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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被跟蹤打傷搬家報警的真人真事

8月14日晚回去新居後,才發現手部多處受傷,涂了藥油睡覺。

8月15日醒後,發現瘀血都出了來。上午11點多致電警署第八隊電話,說想去驗傷,聽電話的男警C說為什麼你昨晚不講?這樣就和口供紙不符,而且你說老翁拍到心口又怎會令你受傷?

小文說為什麼警察不提? 自己忽然遭遇這種事情已亂了方寸,落口供幾個鍾講那麼多講少一件很奇怪嗎?你們做這一行的反而應該提醒檢查身上有沒有傷,我就會立刻檢查自己,但你們沒有,在現場看密錄器的女警應看到現場打鬥尖叫的情境,在警署落口供時也有男職員進房取走了密錄器錄下的片段,應當被即時看了,這樣都沒想過報案者可能帶傷嗎?即時的傷是青紫色,這種紅色傷是隔夜瘀血湧出發出來的。

小文又問需否提供衣服驗DNA,以證明老翁非禮。
男警C說因為衣服你一直穿著,DNA可能會掉,通常不驗,但他不負責這案件,負責的正在放假,他會叫負責的回電給小文。

等到下午四點多,一直沒收到電話,小文再打一次,又是男警C聽電話。

他說可以代答:
1)只有醫生才能證明傷勢,你找私家醫生看看,或者去急症室。
我說私家醫生收費貴,去急症室要自費$180,不能讓救護車送我去嗎?
他說你又不在警署。
我說救護車送去可以豁免收費。
他才說去到急症室後先去警崗找警察,提供案件編號,取得"差紙",憑差紙見醫生驗傷免費。

2)他說就算衣服上留有DNA但不能證明是對方哪個部位發出。
我說可以證明老翁碰到女性的隱私部位。
他好像說通常不需要做DNA證明。
我問即是衣服可以洗?
他說是。

3)小文說擔心安全,可否提供一些器具防身,或給予名單讓自己購買?
他說不可以。

這時已是下午5點,小文到達D醫院急症室已是6點,警崗警察去了吃飯,旁邊救護車聯絡主任提示打警崗上貼紙的電話。小文打過去問,一警察說會叫警崗警察回覆。後來警崗警察回來,小文提供了案件編號,警察在座位上的文件中找了好一會,說你是昨日的案件,但昨日發出的驗傷紙中沒這案件編號。小文說昨日落口供時警察並沒安排驗傷,我是回家後才發現帶傷,今早打電話去問說會有人回覆,但一直沒人回覆,直到下午四點多我打多次問,才知道可以來這裡驗傷。警崗警察開出差紙,陪同去旁邊的醫院登記處登記,女職員將文件放進一個藍色FOLDER內,叫我交去護士站並獲發手帶,上面有條碼。

在急症室等了2小時到小文,1號室原來有2個,小文去了錯誤的房間又轉回正確的那一間,在推門前一刻發現寫'Staff Only'(只限職員),小文混亂這是不是正確的房間,忽然又叫了下一個號,而且那人很快越過小文,推門進去。小文去護士站求助,男護士說回去坐等叫號吧。小文以為只需等三四個號,誰知這一等,又等了一個半小時。

醫院急症室有老翁盯著。

見了女醫生後去藥房取藥,藥房有老翁盯著,在拍照的前一刻盯望小文:


從醫院出來,差不多是晚上11點,搭小巴回去,一輛警車開在旁邊。小文來醫院的途中,又看見一輛警車停在附近。

小文很擔心:
1)不驗衣服DNA;
2)落口供時不主動叫驗傷;第二日致電時說會叫人回覆,但等了五六個小時都沒主動回覆,小文再次打去並在追問下才得到免費驗傷的機會。而傷勢,是會隨時間過去減輕的。
3)不叫去警署拍傷勢照片。
4)不叫去更新口供,補充受傷。
5)出事後老翁跟蹤更嚴重。

若能驗DNA‵ 主動叫驗傷並積極跟進‵ 拍下傷勢照片證明受傷程度,讓老翁入罪是不是更有說服力?或者說,警察這就不能得出 "沒發現刑事成分"的調查結果。受傷都不是刑事,那什麼是刑事?

