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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小S還有各位網友記者的道歉文 (以修改內文)

連對岸的新聞的都有
樓主
你出名了

還有 是(已修改內文) 不是(以修改內文)



阿母
哇低加啦
[Sai] = L2 = wrote:
上節目耍賤嘴就是為了...(恕刪)

請問你懂不懂批評跟無中生有的字義
在這裡有很多人批評他討厭他
可是小S有告嗎?
小S這次不滿的是無中生有的放話吧
搞清楚再來放話湊熱鬧

總而言之在網路上腦袋欠缺思考的傢伙太多了才有今天這一長串的話題可聊
還有樓主雖然活該但是為什麼要跟記者道歉
那記者自己工作道德也是有問題吧
記者大哥攝影大哥~我又來了~這次麻煩鏡頭帶一下人妖他?(她?)真的很想紅~有興趣寫個01之不明生物體嗎?
老衲可以提供資料
不要打我的臉 wrote:
大家都知道,週末了不要讓大家吐兩天還沒病假可以請...
對喔!不要害大家~還是臉哥想的周到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想要得到幫助,先問問自己付出了多少~
simontai wrote:
如果大家都來個模擬沒...(恕刪)


這位朋友
你引言錯誤了吧
要不要改回來呀
不然我沒有說過的話
你硬要套成我說的
呵呵呵
你是要我去跳黃河喔
chiang : 這樣算不算挑釁?
s600gt wrote:
你受到了什摩威脅?



一個公眾人物這樣就想告人
太沒肚量了吧..(恕刪)


公眾人物就可以被網友任意抹黑嗎?

肚量!?

對於愛亂造謠放話的人談什麼肚量?

腳尾飯事件不就是這樣出來的,因為腳尾飯事件而無辜受害的人就活該摸著鼻子認了嗎?

公眾人物是可以受一般大眾公評,批評指教都OK(人身攻擊則不包括在內),但是造謠抹黑公眾人物則是不可取的行為。

對於無法溝通的人,就不需要浪費時間在他身上了。認真就輸了。

對於板主,我只能說.....「得個教訓也好」
雖然我對小s不喜歡也不討厭,但對於板主這種唬爛的行為,我不欣賞
喵的這社會怎麼現在都這樣阿?!報新聞可以「合成模擬照片」
指控別人不拿出證據,卻要別人自證清白,喵的勒~~~

所以,對不起,本人是不會同情板主滴~~~
至於小s會不會放過板主,各位靈異的大大願意的就幫板主求求情吧~~~
fujihunt wrote:
這位朋友你引言錯誤了...(恕刪)

還不把你的黑鍋拿下來!!
感想:

1.造謠者請自負責任。

2.台灣記者素質低落,"又"見一斑...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善意提醒 不要打我的臉。


小妹s wrote:

誰敢打管理大的臉


哈哈哈~這個有梗,有好笑到
傳說搶到1000個頭香…嘴砲功力將會增進一甲子!
我猜測她不敢告~
揚言提告應該是給雙方臺階下
當然背後發生了什麼事我們不得而知(有沒有威脅或是利誘)
她若真敢提告,
如果版主所言為實
又無巧不巧找到人來作證
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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