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mb445 wrote:
無罪的死刑犯不可憐嗎?
如果用終身監禁不能假釋出獄,
不是簡單就可以避免這種狀況?...(恕刪)
個人只想提問一個問題:
終身監禁所為者不外乎有冤獄時可以翻案,但是因冤獄而浪費掉的那些時間,咋補償?
別扯什麼金錢補償、冤獄賠償法那些五四三的;講難聽一點,錢是國家自己印的,要賠償多少都嘛沒有問題,但是國家有錢了不起是不是?!...



為避免因為冤獄誤判槍決,該改進的應該是整個司法體系檢警調審的制度--君不見竹竿插女童一案辦案手法之粗糙?--而不是單單針對最終的執行手法大作文章...

標準『法官不是神』的論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