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謝謝指教!我從頭就說...(恕刪)
所以你吃東西, 喝飲料, 隨身攜帶錄影設備, 嘖嘖......你不會是專門....(消音)
這裡明明就是不透明的罐子, 你是超人可以透視嘛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但是開瓶後沒有第三人證不是就顯得不利嗎?你怎麼證明?
那就對囉, 如果你沒帶錄影設施, 又預謀性的完整攝影, 你也覺得沒辦法證明?
那就是為啥法律要規定, 由廠商舉證
這點不想再跟你討論了
要當反方當然好, 不然這棟樓很無聊, 但是請提出其它論點吧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謝謝指教!我從頭就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