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SOLONG wrote:
其實整件事除了醫院疏...(恕刪)
今天發生這種事我想誰都不願意見
被衛生署點名的主刀醫師更不願意見
不過可以確定的一件事就是
這件事對醫療人員是一個大打擊
以後可能找不到外科醫師來開刀了
累得要死還要被罵到流口水
那不做還比較乾脆

dvddvd903 wrote:
台大醫院誤植愛滋器官疏失案,衛生署直指該負責的是器官移植主刀醫師,此說遭台大移植團隊成員反嗆,指犯錯的是隸屬衛署「器官勸募網絡」(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簡稱OPO)外聘的協調師,衛署豈能撇清督導責任?
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說,協調師是護理人員,只記錄聽到的協調事宜,並上傳到登錄中心,但紀錄或上傳資料,都需由醫師最後確認,「專案小組專家都說,他們的醫院都有做到這一點」,因此台大和成大醫院很明顯犯了這項錯誤,醫師當然要負責。
衛生署Vs台大和成大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