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rcs5000 wrote:不然這種小案子 真的沒必要賭上自己大好的前途當然你覺得 這法律是惡法 要替P2P族爭口氣那方向應該不是湮滅證據 而是要找律師研究、收集國內外的資料來讓法官相信你的行為不犯法...(恕刪) 小案子?...............................................................................你以為現在大家硬碟裝到.1T是做什麼用的?哇!這篇文章紅到各BT網站了.真的猛到!要抓到底,各大學校宿舍,抓到的賠償金都是上億的.還小案子?
jinyamchen wrote:1.我不是律師,沒開...(恕刪) 不是要筆戰,只是把我看到的事實跟你說明一下要是世界這麼的"世界真美好""邪不勝正"那我看我們現在應該連火星都有辦法定居了...能夠先自保,會比較好一點
ben_chien wrote:不是要筆戰,只是把我看到的事實跟你說明一下要是世界這麼的"世界真美好""邪不勝正"那我看我們現在應該連火星都有辦法定居了...能夠先自保,會比較好一點...(恕刪) 別這麼嚴肅,閒聊區而已!俗語說的一句話"嘴念經,手摸X.".我影射自己.大家別亂入座.
還有本人建議如你做了違法的事而被警方約談,絕對不要上網問,因為不會有律師敢在網路上教人脫罪,且此行為是違法的,至於有些對法律一知半解之網友建議不一定對你有幫助,甚至會讓你誤導而讓情況更糟,犯法後絕對要低調的去請教你信任之律師,也許有法律文字空間可以爭取,但我還是要宣導,請守法。請守法。請守法。請守法。請守法。請守法。
jinyamchen wrote:小案子?.........(恕刪) 我是指單就這一個案例而言基本上事主要跟代理商和解 我個人也相信代理商不會提出天價賠償金花一筆錢 換一個前科當然如果你要扯到家裡電腦裡面有更多的疑似違反著作權的檔案那就要自己衡量了 負不負擔得起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