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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謝謝指教!我從頭就說...(恕刪)


所以你吃東西, 喝飲料, 隨身攜帶錄影設備, 嘖嘖......你不會是專門....(消音)

這裡明明就是不透明的罐子, 你是超人可以透視嘛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但是開瓶後沒有第三人證不是就顯得不利嗎?你怎麼證明?


那就對囉, 如果你沒帶錄影設施, 又預謀性的完整攝影, 你也覺得沒辦法證明?

那就是為啥法律要規定, 由廠商舉證

這點不想再跟你討論了


要當反方當然好, 不然這棟樓很無聊, 但是請提出其它論點吧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難道單憑自由心證就可以認定誰對或錯,那要證據做什麼


你說到重點了
樓主秀出他的證據了
維大力的證據呢? 我至少講了三四次了怎麼小鳥都輕輕放下啊?
所以你應該要對維大力講不是對樓主講啊
對象都會搞錯難怪會被砲
gufan wrote:
果然不食人間煙火。廠...(恕刪)


那如果廠商拍點機器照片,證明安全無虞呢?

這樣你也不會相信吧!你可能會想早就毀屍滅跡了,因為在你心裡面早就認定事情就是維大力的錯

無法再接受第二種說法不是嗎

回4671樓
維大力的證據關我什麼事,是樓主要向他要不是向我要吧

回4673樓
我知道是善意原者,但是事情總是有兩面,我說過我希望我可以代表另一種看法,你以為我白痴不知道挺維大力會被砲嗎?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謝謝指教!我從頭就說...(恕刪)


樓主有照片、有人證、有物證,雖然網路上的我們沒辦法親眼看到這些東西

基於善意原則,我們應該相信樓主的物證

你選擇不信任,那請你提出證明,而不是要樓主提出證明

最後一次,我不想再講了,你只知道要別人提出證明,卻無法提出證明

提出質疑、提出假設,那是可以的,但請你用「假設」「推論」,並佐以可能的證據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canceryct wrote:
那就是為啥法律要規定, 由廠商舉證
這點不想在跟你討論了

我是覺得他如果又一直再要求事主提出證據,大家就可以歇會了。
一直被反駁又提不出新論點,只一直在被駁破的舊論點上打轉,我想大家也不必跟著繼續辯吧。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維大力的證據關我什麼事,是樓主要向他要不是向我要吧

來,大家一起來造樣造句:

事主的證據關您什麼事,是法官要向廠商要不是向您要吧!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維大力的證據關我什麼事,是樓主要向他要不是向我要吧


嘖嘖...一面說要100%證據一面又說維大力的證據關你什麼事

真好玩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那如果廠商拍點機器照...(恕刪)


那地上萬一發現螞蟻,算不算破案?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維大力的證據關我什麼事,是樓主要向他要不是向我要吧


你可以建議阿

你是少數反方意見

你因看不過去樓主的所作所為,所以理不該埋沒您的正義之心

鞭策樓主去查證,去自行舉證,不是你要的嗎?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那如果廠商拍點機器照...(恕刪)


不是拍點照片而已,是廠商必須證明其設計及生產符合現代的科技水準及安全性規定,
如果廠商能證明這此,法律自然不會要它負責。

這就是我們大家基於合情、合理、合法等各方面綜合考量,才認為維大力公司必須提出證據說明。
但無奈該公司除了要求撤新聞的動作很快外,迄未有任何令人信服的說明呀。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那如果廠商拍點機器照...(恕刪)


這不是就像你所說的, 無論樓主提出多少證據, 你都認為是樓主做假一樣

無法在接受第2種說法不是嘛

而且就跟你說過了, 找其它論點吧

你懂食品機器, 食品製造流程?食品化學, 微生物, 工程, 加工, 添加物, 法規.....?GMP, 你有待過食品工廠?

你要憑哪一點去判斷有沒有問題....


還有, 你連維大力的網頁都沒去看過吧, 他裡面本來就有秀了= =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那如果廠商拍點機器照...(恕刪)


機器正常只是事後間接輔助證據,無法推翻樓主手上的照片及人證、物證等直接、間接證據

回去重修邏輯

況且,從維大力的生產機械看來,要達成100%安全無虞是不可能的,連可口可樂全球數一數二的超高水準生產器械,都可能發生問題,那種落後十年以上的生產水準,可以拿來證明什麼?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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