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

我想聲援一下潘女

1.收據是"潘女創立的社團"開立的!該學生社團收取捐款的適法性??...
2.收據的真實性??(眼尖的人可以看到開立日期是09年?...收款人只有蓋社團章?)
3.事件發生地點在台北,當天潘女就捐款??!請問他是如何"飛"到高雄捐款的??
(如果是匯款,那拿出匯款轉帳收據不是更能證明他何時捐的款!!他怎麼不拿出來??!)

其實看來他本來是沒做錯事(只是做法讓人"觀感"不好),或許出來說兩句抱歉就好了!!
⋯⋯但是他卻硬凹他很有愛心..是把錢拿去"捐款"...又說警察說謊誣賴他!!...這些反而有問題了
萬一真要追究他是否第一時間就把款項捐出去(不是一張怪怪的收據,要拿出匯款證明或是有真正有利案的慈善社團喔,不然拿張101的發票我也說我"捐"給101了)
如果沒有,這張收據就變成"偽造文書"..說警察誣賴就是"誣告"...這些都是真正違法了!!
他說他壓力大...壓力應該是來自後面這些原因吧!!
拉拉5646 wrote:
乾脆討論撿到小孩, 這30%是值多少錢好了...(恕刪)


若是我的話...

報警

綁票..擄人勒贖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後續討論已離題失焦,有火藥味且回文對立,站方需針對本討論串違規回報進行匯整記錄,故本文唯讀,請見諒。
  • 4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