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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悠遊卡~ wrote:
你有這麼想紅喔?...(恕刪)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

看看吧,在水未落、石未出的情況下

盡量別在旁邊搖旗吶喊作幫凶。
繼續推,
不能讓廠商就這樣混過去!!

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螞蟻維大力!!
石梯有夢 wrote: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
看看吧,在水未落、石未出的情況下
盡量別在旁邊搖旗吶喊作幫凶。

所以就說你沒爬完文就在評論
現在鄉民是因為廠商的「態度」而拒買、推文
然而「事實」是什麼、「螞蟻汽水」是怎麼來的,並不是那麼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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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的事件很快的就解決了
但此案
1. 廠商有先去調查嗎?到J大家的強硬態度對嗎?隔天馬上提告對嗎?
2. 已經「滿月」了,廠商確切說明調查結果嗎?只憑罐上的「凹洞」就說螞蟻汽水不是廠商的問題!
3. 消基會多次協調等到的答案是「零」,廠商完全不理會又代表什麼?
請爬完文後就知道廠商的「態度」是有多「硬斗」~ 我們消費者承受不起 ~
石梯有夢 wrote: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
看看吧,在水未落、石未出的情況下
盡量別在旁邊搖旗吶喊作幫凶。

嗯....幫兇的定義是....
對於其他的人我不敢說什麼,至少就我自己而言,我看到了一個廠商不佳的處理態度,
也看到了一個消費者的親身體驗(如果各項證據指向Jerry造假,那這就是我被誤導了),
我不能也沒有這個權限去評斷維大力的生產線,
我只是對於一個相對有資源的人,卻『善用』(還是濫用?)它手上的資源、資訊,
來控告一個消費者。
真的,事情不是只有一種做法;你可以選擇道歉,也可以選擇訴訟,一切都是選擇,
就像有人會質疑Jerry一樣,也不是所有人都挺他,
我真的只是對於一個手握資源較多的人,為什麼可以用這樣的處理方式來對待一個相對弱勢的人,
感到不齒,同時對於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感到悲哀
石梯有夢 wrote: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我還真不知道閣下說從第一樓就開始跟樓,是怎麼樣個跟法……
兩件事立足點完全不一樣,也可以拿來比較……

請教閣下,如果您確實從一樓開始跟,您認為這麼多板友聲援事主的原因是:
①該廠商的產品出現瑕疵
②該廠商客服代表處理事情的方式與手法

您覺得答案是什麼?

水未落、石未出……好吧,很久前說過的一句話可以再拿出來用。

我對於真相為何一點興趣都沒有,但身為一個消費者,我有權力因廠商的態度而決定是否購買他們的產品。
石梯有夢 wrote: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這樣講好了,無論是不是樓主作假,但維大力的態度,三次新聞播出,網路新聞的消失,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這跟水有沒有落,石有沒有出,已經沒什麼關係了

因為廠商的態度根本就不在水面下,他一直都被大家看在眼裡,只是還有像你這樣的人,只顧著看水裡看不見的東西,完全忽略在你身旁的豺狼

而我們並不是把你推進水裡的幫凶,我們是提醒你注意身邊的豺狼

如果這樣也是幫凶,那就當我們好心給雷親吧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石梯有夢 wrote: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對你...我無話可說~
石梯有夢 wrote: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你真有從事發的第一篇文章開始看!?

反正都告!!
就看看廠商怎麼舉證樓主飲料造假!!
舉證不出來~~
那等著看名聲落地吧!!

樓主的作法是很聰明的..遇到廠商這樣的態度.
換作是我..我每次會面或連絡我也都會錄音起來~~自保才是明智之舉
石梯有夢 wrote: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感謝您的參與, 讓此文又復甦了起來
不然這篇文章每天就幾個人在回而已, 您們真是好人, 為了大家犧牲自己~~~


回歸主題啦, 我相信這串文, 你沒全部看完, 看完我想眼睛會脫窗吧

就以往網路風波的事件來看, 樓主說的話, 的確有必要持保留態度(其實很多問題點, 樓主都有提出證據, 但維大力則全部沒有), 這種食品瑕疵找的到真正的原因嘛?我只能說很難, 大部分客訴結果, 也只是合理推測其可能原因, 然後退貨, 送些小禮物, 廠商說明後, 說明會就其改善(接著就看廠商內部制度了), 這樣就沒了

但問題是, 廠商方面的態度, 並不需要透過樓主的話, 才能看到, 在可看到的新聞畫面解讀, 新聞的消失, 維大力的網頁聲明, 網頁搜尋, 未先驗證試驗可能造成的原因, 並嘗試解釋(搓個洞看螞蟻會不會跑進去?我只能說, 副總你待在食品業這麼久, 這種話你說的出口喔?) ,技術性提告, 不願經民間,官方單位協調, 不願公開說明其立場與處理, 這些只是看的到的部分, 看不到的部分呢?


客訴這種東西, 廠商最不喜歡的就是上電視, 跟消費者提出不合理的賠償
樓主說當初只要道歉, 沒要賠償, 這點廠商自己會清楚到底有沒有

而上電視已經上了(這點也許是事件發展的關鍵點, 但不是絕對發展至此的原因, 即使上了電視, 簡單適當的處理, 會使廠商在事件過後, 商譽更為提昇), 廠商用了不符合大眾公理的方式壓了下來
接下去的提告, 也只是技術性與報復性的手段而已


重點就是, 廠商的態度啦, 你瞭了嘛?


石梯有夢 wrote:
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恕刪)

幫兇咧
你已經先拿石頭把事主砸到水下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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