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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wolf3wolf3 wrote:
嗯...感謝指教.....(恕刪)


堵住拖延死刑巧門 曾勇夫:休想用釋憲延命
報導/楊肅民、張孝義

法務部長曾勇夫上任才剛滿40天,立刻批准了4名死刑犯的死刑令,讓廢死聯盟大動肝火。廢死聯盟以「團進」方式聲請釋憲,寄望以「死刑違反兩公約」讓40名死囚還有一線生機。但曾勇夫認為,兩公約並沒有要求廢除死刑,廢死團體有誤導之嫌。曾勇夫向本刊強調,以無窮盡釋憲聲請,甚至以不具效力的親人代簽方式,拖延死刑執行,他一定會兵來將擋,堵住這些「巧門」,再揮筆簽署死刑令。

一陣槍響,四名死刑犯伏法,外界驚呼來得太快些,法務部長曾勇夫則說:「我一上任就強調執行死刑沒有時間表,為了求慎重,我要求程序一定要確實走完,再審核一次;等程序走完以後,該做的我們就會做。」綽號「勇伯」的曾勇夫,有著一張關公的紅臉,就像他辦公室裡擺飾的交趾陶關公像,象徵著正義的化身。

在批准四張死刑執行令後,刑場槍聲再起,雖然引起國內人權團體及歐盟的抗議聲,但曾勇夫仍堅定表示:「我會告訴他們,我國是民主法治的國家,民主要傾聽主流民意的聲音,法治就要尊重法律。」他強調一切依法行政,不會畏懼抗議、批評的聲音。

「有人說,法務部在全省召集四場公聽會,才剛結束就批准槍決,根本就是『明修棧道,暗渡陳倉』,把大家耍弄一番。但舉辦公聽會是要尋求各界的共識,看未來死刑存廢該往哪個方向走,與四十四名死刑犯的執行與否,完全是兩回事,不應混為一談。」曾勇夫向本刊如此強調。

事實上,最高檢察署在審核四十四名定讞死刑犯的卷宗後,全部呈報到法務部,曾勇夫指示先由檢察司的檢察官審核過一次,再交由參事室的資深參事過濾一遍,最後再由部裡一級主管組成的「審查小組」最後審查一次,才呈報到部長室,可以說是慎重再慎重。
這是在FB上反廢死粉絲團看到的連結

似乎沒有淚格

所以貼上來跟大家分享一下

閃靈樂團的福賴敵說:

帶著理想衝出血路的真實感! 附【反死刑是挺殺人犯?我就毋是空仔個! – 反對死刑FAQ】
by Freddy. 2010.05.07

法務部不顧死刑違憲、違反國際公約已經走進釋憲程序,也沒有依照國際慣例公告死刑執行時間,上週五趁夜黑風高幹掉了四個犯人。隔天一早收到好友王星星的動員簡訊,馬上跳下床 衝去法務部抗議。

到了現場,不知道為什麼,我前幾天在紐約劃到的嘴唇傷口又裂開了,一直噴血,趕快跟朋友借衛生紙止血。我雖然看起來衰,但是不算苦,國際特赦組織、廢死聯盟、台權會、司改會的熟面孔老朋友們,大家都眉頭結結,真的苦情在這裡。

媒體報導後,很多朋友替我捏好幾把冷汗,叫我不要在這種時候出來反死刑啦,會被公幹到死。咦,這些朋友也都是反死刑的啊,大家怎麼都沒來挺反而還叫我快逃啊?連我阿母也打電話來關切,怕我受傷。其實大家都想太多了,我越面臨這種情境,只會士氣越高昂,哪會受傷啊。

以前我們說「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就會被千夫所指,被掛上數典忘祖、好戰暴力份子、叛亂份子的扛棒,時至今日,現在有八成的台灣人都認同台灣是個國家了。以前台灣老師打小孩像在打狗一樣,現在不止禁止體罰,連狗都不能打了。不管是民主、自由還是人權,我們每個價值、每個理念,都沒有輕輕鬆鬆撿到一百塊超爽的就撿到的。

