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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衣服捐款的議題,請各位集中於此討論

如果一開始陳先生就說買一件T580元扣除成本,他們捐100元給弱勢團體

那這個是很公平公開買賣的事 ,買賣看個人,嫌貴的人可以不買

或許這個說法他只能賣5000件衣服


但陳先生打著"愛心義賣"(顧名是想要愛心人士多買些衣服)賣了5萬件

一樣都是能幫助病童!


這兩種是不同的結果


前者的遊戲規則已說清楚,只要他的行銷手法厲害,賣多賺多是陳先生的事,那是他的本事!大夥沒興趣

後者的則是含糊籠統,事後才被發現實質580元只捐100元!,這明顯已經有詐欺的嫌疑了...


為什麼會追著陳先生打,因為多數人依社會觀感認為整個事件是有問題的

陳先生也沒有出面澄清,只不斷打著情義牌,要大眾相信他...如01說的沒圖沒真相,話怎說都是個人再說

(詐騙集團不斷跟你哭訴家裡還有80老母要養,所以不得已要錢,或許情有可原,但騙人就是不對)
蘇小霖 wrote:
如果一開始陳先生就說...(恕刪)

黑人目前的作法是想定調「love life」為一單純的「公益行銷」(商業銷售行為),故對26位義務幫忙的藝人道歉!撇清義賣的本質,如此一來就可逃脫刑法的制裁,社會局也做球給黑人,說明該活動非公益勸募或義賣.....。

雖然不想泛政治化解讀,但牽涉其中的還包括馬總統及周美青幫love life 宣傳、勸募...,黑人連總統及夫人都趕玩弄.......,若馬總統沒給國人一個交代,不但「識人不明」,還坐實「無能軟弱」、「辦綠不辦藍」及「護短」的指控!

aadtt wrote:

雖然不想泛政治化解讀,但牽涉其中的還包括馬總統及周美青幫love life 宣傳、勸募...,黑人連總統及夫人都趕玩弄.......,若馬總統沒給國人一個交代,不但「識人不明」,還坐實「無能軟弱」、「辦綠不辦藍」及「護短」的指控!


如果要到這裡的話
驅要跳出來不是,不跳出來也不是

乾脆直接就當那幾天報紙被偷就好
aadtt wrote:
雖然不想泛政治化解讀,但牽涉其中的還包括馬總統及周美青幫love life 宣傳、勸募......(恕刪)


原來連先生也被騙了

難怪政府機關沒一個敢說話!不然就顯得先生很%^&#@............
難怪!難怪!

嗯...這招要學起來


我是肯定公益的精神

但是只拿賣出所得的30%出來做公益

還打著公益商品的名號

真的是比會頭還會算

他們的最新說法:
http://www.wretch.cc/blog/fxxkleo/11755593&page=6#comments
(而成本一百八,也只是我們大約抓的金額!
如果認真算起來的話絕對超過一百八元
其中包含了t恤本身的衣料、3-4處印刷、
整燙、車縫、紙袋、包裝、貼紙、吊牌、吊線、布標等成本
另外還得加上部份網路通路的手續費
例如:yahoo拍賣手續費17元+刊登費3元+膠帶耗材+郵寄外包裝郵便袋...
有的實體通路還得扣除紙提袋一個大約12-30元不等的費用....
九把刀你之前做的只是賣好玩的...並不是完整的品牌!
所以有很多你沒經驗也看不見得地方!
但並不代表你不了解或看不到就不存在!
.............
再次強調本次改為每件捐款$100元整之計劃尚未開始
)


180元是包含所有成本
580-180=400

壹件T恤純利潤最少有400元(更多)

580-180-100(捐款)-192(扣下預留它用)=108元
還有剩108元用途為何?


爆發黑人假公益義賣事件後,我雖然也很憤怒此人的可惡,但後來我問我自己是不是也經常犯錯,所以最後我選擇原諒了他,沒想到隔沒2天, 就看到黑人發表聲明說:潮T還會繼續賣的消息,頓時我傻了..........
traon wrote:
還有剩108元用途為何?


潮T銷售人員的便當和飲料費,攤位的清潔費,為了上網販售,購買電腦以及申請網路的費用和電費,還有黑人設計時上廁所的水費、連絡廠商工廠的電話費,送貨的物流費,賣場阿桑的掃地費,藝人幫忙宣傳活動的各種車馬費、通告費、化妝費、誤餐費(雖然藝人說免費贊助,但是不代表沒有成本,所以通通要算進成本裡去),還有去美國求婚也是Love Life的宣傳活動,機票食宿和鑽戒還有NBA門票都是行善的成本,就算黑人每件抽500元都還不敷成本咧,之後每件只能捐50塊,黑人去大陸也是要行善,所以這趟大陸行的花費也要加計成本,為了讓love life能永續發展,接下來要為病童買靈骨塔,燒紙錢和辦法會,這成本還沒算進去,黑心潮T一定還會再漲價。
traon wrote:
例如:yahoo拍賣手續費17元+刊登費3元+膠帶耗材+郵寄外包裝郵便袋...


看到廖人帥的回應後 於網路拍賣費用有疑問 特地去查了下面的網頁 看來說法又打虎爛 明明有管道可省這筆....
http://tw.bid.yahoo.com/phtml/auc/tw/charity/index.html
再加一個網址
http://tw.promo.yahoo.com/act/charity/


光網拍通路費用就虎爛~更別說回應中提到的其他費用


看完整篇廖人帥的第190樓回覆 [再次強調!因為熱血LOVE LIFE X 心路基金會-亮晶晶計畫
這整件計畫根本就還沒開始!!!
哪來的假愛心!哪來的a錢!]
網址: http://www.wretch.cc/blog/fxxkleo/11755593&page=7#comments

事件爆發前提的是義賣 而非部分公益 他們好像認為只計畫還沒A到沒事 難道不知道刑事訴訟法上面規定的很清楚 第339條普通詐罪341條準詐欺罪342條背信罪 這些罪 未遂犯都要罰~


所以這件衣服的重點是...

.....都忘了他要準備結婚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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