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4

又有員警當街開槍..這次出人命了...

板上好像有很多人覺得警察開槍沒錯,錯在槍法不準而打到人。

我個人倒是認為一開始就不該用槍,就是用槍時機有問題。法治國家有個憲法層次的法律原則,叫做比例原則,警察一定會考的題目吧。簡單說就是不可以用大砲打小鳥。

闖紅燈、亂丟垃圾,違法。但沒有人會認為警察遇到這樣的民眾可開槍執法。

搶銀行、殺人,違法。但我們會希望警察鳴掏槍示警,甚至開槍制止....。

拒絕臨檢,有錯,但是沒有其他立即的重大犯罪嫌疑或對社會重大危害,這種違規頂多比闖紅燈嚴重一點點。而人民犯小錯,執法者不可以拿大砲出來對付(單純警戒當然沒問題,甚至應多鼓勵)。

相信警察的槍械使用條例,其立法精神也是含有許多比例原則的意涵。

若無比例原則,執法者可恣意藉由小事拿人民開刀,則法治國精神蕩然無存。法治國,並非只單純拘束人民,更重要的內涵是拘束政府。

人有百百種,難道我們真的要求每一個人都要當乖巧聽話的小孩。如果真這樣,社會多元性喪失。叛逆,常常是人類進步的動力。

扯遠了,只是不懂為何要這麼嚴厲苛責兩個【不乖】的年輕人?假如作乖小孩...就不會被開槍(這好像是戒嚴政府最喜歡的台詞)


Rogers35a wrote:
板上好像有很多人覺得...(恕刪)


老話一句,法律論述很漂亮,也沒什麼不對,只是不知道今天您遇到這樣的案例,身為在場員警您會如何處置應變

看來您的作法應該會偏向,反正臨檢不停就隨他去吧??管他下一秒還是前一秒是否要去殺人?

若真的是這樣,這就是造就現在的大多數的警察風氣的原因,因為沒人想多事,人人想自保
我比較贊成
貪婪才是人類進步的動力。
叛逆不是。
除非你是魯路修的Fans.
JasonQ wrote:
不要把不合理跟你所謂...(恕刪)



是是是 學長說的是

因為人權 往往一些要求變成合理化<<<這是學弟所講的不合理要求 可能跟學長那時差很遠 不過是事實
所以不得以"適當手段" 來管教部隊
造成領導者管教問題??

因為人權 老師不能打罵處罰學生
所以老師拿學生沒辦法 只能由父母管教
造成老師教出問題學生




就此打住 不再回應此篇
錯了~
人類進步的最大原因就是""""懶惰""""....
不然要汽車幹嘛...用走的阿~
要飛機幹嘛~用游的阿...
要手機幹嘛....
要遙控幹嘛......
太多太多了~,~

離題了...
也許員警的做法不符合比例原則~
但小弟時在很想說一句話..
台灣"太"過於民主了~民主速度太快~人民水準並無法跟上~
加上新聞每天只愛報導些負面新聞~讓國人有樣學樣~
如果新聞沒報~誰會想到要燒炭自殺...

簡單說就是~給你方便當隨便~

好吧..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以上個人觀感..
我老爸在我滿二十歲生日當天 笑笑的告訴我一些話
"從今天開始 出狀況 你自已想法子解決 要找人保 別打回來家裡 我不會幫你"
"家裡能教的 我和妳媽都教了 將來是好是壞 你自已承擔"
"你殺了人就算躲回來家裡 我會親手把你送進警局 不會幫你說任何一句好話"
小弟很慶幸 至今從沒進過警局....
我老頭對我說的話 我一直牢記在心
上面當我狗屁 這是我爸的教訓 跟各位無關

下面是我要說的
台灣太多因噎廢食的情況....
條子素資不好 是誰的錯?
很多有心想考警校的優秀學子 卻因為一些社會風氣而不敢去考警校 是誰的錯?
條仔不做自已份內的事 是誰的錯?
是我們這些在這片土地上生活的人民出了錯
法律做了它必要的規範 也限制了行為人的某些模式
當你超過了法律的規範 是誰要去站在第一線去維護各位口中神聖的法律?
是你? 是我? 還是那些路邊的阿伯大嬸?
是各位口中的濫條子.....
你家被人非法入侵 拿起電話
第一個念頭是打給老婆? 還是打給老師? 還是打去巷子口雜貨店?
撥110? 對吧.... 當你需要保護時 還是拿起電話 打給自已口中的爛條子..
期望他能保護你的自身安全...

條子會爛? 笑話 當我被開紅單時 我也是暗幹在心裡
林老師哩 爛條子又躲在電火條仔後面開紅單...
但我絕不會呆到跑給他追...
一張紅單幾多錢? 我的小命比這張紅單值錢多了....
闖了紅燈 條子剛好出現 乖乖煞車靠邊 行照駕照領紅單...
不違法闖紅燈 爛條子有本事能開我單?

只能說 我們這些人民還有該死的爛法律 害了好條子變爛條子
新竹的少年飆仔 上次的鳴九槍事件
社會的反應是什麼?
條子不能做嗎? 還是不敢做?
當條子用力執行公權力時
很多人民在叫好...
可是卻因為太多的法律限制 讓條子只能當烏龜....
各位口中在路上遇到的爛條子 也許他原本是位好條子...