各位同志,我們一起經歷過這麼多的戰役,走了這麼遠的路,這條路過去如此崎嶇,未來也不會平坦,但一個個進步的理念總慢慢在實現。我們相信台灣不只是個小國小民,還會是個好國好民!而那些害怕被公幹被圍盧的朋友們,快加入我們,一起享受這個戰鬥時刻吧,只有在這個時候站出來挺理念,才能感受到帶著進步理想衝出一條血路的真實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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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與阿飛西雅吉他手吳逸駿寫的FAQ,與大家分享,歡迎愛用:


反死刑是挺殺人犯?我就毋是空仔個!
【反對死刑 FAQ】


1.為什麼要反死刑?
因為想不通為什麼要有死刑。以刑罰來說,死刑,是唯一一個「殘害肉體」、「剝奪生命」的刑罰;卻建立在最笨桶的邏輯之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殺人償命」。除了死刑以外,我們的刑法並沒有類似這樣邏輯的刑罰。比如說,開車撞斷別人腿骨,我們的法律並不允許受害人也去撞斷加害人的腿骨,也沒有「讓法警開車撞斷犯人腿骨」的法律,那怎麼會有因為殺人卻「讓法警開槍打死犯人」的法律呢?所以這世界有死刑實在很不通。

如果「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會通,那要先把傷害罪也變成打瞎人眼睛的話,犯人的眼睛也要挖出來還,這樣才能討論死刑。

2.難道受害者就活該要被殺嗎?
當然不該被殺!任何人都不該受害!所以我們在談的就怎樣是一個正常合理的國家體制,這體制該有怎樣的刑罰。這當然也包括懲罰殺人犯!同時,這個體制更要能夠預防犯罪。人都殺了才來殺人也沒有用,預防犯罪卡實在。

3.那你剛說什麼什麼「殘害肉體」的刑罰?我聽嘸捏,這不合理喔?
殘害肉體的刑罰有很多種目的,有的是為了要讓你痛苦,有的是為了以牙還牙,有的是要剝奪你的生命權,內容更是包羅萬象,例如:用籐條打屁股,抽腳筋、砍手指、挖眼睛、剁腿骨、用毒針給你注射,用路邊撿來的跟賺淑一樣硬的淑頭把你砸死,把你綁在幾萬伏特電壓的電椅上面電,一槍射穿你的腦子(一槍沒死還要補一槍)…等。

有人說,在開槍殺死犯人之前會先麻醉,其實很人道,沒有那麼可怕啦!那麼為什麼性侵害罪犯我們不能罰他被法警性侵,只要在動手前先幫他麻醉就好了啊?!或是我們也可以用「砍手指」來罰一些罪犯,只要在砍之前先麻醉就好了啊!我們不允許相較於死刑比較輕微的「砍手指」、「剁腿骨」等「殘害肉體」的刑罰,怎麼能允許用「殺人」來當刑罰。

4.廢除死刑之後,殺人犯又跑出來殺人怎麼辦?
廢除死刑之後,不代表殺人犯可以跑出來,在法律的配合之下讓罪行嚴重者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不得特赦大赦,等於是關他到死,他也就不會再跑出來了,既然不會跑出來,也就不會跑出來殺人。

5.這樣關他一輩子,不就等於我們這些善良老百姓要去養這些殺人犯嗎?
不只是殺人犯,我們還養了性侵犯、經濟犯、偷竊犯、強盜犯....等千千萬萬個罪犯,這本來就是社會責任的一部分。這些罪犯也都是從娘胎出生,進入家庭、接受義務教育、出社會,在整個社會環境中成為了罪犯。他們當然要為自己的行為負最大的責任,但社會本身也有責任,負擔監獄之類的費用也很合理啦。

意思就是說,台灣社會培養出台灣之光也培養出台灣罪犯,這社會攏有責任要擔,走攏走袂離啦!