現在這樣子,即使能提供涉事錄像,老翁得到懲罰的機會大不大?
小文近月已多次報警。

老翁躲在暗處嚇你‵ 穿著鮮艷衣服站大廈門口擋路‵ 踩單車向你方向撞過來‵ 怪笑怪叫打橫撞‵ 哼歌。。。。。。還有老翁會在紅綠燈對面盯著你抽出他的腰帶‵ 盯著你他把手伸進他上衣內頂高衣服裸露身體。

還有老翁專在擁擠的地方譬如菜檔‵ 超市 ‵ 地鐵車廂貼近你‵ 從後邊擦過手臂‵ 背部,或者製造人多密集的地方忽然打橫衝出讓他的背無限貼近你的胸。。。。。。

更有不斷的人流在前面走來走去盯你‵ 引你關註。。。。。。。

當你以為一把傘能擋陽光同時還能擋目光,8月14日這黃衣老翁直接撞過來,撞彎傘柄,打傷你,胸襲。。。。。。

若警察一早理,這事會發生嗎?

若這事警察終於理了,以後還會有事發生嗎?
老翁撞過來,第一下大大力揮開小文的傘時,是伴隨一句聲音低沉還慢慢講的話的:"你 什 麼 事 啊!"

任何意外相撞的人的第一句話,都不可能是這句,這種語速,這種音量。

小文說要報警,你不要走。

老翁很冷靜:"我不走。"

又說:"你報啊。"



伴隨很多手部動作+頭部搖晃,老翁有以下反咬:

1)我只是碰到你的傘,沒碰到其他地方。

2)我只是阻住你的傘,是你自己衝過來啊姐姐(姐姐是對菲律賓工人的稱呼,老翁在將小文侮辱成家庭傭工)。

3)是你走路不看路只掛住按手機(小文並沒按手機。老翁說得很順口,像早已想好說辭)。

4)我只是站在這裡擋住你把傘是你撞我啊姐姐。

5)你現在說什麼就是什麼了姐姐。

6)(報警?)叫警察盡快過來。

7)你就是向我撞過來我沒辦法。

8)是你自己不看路撞過來。

9)(故意非禮?)我故意都不找你啦(這句聲音由高到低,請自行想像老翁的語氣)。我故意會找你?(老翁一邊說一邊扭一下頭)

10)現在你的傘撞到我還刮到我啊(老翁指著小文,舉起右臂看)

11)(老翁舉起右前臂看)我非禮你就不用刮到你的傘啦。(頭一仰右手向上一抬)是你自己不看路,在這裡賴別人(說完一扭頭,又扭回來)。

12) 我怎樣撞過來非禮你?(重覆說一次)

13)是你自己走路不看路,成把傘向我衝過來我當然擋你把傘啦姐姐。

14)我就只是趁亂擋住你的傘。


這時有藍衣老翁過來拍黃衣老翁肩膀,問了句。

黃衣老翁說我沒辦法啦。(左右晃頭)沒得講的啦;(低聲)不看路又到處屈人沒辦法啦。

藍衣老翁問:"手打到人?"黃衣老翁舉起右前臂,指著不同位置說:"把傘啊,撞上我,全花了(皮膚全刮傷了)。"






又有一個黑白間條衫老翁在旁邊四處和不同人群不斷重覆並很大聲說:"我第一時間就看見她拿傘打那個男人。我沒看見那男人做了什麼,我做不了證人。"

黃衣老翁揮著手說:"看不見走啦。"

黑白間條衫老翁又說:"她總是拿傘撞人。"(提到"總是",大家覺得這老翁認識小文嗎?是跟蹤者之一嗎?那黃衣老翁是嗎?)





黑白間條衫老翁又走到黃衣老翁旁邊說千萬不要走呀。

黃衣老翁大聲說我當然不走,我走就輸了,報了警當然等警察來啦。

黑白間條衫老翁說是呀。

黃衣老翁說是她自己低頭看東西。


大家,換了你們,會怎樣對罵?
為什麼黃衣老翁一個箭步走向小文右邊,撞右邊?

