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推,不能讓廠商就這樣混過去!!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
石梯有夢 wrote: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看看吧,在水未落、石未出的情況下盡量別在旁邊搖旗吶喊作幫凶。 所以就說你沒爬完文就在評論現在鄉民是因為廠商的「態度」而拒買、推文然而「事實」是什麼、「螞蟻汽水」是怎麼來的,並不是那麼重要了。--------------------------------------------------------------------------------澎湖的事件很快的就解決了但此案1. 廠商有先去調查嗎?到J大家的強硬態度對嗎?隔天馬上提告對嗎?2. 已經「滿月」了,廠商確切說明調查結果嗎?只憑罐上的「凹洞」就說螞蟻汽水不是廠商的問題!3. 消基會多次協調等到的答案是「零」,廠商完全不理會又代表什麼?請爬完文後就知道廠商的「態度」是有多「硬斗」~ 我們消費者承受不起 ~
石梯有夢 wrote: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看看吧,在水未落、石未出的情況下盡量別在旁邊搖旗吶喊作幫凶。 嗯....幫兇的定義是....對於其他的人我不敢說什麼,至少就我自己而言,我看到了一個廠商不佳的處理態度,也看到了一個消費者的親身體驗(如果各項證據指向Jerry造假,那這就是我被誤導了),我不能也沒有這個權限去評斷維大力的生產線,我只是對於一個相對有資源的人,卻『善用』(還是濫用?)它手上的資源、資訊,來控告一個消費者。真的,事情不是只有一種做法;你可以選擇道歉,也可以選擇訴訟,一切都是選擇,就像有人會質疑Jerry一樣,也不是所有人都挺他,我真的只是對於一個手握資源較多的人,為什麼可以用這樣的處理方式來對待一個相對弱勢的人,感到不齒,同時對於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感到悲哀
石梯有夢 wrote: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我還真不知道閣下說從第一樓就開始跟樓,是怎麼樣個跟法……兩件事立足點完全不一樣,也可以拿來比較……請教閣下,如果您確實從一樓開始跟,您認為這麼多板友聲援事主的原因是:①該廠商的產品出現瑕疵②該廠商客服代表處理事情的方式與手法您覺得答案是什麼?水未落、石未出……好吧,很久前說過的一句話可以再拿出來用。我對於真相為何一點興趣都沒有,但身為一個消費者,我有權力因廠商的態度而決定是否購買他們的產品。
石梯有夢 wrote: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這樣講好了,無論是不是樓主作假,但維大力的態度,三次新聞播出,網路新聞的消失,大家都看得很清楚這跟水有沒有落,石有沒有出,已經沒什麼關係了因為廠商的態度根本就不在水面下,他一直都被大家看在眼裡,只是還有像你這樣的人,只顧著看水裡看不見的東西,完全忽略在你身旁的豺狼而我們並不是把你推進水裡的幫凶,我們是提醒你注意身邊的豺狼如果這樣也是幫凶,那就當我們好心給雷親吧
石梯有夢 wrote: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你真有從事發的第一篇文章開始看!?反正都告!!就看看廠商怎麼舉證樓主飲料造假!!舉證不出來~~那等著看名聲落地吧!!樓主的作法是很聰明的..遇到廠商這樣的態度.換作是我..我每次會面或連絡我也都會錄音起來~~自保才是明智之舉
石梯有夢 wrote: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感謝您的參與, 讓此文又復甦了起來不然這篇文章每天就幾個人在回而已, 您們真是好人, 為了大家犧牲自己~~~回歸主題啦, 我相信這串文, 你沒全部看完, 看完我想眼睛會脫窗吧就以往網路風波的事件來看, 樓主說的話, 的確有必要持保留態度(其實很多問題點, 樓主都有提出證據, 但維大力則全部沒有), 這種食品瑕疵找的到真正的原因嘛?我只能說很難, 大部分客訴結果, 也只是合理推測其可能原因, 然後退貨, 送些小禮物, 廠商說明後, 說明會就其改善(接著就看廠商內部制度了), 這樣就沒了但問題是, 廠商方面的態度, 並不需要透過樓主的話, 才能看到, 在可看到的新聞畫面解讀, 新聞的消失, 維大力的網頁聲明, 網頁搜尋, 未先驗證試驗可能造成的原因, 並嘗試解釋(搓個洞看螞蟻會不會跑進去?我只能說, 副總你待在食品業這麼久, 這種話你說的出口喔?) ,技術性提告, 不願經民間,官方單位協調, 不願公開說明其立場與處理, 這些只是看的到的部分, 看不到的部分呢?客訴這種東西, 廠商最不喜歡的就是上電視, 跟消費者提出不合理的賠償樓主說當初只要道歉, 沒要賠償, 這點廠商自己會清楚到底有沒有而上電視已經上了(這點也許是事件發展的關鍵點, 但不是絕對發展至此的原因, 即使上了電視, 簡單適當的處理, 會使廠商在事件過後, 商譽更為提昇), 廠商用了不符合大眾公理的方式壓了下來接下去的提告, 也只是技術性與報復性的手段而已重點就是, 廠商的態度啦, 你瞭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