6.可是聽說死刑可以嚇阻犯罪?
現在世界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國家沒有死刑,沒有任何研究顯示「無死刑的國家的犯罪率比維持死刑的國家還高」。犯罪率的因素很複雜,包括教育、治安、社會貧富差距、社會公平正義...等。把犯罪率跟死刑畫上等號?我就毋是空仔個!

7.廢除死刑會不會對受害家屬很不公平?
如果殺人償命才公平,那性侵者不就也該被性侵才公平嗎?砍人就該被砍才公平?那都沒有人應該要被關囉。這題好像有跟前面的題目重複到,歹勢。其實,受害者,或受害家屬,在受害的當時就已經是處於不公平的狀態了,即便最後把殺人犯處死,或把性侵犯也性侵下去,受害者以及家屬,都不會因此得到公平的。

8.既然都不會得到公平,那把殺人犯殺了,其實也沒差啊?
如果沒差,那把砍人者砍了,把撞人者撞了,把性侵犯也性侵下去,這些犯人都不用被關了,反正做什麼就得到什麼,這樣也沒差啊?!更何況,如果有人因為誤判,或是被誤會,或是黑道小弟幫大哥頂罪,或是政治因素,而被判死刑,你永遠都無法補救了。警察、檢察官、法官都是人,國家體制的每個角色都是有血有肉的人。社會版都看過警察為了愛人亂開槍,法官會收紅包,檢察官為了私怨濫用權力;這些掌握權力的都是跟你一樣有血有肉的人,不是機器人也不是聖人,人會犯錯也很正常。既然會犯錯,國家體制本來就該設計補救機制,讓被錯判錯罰的人能夠獲得賠償,可是死刑卻是沒辦法賠償的。關錯人,國家可以賠償那個人,殺錯人,國家怎樣都賠償不到他本人了。

死刑這個唯一的「殘害肉體」刑罰本來就不合理、不該存在了,執行下去如果搞錯攤還沒有補救措施,想到相拍電、想到breaker跳掉也想不通。

9.那為什麼我們要原諒殺人犯?
你跳針囉?我們有說要原諒喔?
原諒與否是個人的選擇,不是死刑與否在探討的課題,國家體制的刑罰並非要提倡原諒或不原諒。社會上有很多被詐騙集團騙光積蓄的人,他們也會說「我死也不原諒他們!」,我們並沒有要要求他們原諒,但也不會因此把所有詐騙罪犯全部槍斃吧!

10.如果是你自己家人被殺,你能原諒嗎?
就算把殺人犯殺了,我也是無法原諒的。但我原諒與否,跟能不能讓國家體制殺人是兩回事。反對死刑,並不是叫你要不要原諒殺人犯,我們是在談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

11.那受害者的家屬他們的心情,你們一點也不在乎?你們沒血沒眼淚!
無論是支持死刑或反對死刑的人,沒有人知道,死刑是不是真的可以撫平受害者的傷痛。有許多民間社團朋友們以及政府社會福利機制,正努力地推動著各種刑案受害者與受害家屬的社會補償、支援救助以及身心輔導..等措施。反對死刑,也可避免在體制的失誤下,有更多受害者產生。

和受害者家屬遭受的苦痛相較,我們被隨意指控沒血沒眼淚,這算不了什麼。

12.可是很多殺人犯自己都想死了,你還幫他們?
殺人犯想死,你把他殺了,這你才是幫他們。

13.沒有死刑以後這樣街上大家都在殺人怎麼辦?
維大力?義大利?