用圍捕 用撞的
之前台中防飆專案 條子用長棍掃 少年仔摔車 請問這些條子下場是什麼?
學法的 是怎麼看待這些條子的行為? 你們有為這些條子 請命過嗎?
他們做了他們該做的事 但 他們得到什麼?
那位在大街上開了九槍的員警 有學法的為他們請命過嗎?
你們能想像 新竹的大學生為了自已的安全 上警局拜託條子用力掃蕩那些砍人的飆仔...
是什麼限制了條子的行為?
過與不過的線 是法律定出來的.....
當法律不合時宜時 是不是該對不合時宜的法做一些修正
讓這些條子不再被我們這些人民叫做爛條子 死鳥龜.....

遇強則弱 遇弱則強....
有人罵說 爛條子只會欺負落單百姓
不敢找一群混混的麻煩
之前開九槍那位條子
二對九? 要二位員警 四隻手去打十八隻手?
拿槍出來對空鳴槍 是維護什麼? 維護的是社會的安定...
結果呢? 結果是什麼?
學法的說 條子越線..
條子老大 還開記者會..
小條子 還得寫一堆報告..
學法的知不知道 一百位知道這件事的人 有八十位為條子叫屈.....
也許條子越了線.... 但他的行為 卻被社會多數人所贊同...
是法出了問題? 還是條子出了問題?
當法律不合時宜時 不符合大眾期待 能不能適度修正?

條子不小心打死人是他活該倒霉 台灣的法律就是這樣....
所以條子們就繼續選擇當爛條子.....
公權力被挑戰 條子應該當做不知情 能吃案就吃案 能不沾鍋就不沾鍋....
這就是台灣條子的悲哀.... 也難怪當年我老頭不准我去當條子 XD

天佑我的家人 希望永遠遇不到壞人 不用擔心爛條子...
因為法律不能給條子應有的作為 而沒法子保護我的家人....

順便罵一下 條子老大
你們老條子是不是都該退休 讓少年條子來當家?
條子界之前出過多少狀況 得到多少教訓
為何不能保護這些有使命感的條子
裝設車上攝影機呢?
為何不敢力挺自已的子弟兵呢? 窩囊...

再罵一下你們這些學法的
知道一堆沒路用也沒使命感的條子 以及一些不適任的條子 該退休或離開條子界
為何不修法 去保障其它真正的條子及社會大眾呢?

最後罵一下 我們這些社會大眾
我們才是真正該死的.....
弄了一票阿貓阿狗不管事的在當家 (不管過去現在 還是未來 沒有特定影射)
修法的人 不認真修法
還有一堆沒路用的爛條子
怎會有良善的法律和公權力來保護我們呢?

罵來罵去 根本是自已找罪受~
沒事把戰火都往自已身上拉 XD
我不懂什麼是比例原則
我也不喜歡警察
但是我想問的是法律的基礎是什麼?
試想今天在警察努力想辦法的圍捕過程中
不管是騎車的人
或是追捕的人
意外的撞死了我的親人
請問我可以拿槍擊斃騎車的人嗎
因為你違反交通規則
警察追捕你還加速逃逸
請問我可以拿槍擊斃追捕的人嗎
因為你追捕不力
沒有即時解除為害讓我的親人遇上危險
請問我可以嗎
也許你可以說這都是預測根本沒有發生
那是不是要等發生再來說呢
那是不是發生了我就可以拿槍擊斃那個人
而不用等法律的制裁了呢

我不懂法律
我只知道我們家人都遵守法律
為什麼別人不遵守法律就要造成我家的偒亡呢
法律的基礎不就是要保護人民嗎
人民都不在了還談什麼法律呢
attn_mike wrote:
嗯..我不該發言質疑...(恕刪)


這位大大!且不論條子是否執勤過當,或是需要負起什麼責任,如果您個人真的屬於易緊張體質,真的希望您以後少再車了,一旦在路上遇到緊急的狀況,若您會將油門當煞車踩....那「綏洨」的可能是其它的無辜第三人!
I think therefore I am.
建議 以後警察都配空氣鎗
使用BB彈和漆彈好了.

攔檢時遇到不服取締者
就使空氣鎗射出BB彈來射擊違規者.

臨檢時遇到遮大牌的
就用空氣鎗射出漆彈來標示違規車輛和違規者

只是~屆時警察同仁還是要小心~~
使用BB彈時不能連發.只能點放.因為射到違規者.違規者會痛.
違規者就會找分局長.局長.議員.立委申訴.說你用鎗時機不正確.
違反程序及比例原則

而射出漆彈時更要小心了~
射到違規者.違規者的人權是要維護的.畢竟身上有漆彈的痕跡.走在大街上.被民眾看到
是很不光榮的事.

而警察同仁若不小心射偏了.那麻煩就更大了~~
射到了停在紅線的車輛.要重新烤漆.~錢就要由射擊的員警來賠償

射到了違規搭建棚架的攤販的貨.不但要自行清理.還要賠償攤販不能營業時的損失

射到了住家後方佔用防火巷的違章建築.就要負責將牆面清理乾淨

如果幸運 的.啥都沒射到.只射到馬路坑坑巴巴有線電視的蓋子

很抱歉~你除了要賠過一個新的蓋子.還要負責把坑坑巴巴的道路重新舖過柏油

相信以上我的建議.會是台灣治安史上的一大突破

  • 5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