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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jakk58 wrote:
不可以兩種都要嗎?...(恕刪)

是可以啦
但是一開始講的很好聽阿
只要店家改善
不賠償都沒關西
後來又說
開價2萬5被拒絕


這篇是來提醒大家小心的
還是來利用網友的力量來達到自己要求的賠償
妳說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妳-我們死也要在一起-我說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妳-你的誓言可別忘記
elevenii wrote:
(恕刪)....這篇是來提醒大家小心的
還是來利用網友的力量來達到自己要求的賠償...(恕刪)



應該還是可以兩種都要吧..........
看完這一串, 覺得跟校園幫派差不多,

現在都是上網揪團找正義 , 比氣勢的, 有上鏡頭就好,

凡是冷靜一點, 線應該拆了吧?
jakk58 wrote:
應該還是可以兩種都要...(恕刪)

一開始直接講就好阿

小朋友受傷
要求醫療賠償跟精神賠償
並要改善店內環境
讓其他小朋友不要受同樣的傷害



這樣不是很好
妳說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妳-我們死也要在一起-我說下輩子如果我還記得妳-你的誓言可別忘記
如果小朋友亂跑跌倒,額頭去撞到地板,難道也要怪賣場地板硬?~~

許多做父母的不花心思在照顧自己小孩身上,真的才是小孩受傷最大的原因~~
悠然~~

elevenii wrote:

一開始直接講就好阿...(恕刪)



safehaven3012 wrote:
如果小朋友亂跑跌倒,...(恕刪)


建議兩位再回頭去看看樓主是怎麼訴求吧
safehaven3012 wrote:
如果小朋友亂跑跌倒,...(恕刪)


好邏輯!

建議反斗城張貼,請父母不要讓孩童接觸地板!
阿公鐵蛋 wrote:
原來將沒有結帳的商品...(恕刪)


你的比喻才會讓人發笑吧。

你自已也講了這是偷竊罪,這原本就是那個小朋友的錯,只有一方有錯誤。

那請問家長求償有成功嗎?


水晶骷顱 wrote:
幹嘛費心不就打打嘴砲...(恕刪)


怎麼要問當事人2.5萬是不是天文數字呢?

一些人在說樓主歛財,應該是要問這些人才對吧,

要問問他們2.5萬是不是天文數字,所以才會變成歛財。

你自認自已是乞丐或是黑道喔?還是你工作都不用談薪資多少呢?

我知道了你不是黑道,那你是不是乞丐?所以2.5萬對你來講才是天文數字?
lucses wrote:
好邏輯!建議反斗城張...(恕刪)

不懂就不要上來講...講不對還跟個起哄...
當商場"能夠" "應該 "能為"做好避免消費者處於危險環境之中時.就不會有罪.
簡單講.就是像商場拖地板時.有樹立警告標誌或告示等等一切讓消費者能避免危險的告示作用...萬一不幸還是有消費者跌倒時.此時賣場就無需負擔任何的法律責任了.頂多是道義上的賠償.
就如同版主遇到的事.如果當時反斗城已經有告示也沒有不當的貨架銳角出現.就算版主的女兒破相了.也沒反斗城的事.等多道義上的慰問而已.甚至可以只是口頭上的道歉.
但此事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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