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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死刑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不枉費當年我投他一票!!
果然有點像樣的東西出來
加油啦~
只要通過我一輩子都是你的鐵票
fa12345 wrote:
確定可以?屁股坐不同...(恕刪)

最中肯...
那些人處以死刑
器官又可以救更多需要的人
想不通為何不做
整天喊人道,誰給家屬公道
cheese man wrote:
http://tw....(恕刪)


說的好, 支持吳育昇上台做法務部長. 把支持廢死刑的王清峰趕下台. 可惡
死刑就該處決...為什麼要托....速決+1
fa12345 wrote:
確定可以?屁股坐不同...(恕刪)

中肯
反正不用自己來
打打嘴炮,誰不會
該死的趕快死一死
不要再浪費國家糧食+製造溫室氣體了
國家不需要那些雜草

死刑可免
但要引進鞭刑
不是鞭屁屁
是鞭蛋蛋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東森新聞剛剛也在討論耶。
好久沒看到陸正的爸爸了...
節目中說,王清峰當年彈劾陸正案,造成案子明明證據確鑿卻辦不下去,
就這樣拖過了23年...........23年耶!!!!
而王清峰現在卻當上了法務部長.
王清峰或許當年做了正確的事,但卻造成了個悲傷的結果。
她對於被害人,難道不會感到慚愧嗎?
被判死刑的人還沒犯罪前我相信也都跟大家一樣支持死刑
當自己的親人家屬被加害了.你會選擇原諒或是以命償命?
原諒的原因是什麼?只是一時作錯事情所以原諒他?一條自家家屬的人命就這樣被自己踐踏掉應有的公道?
後者就不用講了!殺人償命本屬應當!也屬於犯罪事實!!!

但是法律為何有明訂殺人的層級以及動機相關分類?為什麼?
因為的確有部分的殺人動機是需要一再被放大檢視再仔細推敲的!
以下是初略分類:
過失殺人:
又有分為業務過失以及單純過失等.這一部分的判決會較輕.但是基於一條生命.自然也輕不到哪= ="

蓄意殺人:
有謀殺ˋ搶劫殺人ˋ強盜殺人ˋ謀財害命等等.有上新聞又大條的皆屬這一類!
死刑?算剛好!
無期?一進去最少要20年!


很多件案子並不是什麼人權團體在亂啥小就可以不用執行死刑的!
最近的媳婦殺婆婆這個案子.你們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也要替她討嗎?
賭債是自己欠的.因是自己種下的為啥要別人來替她自己應承受的果?
想講理?
想替犯罪者討權益?
先想想自己是啥小"刊站"以及要如何說服我吧= ="
連我這種小百姓都無法說服的話你們憑啥去動官員?
也不用跟我國外怎樣的!
人家有配套法律.台灣呢?連個屁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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