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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地院、高院、最高法院判決書,我認為邵燕玲判決並沒有錯


chienyu35 wrote:
你沒聽過不代表沒人聽過
現在流不流行提出創見不舉證我是不清楚
但我確定的是現在流行對不懂的東西裝懂
然後再自以為很懂地以為別人都不懂
...(恕刪)


如果你捍衛自己創見的方式就是這樣子唬弄耍嘴皮,
那麼和閣下討論下去並無實益。

打個比方:
今天如果你說中華民國從1947年起進入憲政時代,
如此宣稱的基礎自然是我國正式的成文憲法自該年起施行。


至於閣下所謂的
">民國84年以前的刑事案件處理準則是破案,只要能破案,手段如何不重要,講求絕對的實體正義

到底是依據什麼?

如果你說的是法律面,
84年那一年是修了什麼法因而可以如此截然劃分?
難道民國84年以前刑事訴訟法規定憑自白就可定罪、84年後則修法改掉?

如果你說的是實務面,
亦即檢警調乃至司法系統的實際辦案精神,
那只能說是一個進行中的連續漸變過程,
你也無法打包票民自民國84年以後司法界就絕對沒有任何枉顧程序正義的案例。
STAR=YGG wrote:
我跟許多學識素養不足的網友一樣也想問這些法官,讀法律的人都沒有人情嗎?沒血沒淚嗎?

我必須在這裡提醒大家一句無情的話:「法律講求的是證據」
各位在網路上撻伐的朋友,如果今天換做你是法官,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因為身為法官在庭上必須做出絕對公正的判決,法律必須講求證據,
執法不容許因為私心或見到被告人的心情而加以輕重判決,
如果法官因為民眾認為這是重罪,而任意加重最行,那才真的是天下大亂了

至於說出
那些什麼法官是沒有女兒
或今天如果是你的女兒呢
之類的話的人
我再三呼籲你們不要再丟人現眼了

今天就是因為旁觀者才能做出較為理性的判決
如果是交由當事人判決
那恐怕偷你腳踏車你會判他十個死刑
罵你一句髒話 恐怕要判無期徒刑

就因為你是當事人 就因為你有私心 就因為你無法冷靜

更何況若真的是法官女兒遇到這種事,基於利益迴避也不會讓他去當本次案件的法官
所以這種如果是法官的女兒看她怎麼判這種問題

無論是在實際上 原則上 理論上 技術上
都不會發生好嗎(恕刪)


說得真好!
今天看到有個節目播全台包公廟..
我看就算包公來判...大概也會被批成恐龍法官!

陳揮文時間 (來源:FACEBOOK)
http://blog.xuite.net/baseballman/blog/43897492

wrote:
看過地院、高院、最高法院判決書,我認為邵燕玲判決並沒有錯


整篇上上下下看過...莫非"邵燕玲"才是對的!?


心中一股聲音響起...

孩子~別傻了....看著那票敲鍵盤的人~寫著一堆堆反社會輿論共識的文章!!
除非它們敢露臉走上街頭...如 "白玫瑰" 用行動去爭取 "邵燕玲判決並沒有錯"

不幸的是....它們還在電腦前~敲鍵盤!!
確定法官都會公正,依法行事...???


關說、涉貪3法官停職送監院


2010年8月14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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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兒子蕭賢綸肇事逃逸,一審6個月二審無罪?﹝圖/照片翻拍﹞

法官子肇逃關說無罪?蕭仰歸移送監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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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涉嫌為兒子肇逃案關說,最高院自律委員會13日請司法院函送監察院調查;司法院認為,蕭仰歸以及將蕭兒判決無罪的高明哲2人違法失職情節重大,決定將2人停職並移送監院。

據了解,蕭仰歸昨日在自律委員會中澄清,有一次他經過高院,繞到法官崔玲琦的辦公室,因兒子和崔都是海洋大學研究生,和崔討論兒子論文問題,「順便」提到兒子因車禍涉案的事。9位自律委員採信蕭的說法,認定他沒有關說,但是他向審理兒子案件以外的法官提到兒子涉案一事,「行為不當」,請司法院函送監察院調查。

對於最高法院的自律結果,司法院內部論壇立即充滿諷刺、不滿留言,司法院看到論壇上的留言,代院長謝在全昨日下午緊急召集廳處主管討論,最後投票決定蕭仰歸涉嫌關說,應與高明哲一併停職、送監院調查。

另外,捲入法官收賄案、住家遭檢方搜索的高院法官楊炳禎,也被司法院停職、移送監察院。楊炳禎今年7月2日向高院申請退休,高院並在8月5日呈報司法院,原預計9月2日生效,遭停職後退休計畫也將生變。


原文網址: 司法院下重手 關說、涉貪3法官停職送監院 | 頭條新聞 |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8/14/11490-2636174.htm#ixzz1J3RtJb9K


