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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怎會有人認為總統依憲法行使大赦及特赦之權?還說得鏗鏘有力咧......

憲法第四十條(總統赦免權)
  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依什麼法?當然是赦免法!

憲法只賦予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的『基礎』,
而不是直接賦予總統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

換句話說,
若立法機關沒有制訂赦免法,
總統可以說『我要依憲法行使大赦或特赦之權』嗎?
當然不行啊!

舉另一個例子:
憲法第二十條(兵役義務)
  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依什麼法?當然是兵役法!

若立法機關沒有制訂兵役法,
人民有依憲法服兵役的義務嗎?
當然沒有嘛!

搜尋引擎果然不能取代腦袋......

espresso wrote:
那誰保護被害者及其家...(恕刪)

不保護他們

怕你生氣打死他們

換你也犯罪,入獄

換他們保護你以免被這些人家屬打死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廢死刑......................拿出來討論的必要都沒有,根本無須討論的話題,殺人償命就對了.
JTJRTJTRJRTJTRJSTJRS
很好奇....

廢死聯盟這麼挺殺人犯做啥 ?

廢死的那票人真的吃飽沒事做嗎 ?

那40位中有幾個已經接近"德州電鋸殺人狂"的行為了

挺他們到底有啥功用 ?




57127 wrote:
廢死刑......................拿出來討論的必要都沒有,根本無須討論的話題,殺人償命就對了.


沒錯+1
但是
如果沒有好處
誰會相信他們願意這樣排除眾議支持廢死??
我合理懷疑背後有某些利益在支持
sony9 wrote:
不保護他們怕你生氣打死他們換你也犯罪,入獄換他們保護你以免被這些人家屬打死...(恕刪)



這是什麼鳥話?
什麼時候聽說犯人被受害者家屬打死的?
以為自己在回教國家嗎?
自己約束好自己,
還怕被判死刑?

該死的人就該死,
不然善良無辜的人就該死嗎??
每個人有不同的主張
他們的想法我並不反對
但我一直有一個很大的疑問
王清峰被罵到臭頭的時候,你們這些廢死聯盟的人在哪裡
最應該出來聲援他的不是你們嗎?
還是廢死裡面也有民調中心,鋒頭上不敢站出來
A得命死垂劣特 wrote:
這是在FB上反廢死粉.預防犯罪卡實在..(恕刪)

(引述原文)
2.難道受害者就活該要被殺嗎?
當然不該被殺!任何人都不該受害!所以我們在談的就怎樣是一個正常合理的國家體制,這體制該有怎樣的刑罰。這當然也包括懲罰殺人犯!同時,這個體制更要能夠預防犯罪。人都殺了才來殺人也沒有用,預防犯罪卡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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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光是上面這一點就足夠打他一百遍槍了
哪個廢死聯盟現在有辦法解決紅色的部分
不可能嘛
既然不可能,麻煩想出辦法的時候再出來哭
我再貼一次這段影片

陳揮文對於廢死的看法
講得很中肯,重點是要監督法務部依法行政,不用理會廢死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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