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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人次搜山51天找不到人,山友兩天卻找到遺體(登山經驗談)

fisheries wrote:
該父母的陳述應是該生死亡地點是搜救隊曾回報找不到人的地域..


有一次我東西掉了在路上來回找了幾次,雖然不是名貴的東西卻是有紀念價值,回到家後跟老爺講他看我很疲憊就說我留在家裡他去找,過了一會他回到家居然被他給找到,那我剛剛是鬼遮眼喔,我明明走過幾次都沒看到老爺一下就看到。

今天說不定是搜救隊查過後他的兒子才去那邊發生意外往生,如果今天發現他往生許久也就是搜救隊搜救該處他就往生再來批評是否較好。

劉自強543 wrote:
看了這麼多的大大發表...(恕刪)

謝謝你~
辛苦了~~

fisheries wrote:
該父母的陳述應是該生死亡地點是搜救隊曾回報找不到人的地域


這又不太合理了。

如果正如該父母所言,張同學求生近50天,

那意思,就是說,他很有可能是在移動的狀況中。

所以

搜救隊曾回報找不到人的可能性,也是可以被接受的。


因為,時間不對。

很多時候是要在對的時間、地點才會被發現!
平安、健康最重要
diowan wrote:
如在行逕間雷射筆是不是會比較好用?...(恕刪)

遠距離時,光束是否準確打到標的物,很難確定;
而且可被發現的範圍太小,覺得好像不實用。

有機會我也來山裡實驗看看好了。
劉先生心中所承的痛苦絕對比我們在這動動手的人來的深刻太多....
俠客前輩(亦是600人次且搜尋溪谷的人員之一) 在登山補給站 心中也是感受到自責
(其實!很多人把檢討與責罵混為一談[本版就一堆筆戰了]..這樣對罹難家屬與辛勤的救難人員都非常不公平...)
大家若都只是堅持己見不認同另一觀點或到最後無理性的討論而流於諷刺或數落..就沒什麼討論的必要性了~~
事情發生也都結束了!張先生終究也已經找到了...只是每個事件當中..所有的人是否都該在其中學到很多的寶貴經驗與教訓..並在各領域讓這社會更進步 ..才是彼此該努力的吧!
[轉][批救援不實 山難家屬要國賠] http://tw.myblog.yahoo.com/jw!_69FPriCFRn.oXv3QNf7CIUTPA--/article?mid=64564&prev=64565&next=64539
<--這篇是記者寫的..實在沒什麼可看性的~~但是本篇以下 黃國書先生的一些搜救方式與經驗我想仍舊是很值得參考的..
最後!再次對這些無名的英雄獻上最真心的祝福與敬意(人不論有沒有救到..你們都是我最尊敬的一群人)
GLD wrote:
大哥 你如果整樓全部爬過文就知道下溪谷這動作在台灣的地形是不適合的

荒野求生必忌那是演戲套好的
不要把他神話



明白了,所以該生是選擇了一個不適合的方式來求生

不過荒野求生那套,
看了這麼多集,我得出一個結論:

節目看看就好,
危邦莫入,危險的地方不去。
我可能連用鎂棒生火都會生很久吧



囧rz~ wrote:
你道底會不會用 GP...(恕刪)

fisheries wrote:
您看清楚再回好嗎?
...(恕刪)


兩位都沒有錯,

GPS車用型,如果圖資設定不當或資料庫更新有問題
是會發生把人帶到險地。
但如果撇開圖資,
單純只要GPS算出坐標或航跡,是沒什麼問題的。

這種也不是什麼新科技或高科技
前年我才知道有這種東西,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29&t=1203705#14291099
我找到的是一般手機用的,
另外也有一堆全程記錄航跡的程式,
KML還可以直接在Google map上判讀。

手機連半點訊號都沒有,這東西就是白搭!

但相信真正專業的是要能在電信業者基地台外,
能把自已位置傳送出去的「通訊設備」,
大概就剩衛星電話吧!

綁約像被綁架 wrote:
我可能連用鎂棒生火都會生很久吧...(恕刪)

多玩幾次就能抓到感覺了~~用鎂塊在一分鐘內起火應該不是太難

需要用到的時候自然會想盡辦法動用一切現有資源

不過,我也是把鎂塊列為第三線裝備,真不得已才會動用到
平時常用小小噴槍...

去讀讀國賠的法規 很明顯的發現 國賠在現在的社會 被亂引用

基本上 連颱風土石流造成天然災害 都不符合賠償 但可以有專款 去幫助


香酥雞 巴比Q wrote:
順便推薦一下『...(恕刪)


是電影"荒野求生記"嗎?
一樣是一個人跑到陌生不熟悉的地方冒險
太小看大自然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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