認罪不及死 蕭仰歸不解:為何眾人皆曰殺

「以前 頂多記一大過」

〔記者林慶川/台北報導〕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被指為兒子駕車肇事案關說,遭到停職,他昨天首度談到停職後心情,他說,法官不是聖人,難免有愛護自己小孩的心,但他自覺在這件事上沒有不法,以前這種關說案,沒有人被停職的,同事翻案例給他看,最多記一個大過,但在輿論強大壓力下,他被停職了,搞不好以後被彈劾,甚至撤職查辦。

有準備可能當不成法官了

他表示,他現在是過街老鼠,眾人皆曰可殺!輿論已經對他宣判了,監察院其實也不必約談他,直接彈劾算了,他已做最壞打算,就是30幾年的司法官生涯就此結束。

蕭仰歸說,兒子每天掉眼淚,還問:「為什麼會這樣子?」兒子有肇事沒錯,但究竟是不是逃逸,法官有專業的判斷。他自己也已經兩三天沒辦法入睡,一方面擔心自己,一方面也擔心小孩,兒子蕭賢綸也未報考上週六起一連3天的司法官特考。

心疼兒子「小事變大事」

蕭仰歸表示,最近都不敢看新聞,因為看了就很難過,一個小孩子(指其子蕭賢綸)的小事(指車禍案),竟變成全國大事,自己也變成像是槍擊要犯,比殺人放火的人還凶惡。


離奇車禍冤案 - 求車禍鑑定專家
1




求助有交通事故鑑定專業的先進:
小民四年前捲入一起離奇車禍,本以為是左輪壓到一個先嚴重酒駕摔倒、頭朝內腳朝外橫躺在路中間的機車騎士致死(當時太暗根本沒看到是甚麼,以上皆為後來才知,舉發我的人說的),後續發現許多人證物證證明其實根本另有肇事者,我連他的身體都沒碰到,而是壓到路上別的東西,重點為 :
1) 舉發我的目擊者庭上自承沒看清楚我壓到甚麼,是用臆測說我壓到人的
2) 另有現場目擊者證明其站在路肩,看到另一台不同顏色的車右輪壓到死者頭部,剎那還造成死者腳抬起來
3) 現場附近監視器顯示我的車是在上述真兇3分鐘之後才經過現場
4) 竹苗區與台灣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皆稱無跡證證明我有輾壓死者致死,且唯一肇事原因是死者嚴重酒駕於彎道失控滑倒
5) 交通大學鑑定不排除我的車壓到現場三角錐或安全帽
6) 死者頭部致死傷之明顯擠壓印記與我車子輪胎紋或任一底盤痕跡皆不吻合,身體沒有任何傷也表示不可能有被我車底盤壓過
7) 二審由319槍擊案/蘇建和命案高檢署指名之著名鑑定法醫出庭鑑定,其鑑定結論為[我的車與死者身體沒有接觸]

案發經過說明與圖示如內
為何是冤枉的圖解說明如內

但四年來一二審分別依舊重判有罪,我正在努力爭取上訴三審與再審,並已向監察院舉發陳情法官確實明顯枉法裁判,所有細節皆已陳述在底下部落格
http://taiwaninjustice.blogspot.com/
想請教交通事故鑑定的先進一些疑點與問題,在此一言難盡且有些資料不方便網路上公開,若蒙有先進願意指教,請在以上部落格留言或發您的聯絡方法至我的e-mail : sinoyuwenho@gmail.com
我會立即與您聯絡,感恩!!



