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該聯盟的網站上看了他們宣揚廢除死刑文章,然後略陳粗糙的心得與回應如下。
正文中黑色字係廢死聯盟原文,紅色字則是本人回應與質疑。
由於原文略長,因此我一次只發一段回應。
-------------------------------------------------------------------
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那麼,按照同樣的邏輯,我們也不能同意軍人為了捍衛國家「殺」敵人囉?)
死刑,就是讓國家殺人。國家的職責是維護人權,而不是剝奪生命。政府該做的是努力保護每一位國民不受犯罪的侵害;當犯罪仍然發生時,讓受害者或家屬得到適當的補償與照顧,(按:如果受害者家屬所希望的「補償」就是兇手償命的話呢?)而非將一切責任推給罪犯,將他處決了事。(按:死刑哪有將一切推給罪犯?那只是在一種懲處而已。兇手不管死或不死,幾乎都無法對受難者家屬做出「適當的補償與照顧」。親友凶死,本身就是不可挽回的嚴重罪惡。)
生命權是一切人權的根本,用剝奪生命的方式來保障人權,是自相矛盾。死刑,也無法嚇阻凶手,否則,殺人案件不是早就應該絕跡了嗎?(按:所以,廢死聯盟也認為,所有刑罰都無法赫阻罪犯,是不是?否則所有犯罪事件不是早就應該絕跡了嗎?是不是也認為,教育、輔導都無法泯除罪犯?否則怎麼還有罪惡發生?)
文明與野蠻的分別,就是對生命的尊重。殺人是極度殘酷的行為,不論經過什麼程序、由誰來執行、用麻繩、電流、子彈或毒藥,都無法掩蓋死刑的野蠻本質。大多數重視人權的民主先進國家已廢除死刑,那台灣呢?(按:不要以為人類精神層次有多進步。西方兵聖克勞塞維茲有云:戰爭就是欲以武力迫使對方曲從己方意志之暴力行為。所以,軍隊與戰爭的本質,也可以說是暴力與野蠻。但是我們可以全然抹煞自己國家準備/採取這種野蠻的暴力行為嗎?)
maken wrote:
死刑存廢與否的問題近來吵得很兇,尤其「台灣廢死聯盟」更是大聲疾廢除死刑不遺餘力。
我到該聯盟的網站上看了他們宣揚廢除死刑文章,然後略陳粗糙的心得與回應如下。
正文中黑色字係廢死聯盟原文,紅色字則是本人回應與質疑。
由於原文略長,因此我一次只發一段回應。
-------------------------------------------------------------------
如果人不應該殺人,為何我們同意國家殺人?(那麼,按照同樣的邏輯,我們也不能同意軍人為了捍衛國家「殺」敵人囉?)
死刑,就是讓國家殺人。國家的職責是維護人權,而不是剝奪生命。政府該做的是努力保護每一位國民不受犯罪的侵害;當犯罪仍然發生時,讓受害者或家屬得到適當的補償與照顧,(按:如果受害者家屬所希望的「補償」就是兇手償命的話呢?)而非將一切責任推給罪犯,將他處決了事。(按:死刑哪有將一切推給罪犯?那只是在一種懲處而已。兇手不管死或不死,幾乎都無法對受難者家屬做出「適當的補償與照顧」。親友凶死,本身就是不可挽回的嚴重罪惡。)
生命權是一切人權的根本,用剝奪生命的方式來保障人權,是自相矛盾。死刑,也無法嚇阻凶手,否則,殺人案件不是早就應該絕跡了嗎?(按:所以,廢死聯盟也認為,所有刑罰都無法赫阻罪犯,是不是?否則所有犯罪事件不是早就應該絕跡了嗎?是不是也認為,教育、輔導都無法泯除罪犯?否則怎麼還有罪惡發生?)
文明與野蠻的分別,就是對生命的尊重。殺人是極度殘酷的行為,不論經過什麼程序、由誰來執行、用麻繩、電流、子彈或毒藥,都無法掩蓋死刑的野蠻本質。大多數重視人權的民主先進國家已廢除死刑,那台灣呢?(按:不要以為人類精神層次有多進步。西方兵聖克勞塞維茲有云:戰爭就是欲以武力迫使對方曲從己方意志之暴力行為。所以,軍隊與戰爭的本質,也可以說是暴力與野蠻。但是我們可以全然抹煞自己國家準備/採取這種野蠻的暴力行為嗎?)
同理可證,廢死聯盟支持死刑犯殺人?

人都有兩面 笑臉下面藏著惡魔 只是一瞬間的愛也會轉換成怨恨 怨恨最終會使這個世界血流成海 一寸前是黑暗 回頭看的話也是黑暗~♥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