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
說了那麼多,把自己搞的很無辜惹人憐,樓主是怎麼肯定螞蟻的來源來至於工廠???
講的很不在意卻一直更新,你有什麼直接有力的證據可以證明嗎???
最後問問你自己到底要多少才肯放手???
如果你被告了,
還能很不在意的處之泰然,
那是你個人,
不代表其他人,更不代表樓主
反言之,
本來就已變成與社會大眾相關的事情,
不更新,反而令更多人疑惑不解吧!
你問的要多少,是幫誰問的?
社會大眾?
你自己?
還是某位副總?
其實樓主要多少及述求,前面說過了,
請翻一下吧!
馬克蘇 wrote:
為何要證明?
你提出異議,你該要提出直接、間接證據、或者推論,來推翻目前的論點,而不是要我們證明
我們都不是當事人,不是樓主,所以我們沒有證據,我們只有間接的人證(樓主)、物證(照片),以及第三方人、物證(新聞)
在沒有任何證據(上述所有)被推翻的情況下,結論就是東西是維大力生產出來的
你要推翻,很好,拿出證據來,只要你可以推翻上面任何一件直接、間接證據,你才有資格提出異議
不要先假設別人都是壞人,那是錯誤的
是沒錯,社會上有權有錢的人很大,但不代表他可以為所欲為
如果照你的想法,喝到壞東西,自己吞下肚就好嗎?
不要在凹了
論壇裡面不一樣的聲音很多,但存活下來的只有兩種
1. 有憑有據,以理力爭
2. 死活不論,無視眾人
你自己想想你是哪一種吧
你是沒有提到「錢」這個字,但「到底要多少」,不是問錢,那是問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