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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上帝造人,人本就不可能是完美的,但人為了大多數人的永續生存,這個不得已相信上帝會有審判,

建議廢死團體不要將自己神格化,人就是一生為好都不保證能跟上帝交換天堂的門票,

因為上帝是不會跟人交換任何東西的,那是撒旦才有的做為,



更不用說一昧的假慈悲 裝偽善,

不要天真以為上帝看不出來你的真心,



人只能相信積德行善等待末日的審判,除此之外別無它途.

人只能依尋上帝造人的構造,以人類有限的思維儘可能做到公正公平客觀,勿枉亦勿縱,

殺人者償命不符合真正的 公義 , 但要殺人者不償命 同樣也不合 真正的 公義.

廢死有討論的空間,但不應該 "總是無視" 天秤的另一端 (受害方 社會大眾)



另外拜託廢死團體很多被戳到爛掉的老梗不要再用了.

諸如 國際潮流 死刑制無助於嚇阻犯罪(你是上帝??要不然你怎麼知道潛在犯罪者在盤算什麼??)

法律次要保障大多數良善公民的權利!
而不是少數泯滅天良的殺人犯的權益!
今天那些廢死聯盟就是死讀書 鑽牛角尖!
認為法律是人訂 法官是人 可能會誤判 造成冤獄! 認為只要是人就應該保護牠們的權益!
卻沒有考慮到! 為了保護極少數證據確著 的殺人犯的生命權! 而置多數良善公民的權益於不顧!
讓大家 尤其是受害者整天傷心難過 提心吊膽!

以我國人民的道德、守法觀念程度應該還不能廢除死刑! 應該要改革的是審判制度的正確公正性!
應該要改進司法的效率和透明化才對! 引進歐美的陪審團制度! 讓法官減少誤判的機會才對!

試問 今天那些廢死聯盟人權團體 有哪個成員是家中有親人被壞人殘忍殺死的! 好像沒有耶!????
那他們就沒有資格要求廢除死刑! 應該要先努力廢除戰爭! 戰爭才是人殺人 一次死很多人的殘酷行為!
應該先集合他們的口才和愛心 到中東國家 世界各國宣揚廢除戰爭 禁止戰爭才對呀!
有那份心力應該要用在對的事情上面吧!!人權團體!!!!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 從身語意之所生,今在佛前皆懺悔!!


廢死者異想天開的言行
請大家不必跟著起舞
他們沒有任何理由站得住腳
只能亂灰一通

也可能有人是來這裡練習打字和造句的

謎之聲:
不知理盲贊成廢死的,是已經or打算or有親友犯死罪?
現在好好支持,將來有一天可以免死罪再幹幾票?
不然怎麼拼了命的睜眼說瞎話呢?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廢死聯盟犯了一個最簡單的錯誤 死刑是依法行政 有本事就去把死刑這條法給廢掉
號稱是人權團體 處處都不依法行事 處處要求少數人的特權 這就是人權阿

那改天我來成立各廢紅單聯盟 只要被開紅單的都是違反人權 政府不能剝奪人民行的權利
是真是假,很簡單,叫人去殺掉廢死團體的家人、親友,再毀屍、吃人肉

這樣馬上高下立定,只是需要一個烈士而已,也或許不用壯烈成仁
反正廢死團體相信殺人犯有人權,這樣既知道答案又不用當烈士

相信社會馬上就會看得到答案的。
你的癈死刑配套措施比我的方法完美多了

我的原本想法只是把死刑犯挖肝挖腎挖眼後丟到無人島十年,如果還能活著就讓他假釋

坤平將軍 wrote:
廢死聯盟犯了一個最簡單的錯誤 死刑是依法行政 有本事就去把死刑這條法給廢掉
號稱是人權團體 處處都不依法行事 處處要求少數人的特權 這就是人權阿

呵呵...
看來 你是根本沒搞清楚
"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是廢死聯盟訂的嗎?
你應該去批法務部吧?

不過....
法務部也是"依法行政"耶....
那怎麼辦....
去立法院抗議或法務部抗議...
把這個"審核死刑案件執行實施要點" 廢掉....
比較有效果.....

主張廢死是廢死聯盟的權利!
你可以不接受.....

但是...
你在這批廢死聯盟有啥用?
"以子之矛 攻子之盾"這道理你懂吧!!
a107338 wrote:
其實我覺得癈除死刑是...(恕刪)


不太認同

我比較建議正苦用烙刑把強姦這兩字刻在強姦犯臉上
lilith wrote:
引錯言了 我鼻子很好...(恕刪)


哇哈...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你說的;不過發現第一時間就改了,但是看來還是沒趕上~
Christhood wrote:
嗯~ 最後超認同你這...(恕刪)


別這麼說,千萬別這麼說~

廢話一堆,其實重點只有一個:法警是無辜的,不單是法警,所有依法執行的人應該都是心情沉重,沒有人高興的起來;換句話說,其實大家都是正常人啦~

不小心又廢話一堆了,So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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