14.你們提倡轉型正義,如果蔣介石這殺人王還活著,或是我們如果抓到那些在獨裁時期專門亂判專門害人的法官們,不是該把他們殺千刀嗎?你們怎麼還反對死刑?
我們反對一切死刑,但如果還有死刑,上述這些人應該排前面。

15.你們講殺人犯的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呢?
我們並不是在談殺人犯、受害者或哪些特定人的人權,請不要離題,我們是在談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

16.你們這樣為殺人犯講話,那誰幫受害者講話?誰願意跟受害者站在一起?
我們並不是在幫殺人犯、受害者或哪些特定人講話,請不要離題,我們是在談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請你不要跳針了。

17.難道為了一個合理正常的國家體制就可以犧牲受害者嗎?綜藝大姊大說你們是踏著受害者的屍體!
受害者當然不該被殺!任何人都不該被殺!所以我們在談的就怎樣是一個正常合理的國家體制,這體制該有怎樣刑罰制度。這當然也包括懲罰殺人犯!類似的在前面第2. 7. 11.還有好幾題都問過了啦,拜託你別跳針了。

18.那現在依照法令已經被判死刑的罪犯,難道不該依法執行嗎?
依法,也可以暫緩不執行。

19.現在民意都支持死刑,你為什麼要跟民意對立?明明知道吃力不討好,還要被藍綠圍剿,還要被污指是支持殺人犯,你們幹麻自討苦吃?
吃苦當做吃補啦。

20.那我也反死刑,我應該怎麼做?
請把這篇FAQ盡量散佈轉貼,轉撲,轉推!多鼓勵、參與反對死刑的團體,例如國際特赦組織、廢死聯盟等。


出處:http://blog.roodo.com/freddylim/archives/12319823.html

A得命死垂劣特 wrote:
這是在FB上反廢死粉...(恕刪)


看了更反廢死~

這些廢死人士收集了反廢死言論做的FAQ
講得天花亂墜
看似有理卻是不折不扣的顛倒是非

不管寫了二十點二百點二千點多少點...

廢死人士在面對自身及親人被虐殺時,還能做同樣聲明,才有說服力~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A得命死垂劣特 wrote:
這是在FB上反廢死粉...(恕刪)


看了幾行就看不下去.
那位該不會就是閃到腰的主唱吧
光是看到這種連我都看不懂的台語式中文"我就毋是空仔個"我就懶得看內容了
想必沒什麼營養
A得命死垂劣特 wrote:
帶著理想衝出血路的真實感! 附【反死刑是挺殺人犯?我就毋是空仔個! – 反對死刑FAQ】
by Freddy. 2010.05.07
...(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想說怎麼在母親節說母是空仔=.,=

看來勇伯是要來段早上釋憲駁回
中午推出午門的戲碼了
wolf3wolf3 wrote:
依赦免法第六條第一項及第七條規定

依赦免法之性質
只需要動用修法程序即可,毋需修憲
不曉得年底前,可以再KO幾個,2012大選前,能否把這44個都解決掉?

還有那個謀殺丈夫,婆婆,母親,詐領保險金的女人,應該也要判死刑吧!
那就要看她的造化了
如果她遇到的法官也是廢死支持者
那頂多被判無期徒刑而已
imhung wrote:
還有那個謀殺丈夫,婆婆,母親,詐領保險金的女人,應該也要判死刑吧!...(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A得命死垂劣特 wrote:
這是在FB上反廢死粉...(恕刪)

歪裡,這些窮兇惡及的人,為什麼要養他?有本事你拿錢出來養啊,我的稅金絕不養垃圾,至於其他沒有傷害他人生命的犯罪者,我覺得還有一點人性,應該給他們機會。死刑犯就省省吧,兩顆子彈算便宜他們了。我贊成一次槍決四十個來個警惕,希望大家能夠一人一信,給馬總統、行政院長及曾部長,沒有問題的就快執行,給社會正確的價值觀。也寫給司法院,這種垃圾級的釋憲案不要浪費太多國家資源,國家請這些大法官是要保障善良百姓的人權,不顧他人人權的人連審都不用了,避免大法官像王清峰一樣,以個人型態來解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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