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今天要放手其實很簡單,廠商就是想要完全推掉責任,是你的話你想不想花時間陪他玩,不想的話討論區改個標題溫和點,知會一下廠商希望撤銷告訴,這樣很難嗎?今天這個社會不是對錯的問題,是你玩的起嗎?
...(恕刪)
所以只要廠商完全不想負責任,不認錯而且還告消費者。那消費者就應該鼻子摸摸,自己向廠商
低頭道歉,希望撤銷告訴,然後副總就會咬著雪茄,冷笑著對消費者說:「看吧,就說你玩不起嘛」。
什麼時候台灣的消費者要窩囊到這種地步?面對大廠商就要自眨人格?我想J大和01版上許多人,
都不會是你想像中的這種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