離奇車禍冤案 - 求車禍鑑定專家5

我是一個平凡的上班族,四年前一個暗夜下班,經過路燈故障的彎道後,所駕墨綠色小轎車僅僅左輪壓到一個異物不以為意就離開,爾後被一個機車騎士舉發說我壓到一個躺在車道上的人,後來並在我車最左側採集到兩點死者血跡,經四年的纏訟,在今年八月被判過失致死二審定讞,並收到通知在11月入監執行。
但本案實為非常明顯之冤案 : 舉發我的機車騎士後來出庭時一再表示當晚並沒看清楚我壓到甚麼東西,同時另有現場商家目擊證人出庭證稱真凶係另有一台白色轎車的右側壓到死者頭部,霎時間還造成死者腳部高高抬起,該兩名目擊者一致證稱死者是頭朝內腳朝外橫躺車道上,竹苗車鑑會與省覆議會一致鑑定死者先嚴重酒駕超速騎車滑倒為唯一肇事原因,且依卷內跡證無法鑑定我為肇事車輛。法醫驗斷書所載死者頭部遭鈍力損傷腦漿溢出死亡,而臉頰留下明顯致命輪胎印記與我的車輪胎印大不相符,另死者身體與腳部完全沒傷沒骨折沒內臟破裂表示身體沒被車底盤輾過,依死者躺臥方向顯見肇事車輛必為右輪壓過死者頭部,此完全符合現場商家的描述,但與我駕小轎車僅有左輪壓到東西的狀況大不相同。交通大學車鑑中心雖鑑定依我車上血跡判斷我左輪輾壓死者身體某部位可能性極高,但亦說明無法斷定輾壓部位為何,又說明不能排除是壓到現場死者安全帽或三角錐而沾到血跡,一審法官判決卻引用上述不合邏輯的交大鑑定報告與顯為臆測之詞的機車騎士證詞便硬栽贓我左輪壓到的是死者頭部,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樣的話死者全身應該也被我車底盤輾過才對,但我車底盤怎麼沒有任何損傷與死者血跡反應?死者身體也竟能完好無傷? 另車禍現場旁監視器還顯示我的車晚於案發110報案時間3分鐘後才經過現場,更證明我非肇事兇手!
二審又經前刑事局法醫室主任石台平(319槍擊案檢察總長指定法醫、並任各地檢署榮譽法醫)出庭鑑定結論:我的車輛與死者身體並無接觸,且指出因死者頭部沒有嚴重變形,顯然根本沒被輪胎輾壓,更證明交大鑑定我的左輪輾壓到死者身體不合事實。
一審審判長楊惠芬不知是否為職業習慣,一開始在審理程序庭便威脅我要和解認罪了事,即便我不是兇手,迫於怕被關的壓力,後來我在庭上也只能答應對方要求的金額要賠錢了(我以為肯賠錢就沒事了),只因我不願聽從法官指示再含冤認罪,竟就遭重判一年四個月刑期,法官罔顧以上種種明顯之反證,判決書內容處處移花接木張冠李帶,違法判決事實甚明。到二審高院審判長林明俊,因涉何智輝賄絡案,其在本案審理同一日便請辭獲准,同日被媒體採訪時且對高檢署嗆聲說調查他會讓法官不敢判被告無罪,爾後庭上果然不讓我律師發言,10分鐘便草草將我審理庭結束,並枉顧卷內事證繼續再維持本案原判。本案纏訟四年來的訴訟折磨與蒙冤壓力,除了自己得了心臟二尖瓣膜脫垂症,我太太竟也不幸於這個月確立診斷罹患癌症,並剛進行外科切除手術,目前連洗澡也無法自理需要我來照料,因癌細胞已擴散,醫生囑咐後續尚有為期半年之化療與電療,並且有可能不久於人世,癌症治療過程對身體與心理之折磨一般人都已難以承受,而我太太雙親皆已往生,在世上只與我相依為命、互相扶持,若在此重要時刻,我又含冤入監服刑,勢必對她造成更大的打擊,恐加重病況惡化而不能保其生命。另我們尚有兩名幼子,一個小三一個大班,家中僅靠我上班收入為經濟來源,且部分薪資收入與財產已遭同案緣故假扣押中,若在此時入監無法工作,將無法再負擔太太癌症治療費用與兩名幼子之生活,妻小頓失生活與精神依靠,兩個年幼的小孩無人照顧,爸爸含冤入獄、媽媽罹癌病危,且讓我沒辦法陪愛妻走完可能是人生的最後一段路,令人情何以堪。
本案車禍死者身後的配偶必定悲痛不已,誠屬憾事,然法官竟放著明顯另有真兇的事實不顧,蠻橫冤判無辜小民,再造成另外一個破碎的家庭,小民實在走投無路,我已於10月初向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但司法救濟之路已緩不濟急,我們只剩絕路可走,只能再憑添一樁社會悲劇。

多少人"只看了報紙" 甚或 "只看了報紙的標題"

就上來罵邵法官的??

拜託!!

要罵之前,請至少先看完邵法官的判決書再來罵!!

省得在這裡丟人現眼。

ken16885858 wrote:
確定法官都會公正,依...(恕刪)


以偏蓋全?
rexjian wrote:
如果你捍衛自...(恕刪)

有興趣的人google應該很容易找得到為什麼
且這跟主題無關,本來不想多提
但閣下覺得84年是小弟獨創之見解
讓小弟受寵若驚,所以小弟還是點一下好了
因為釋字392是84年所做成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TimothyQ wrote:
整篇上上下下...(恕刪)

如果你新聞只看標題,會有這種說法也不意外
整篇看過上上下下?有沒看過第一頁小弟真的很存疑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ken16885858 wrote:
確定法官都會...(恕刪)

法官都公正、判下來擲地有聲
那也不需要審級制度,也不用合議審判
法官是人,是法律專家,但不是神
法官亂來的話處罰是比一般民眾還要重
汴水流,泗水流,流到瓜州古渡頭,吳山點點愁。 思悠悠,恨悠悠,恨到歸時方始休,月明人倚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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