然就不會去抗議,但不抗議是否就代表認同?(白馬一定是馬,但馬一定是白馬?)

再來是「若沒有於現場當過正義哥,日後就不得對此議題向外陳述或檢討」。

某甲認同或默許當然就不會抗議,事後當然就不會檢討。但某乙不抗議是否就代表某乙認同或默許(白馬<==>馬?)?若存在著某種條件,使得某乙雖不認同但不得或不願抗議,不認同還是存在啊,事後檢討的言論自由為什麼不能成立?這是第三個瑕疵。

版規並未定義他們提的那個標準和原則,那個標準和原則也在邏輯(道理)上處處是瑕疵。我不認同某事,想要貼文討論或發表看法,卻又被這些人以一個不存在+不合道理的「啥」來約束我的發言權力和權利,請問這個「啥」的名號是姓「莫」名「須有」嗎?

你是正義戰士,還是凡夫俗子?

相信各位每天或多或少都會遇到看不慣或不順眼的事情,各位遇到後,是否每件「100%」、「一定」、「絕對」、「沒有例外」都會出面制止或檢舉?

如果答案為「是」,恭喜你,你是隨時義憤填膺且有自信打擊惡人的蜘蛛人或超人等級的正義戰士,全身上下必定是散發著無比閃亮的正義之光,維護世界和平的任務就非你莫屬了。

如果答案為「否」,例如像卑微的我,想必一定會有些原因吧!我搔了搔頭,隨便舉幾個想得到的可能性:

1).常見小惡,司空見慣,麻痺了。
2).勸誡後被反譏太多次,絕望了。
3).挫冰快融了、等一下要小考、上班快遲到了、連續劇快開演了、屎在滾了。
4).對方看來非善類,自覺無法像葉問打十個。
5).心中憎惡感還沒醞釀累積到小宇宙爆發的程度,說不定忍一下事情就過去了。
6).或許對方有苦衷。
7).這種事情通常是立場大於是非,情面大於對錯,運氣不好會演變成「豬八戒照鏡子」的窘況。
8).老子心情好,不想和你計較。
9).等一下還有Happy Happy的行程,不想惹事搞壞心情。
.
.
.
應該還有其他理由,但我就不囉唆了,點到為止。而我當天,就是5+6+7+8+9。這就是造成我當天「未於當下制止或檢舉」的條件,不抗議並不代表就是默許或認同,像這件事情就是存在著「不想無事惹事影響大局」的考量,實質上還是不認同。

的確,去餐廳可以吃東西,也可以陪家人聊天,但「看別人小Baby的尿布」和「當正義哥鬧對方或鬧餐廳」,絕對不是我當天去餐廳的目的!

當天剛出門就是直接前往這家餐廳吃飯,後面還有行程,一直延續到晚上十一點左右,吃飯只是整個行程的開胃菜而已。因為上述的5+6+7+8+9,所以我才斗膽犯了此等罪無可逭之罪,遭這幾位正義使者整棟樓裡來回追殺。

雖然我的前三篇回文沒有像這樣表列出來,也沒有寫出5+6+7+8+9這樣的數字組合,但我的前三篇回文已經都交代過其中的道理了,所以這是第四次說明。但似乎這幾位都直接無視,所以他們持續機械性地問著同樣的問題。這算不算是不爬文隨意發言的網路資源浪費呢?

理性討論 V.S. 炮火四射

前面有幾位網友理性平和地說出實際帶小孩外出的苦處,並提出當時的解決方法,或實在是逼不得已才在餐廳裡遮遮掩掩地換尿布。我覺得這沒有問題,且完全可以體諒。

前面就有人提到,若真的沒有地方可以換,連廁所也不行,到旁邊偏僻角落遮掩一下,這就是個方法。若真是這樣,大家一定都能體諒的,至少我就能體諒,甚至回頭一起責怪場地設計的不體貼。

(當天那個一樓餐廳是大飯店自營的一部份,廁所就是飯店一樓Lobby的洗手間,不狹窄也很乾淨(至少男生廁所就是),距離也不遠,只是要勞駕家長的屁股離開椅子移動到廁所。)

但這棟樓看到的,很多都是持著「我帶小孩好辛苦的,就算我做了什麼白目的事情,大家本來就應該要體諒我」的說辭,不想思考不想討論這件事情是否有更良善的解決方式,毫不客氣地鼓吹大家直接做白目的事,再對批評者放出「照顧小孩」這個大絕。

反對餐廳換尿布的人的火力是很凶,應該要收斂。但他們反的是上述這種「無理又放大絕」的人,要說義憤填膺,這不正也是一種「正義哥」的精神展現!真正有苦處,還能盡力提出補救改善方法的人,我相信他們一定不會被一起罵進去。

或許大家已經是司空見慣(真的嗎),但我還真的是頭一次看到在餐廳換尿布的景象。開這棟樓只是要分享一個見聞,聽聽大家怎麼看待這件事情,並不是要罵什麼。若真要罵,幾篇回應還能這般收斂,還怕缺辭缺字的嗎?

