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說了那麼多,把自己搞的很無辜惹人憐,樓主是怎麼肯定螞蟻的來源來至於工廠???講的很不在意卻一直更新,你有什麼直接有力的證據可以證明嗎???最後問問你自己到底要多少才肯放手??? 又來一個了,大概是覺得這棟樓不夠高吧。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說了那麼多,把自己搞的很無辜惹人憐,樓主是怎麼肯定螞蟻的來源來至於工廠???講的很不在意卻一直更新,你有什麼直接有力的證據可以證明嗎???最後問問你自己到底要多少才肯放手???...(恕刪) 樓主是被告,被告可以說我要多少,就不要告我嗎
感覺某些人好像官方派來的....總是要模糊焦點,也感覺有些人的理解能力不好,還死不認錯,但是卻著實上這棟大樓復甦...真是有趣....一樣米養百樣人...前一陣子我和我老公逛大賣場,走到飲料的區域,我告訴我老公:想要發財嗎?挑一罐看看~~可是阿,不管真相是如何,廠商這樣的態度,讓我也不想再買他們家的任何產品了,他們很有錢唷,用錢去壓下新聞,以後沒人要買,看錢從哪來,有些人就是以為有錢才敢大聲,殊不知自己已經變的無理了~真是令人不敢恭維的廠商阿!!
我在內褲裡養小鳥 wrote:說了那麼多,把自己搞...(恕刪) 只要不是樓主自己把螞蟻窩放進去,那不管來源是哪裡,都不是樓主的事難道你喝到加料食品,還要自己去找問題出在哪一個環節?這真的是扯到極點如果樓主要錢,不會一開始就PO上網況且現在是樓主被告,是誰不放過誰?如果你是路見不平要來替維大力討公道,麻煩準備好一切可以反駁的資料,講出個道理來,用這種狗屁不通又情緒化的言語,只會被大家公幹,被大家砲成灰如果你是維大力相關人員,那請你小心一點,這種行為在告訴期間,你是可以成為影響司法的被告,不要為了賺一點辛苦錢,背上前科
這個社會就是這樣,有權力的最大,沒人叫他沒事惹事阿誰可以告訴我,螞蟻一定是維大力的工廠包裝出來的確切證據另外我並不是他們的員工,發這篇我知道會成砲灰,難道都不能有不一樣的聲音嗎???我哪裡有提到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