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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69-ER " 關於"救護車送命危婦遇惡駕駛險釀禍"

重複自刪.請網友見諒
重複自刪.請網友見諒

又來個說我有病的,有病在家休養呀,最好不要出來亂晃,政府會照護這些弱勢族群的呀~.

現在出來在路上會被人吐口水的,哪天又遇到另一個比你躁鬱的~出了事不要怪別人呀~


我相信 蕭先生 說的話
所以監理單位應吊銷蕭先生所有駕照,並永遠不得考照
至於本次所發生的事件應負責任,應由司法單位依法辦理
只要檢察官起訴這個敗類
不管求刑多少
希望承審法官有GUTS
不得緩起訴
不得易科罰金
不得適用社會勞動制
一定要判這個敗類進牢房
相信裡面會有很多人願意照顧牠的
既然他說他有並又不記得開車過程的動作
請問政府機關還願意繼續給他開車執照嗎??
讓這種危險駕駛繼續在路上橫行?!
太危險了!

如果這人繼續在路上
我一定對他比中指

海豚 wrote:
我相信 蕭先生 說...(恕刪)


如果蕭先生真的是躁鬱症患者
那借車(??)給他開的媽媽
應該要有刑事上的責任
不準捏我的下巴
原來住天闊,有新店的小帝寶之稱的豪宅,

難怪我去家樂福找不到,

要去大潤發才找得到.
傳說中指男父母是記者界的人
既然買這麼名貴車子給這69年次的爛人開
據我中指男父母推論年紀已經50~60上下
可能已經做到中高層了
傳授中指男標準SOP政界流程- 閃躲 藉口 哭泣 裝病...
想必開一切責任 讓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發生這種喪盡天良的事
今天報紙
連報紙也不敢(?)刊登他的照片. (太可惡了)
只聞他有病 一切不記得?!
喵的勒
誰在精神病院工作的
找十個八個精神病患者去堵這個渾蛋
打到他生活不能自理
順便留兩個開車檔救護車
讓他在救護車上懺悔
只要說一句 " 我精神方面有病症" ...
連殺人都會沒事滴~~
這就是我們現在的這個社會 ~
就連鴿子們在路上都會被圍剿了,更何況是尼們這些小小國民們~~
大家有空,就到醫院領個精神方面的藥吧,改天碰到的事它就是尼的保命神單來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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