除了贊同或反對的意見分享,大家如果好好討論,這棟樓其實是可以演變成老手父母的經驗分享平台。以版上諸多網友腦筋反應之快,常常寫出神來一筆的絕妙爆笑文字,我相信大家腦力激盪一下,說不定可以想到很好的方法。

我前面提出父母兩人出動,一人抓一人清理,有網友說男生不能進女生廁所。如果爸爸進女生廁所,確實是不妥。但如果是媽媽進男生廁所,父母兩人一起處理小孩的尿布,我這個男生一點都不覺得有問題。雖然剛開始有些尷尬,但看到狀況之後,就會理解了。

更何況,當天還有兩個專門照顧小孩的女外勞,媽媽帶著女外勞進女廁所,又會有啥困難?說啥困難都不成立,只是願不願意而已。

那位網友還提了某親子網站的案例,但我認為,廁所又不是像更衣室或浴室穿少少或脫光光,小Baby也不是啥恐怖的小色鬼,應該不至於大驚小怪,說不定大家還搶著玩,兩個狀況根本不能類比。

如果是因為小孩上廁所,不管是小男生被媽媽帶進女生廁所,或是小女生被爸爸帶進男生廁所,我覺得這根本就不成問題。我自己就看過不知道多少次爸爸在男廁的馬桶隔間捧著小女生上廁所,或是媽媽在男廁門口盯著小男生使用尿斗,我完全不覺得有啥問題,相信本棟樓大部分炮火隆隆的網友也不會覺得有問題才是。
不知道要簽什麼的說‧‧‧

520papamama wrote:
樓主你也沒說是幫小孩...(恕刪)


時代是都不用進步嗎?

這一代那一代,你乾脆說明朝好了
人生難免鬼遮眼
不要拿小孩來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
生了小孩就要想辦法面對生活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不是提出問題來討論就覺得對方因為沒有小孩才會這樣說
單身的.不結婚的.沒小孩的都倒楣?
不是有小孩最大好嗎
這是一個禮貌跟衛生的問題
在餐桌上換尿布會讓人觀感不好
不要處處要別人體諒卻忘記體貼周圍的人

綠巨老人 wrote:
沒錯我在硬凹很花腦筋...(恕刪)


你的小孩成長只有一次

我的100年10月14日也只有一次

如果我百年難得一次的100年10月14日被破壞了

所以......我就活該嗎?(舉例啦!我只是舉例,您的想法真讓人不敢恭維)
人生難免鬼遮眼
把這個事件跟我老爸老媽(6x歲)說了。兩老表示驚訝!
因為以前是會讓小朋友穿開襠褲,在家附近跑,但是去餐廳,甚至家裡用餐時間,絕不在人面前換尿布!
廁所地板也可以換,寧願弄髒自己的外套給嬰孩墊在地板,也不幹這麼不尊重人的事。
父母的言行,及日常時展現與對人的尊重,對孩子的道德教育才有幫助。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要人怎樣待你、你要先怎樣待人〞這是道德的金律。
為人著想,不是要人為你著想。不是要人體諒你當父母的辛苦,而是先為餐廳裡所有人著想。
當父母是很辛苦,但更要有智慧。

孩子絕沒有錯,只有考慮不周的父母。

餐廳裡孩童要換尿布,可以有許多不必在眾人面前的方法。
廁所地板是一個方法,馬桶蓋蓋上也是一法。抱出餐廳找其他願意借廁所的店家也是一法。
在找方法之時,也頂多讓孩子多哭個幾分鐘而已。

兩老實在想不出有何理由可以在眾人用餐地點換尿布,可能只有〝懶〞這一點。

〝當父母帶嬰孩出去,只要做好計畫,想好應對方法,要去哪裡都不會是問題〞老母如是說。
〝如果父母常有不尊重人的舉動,會成為小孩的錯誤的榜樣,以後也容易反過來不尊重父母〞老父如是說。
〝有禮行遍天下,有理可不一定,我寧願你理虧,也要當個有禮貌、有計劃、會尊重他人的人〞老父如是說。

〝你說的這個事件是真的還假的?以前是常看到會在路邊家門前換尿布的,包括我也幫你在自家的院子換過,但在眾人面前又是在餐廳店家的桌上?不能想像!人家在吃飯給人家看到自己孩子的屎尿,那父母自己也會覺得丟人吧?〞

我家老爸國小沒畢業,老媽只有高職學歷。 透過此事件讓我覺得,
學歷不代表什麼,作人有沒有智慧才是重點。
很慶幸我有一對會尊重人,有計畫,不顧自己辛苦還替他人著想的父母。
難怪鄰舍都對我父母的讚譽有佳,鄰居常常告誡我不要打壞我家的好名聲。

真的,如果說,同意可以在餐廳眾人面前換尿布的父母,
還認為這行為有符合〝尊重他人用餐權益、有計劃、有禮貌、行為合宜〞的話。
那,我輸了,無話可說,您就繼續吧。



父母的身教言教,比什麼都重要。

白白99 wrote:
您的"他人"是指大眾...(恕刪)


其實有更大部分的人覺得有什麼
人生難免鬼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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