1)人流並不多,左邊有更多空間,撞人不太可能;

2)但右邊空間已到石級邊緣,沒有路,他仍走右邊,一樣是疑點。如是下石級,右邊全是石級。如是向前走,為什麼選沒路的地方走?只能得出一個答案: 因為一早計劃好要撞人。

3)手機拿在小文左手,一旦左邊被撞,手機有可能會抛下地跌壞,一旦跌壞小文會向警署申請老翁個人資料,以向小額錢債審判處索償,如同去年9月10日被老翁打傷及手機被撞跌及跌壞到不能使用一樣。警署不提供的話就需要作出解釋,提供的話黃衣老翁的個人資料就會洩漏為人所知。

4)小文已走在黃色的石級邊緣,一旦左邊被撞,小文被撞向右邊,被撞跌下石級受傷,那可能不是小事。

以上這幾點,能是瞬間能想出來的嗎?

大家覺得,這事有預謀嗎?
黃衣老翁忽然走到小文右邊,那裡是黃色的石級邊緣。

第一秒:第一下大大力推開小文的傘,他高過小文,傘被推高及向小文左邊被大力推開,小文拿傘的右手瞬間被拉高,右手背拇指處向上。

第二秒:老翁一拳擊在小文右手背上,留下傷痕,企圖將傘從小文緊握的右手擊落,並高舉右臂,用力將傘柄撞到彎曲,小文拿手機的左手舉起試圖推開老翁的右手,被老翁一拳擊在左手肘,留下傷痕,過程中小文的胸部被抓了一下。如聽片段,會聽到呼一聲大響及尖叫,這僅僅在兩秒間發生的事情。
2023年10月29晚6點,又出事。

這日白天已很怪。中午出發,在大埔墟站有5個警察迎面而來。旁邊的黑衣男想撞過來。




搭到港島區中環站出站,不久就看見一輛警車停在路邊,一警迎面而來。

站口是菲傭集中地,很多擺攤,食環署的灰衣職員也在迎面而來。

以往在九龍和新界飽受跟蹤,寧願搭遠些過海去逛逛,車費來回都要$40,即使這樣。中上環的跟蹤這日變得和新界沒兩樣。跟蹤者不斷迎面而來,老翁會打橫過馬路迎面而來‵ 在一米遠的路口轉彎處忽然轉出幾乎相撞‵ 紅燈等過馬路處忽然站到旁邊明明旁邊有很多空位,次數一多,知道跟蹤跟到了這裡,他們也知道你知道這是跟蹤及騷擾,不在乎。這日比以往更不尋常的是,在街上多了向自己方向舉高相機的人,一個不奇怪,多個就是問題。走到中環銀行街匯豐銀行地下,那裡有塊很大的空地,空地馬路對面停著4輛交通電單車,4個穿黃綠衣制服的交通警察站在旁邊:




空地這邊席地坐著很多菲律賓人,在擺賣‵ 睡覺‵ 談話,空地打直分兩條小路從這頭通到那頭,打橫分大約10條小路讓人進出直路。小文走入橫路看人們在擺賣什麼,忽然一個白衣黑褲講普通話的男人,從直路走入橫路,走到小文面前,舉起相機就拍,鏡頭不是向上向下或向左向右,是近距離,向著小文!大家能想像有人對自己這樣無禮嗎?









小文追上去要求刪相,他們有3個人。



這裡有個過程。以往跟蹤的都是本地人,這次卻是普通話人。小文不是沒想過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資訊洩漏的範圍廣到內地人,或者內地居港人士。他們開了口才證實。

一番生氣。興致全無。小文離開現場,行路去最近的火車站,一路不斷遇到站前方向自己方向舉高相機的人,譬如:



這人和小文之間的距離並無其他人,小文認為他在拍摄自己,堂而皇之,和3個普通話男女異曲同工。

換了是大家能怎樣?

小文被逼退了。繞路。

這樣的人不只這一個。

於是不斷繞路。

將直路行成彎路。

搭火車從港島直達新界大埔墟。



時間:2023年10月29晚5點53分
地點:大埔百佳超市較寛的水果區
因聽從網友建議購買的密錄器被打跌在百佳地下,不能錄下事發現場,這是事發前最後的圖片。當時小文一進入百佳,水果區已有個粉紅衣女人盯望小文:




但粉紅衣女人不是肇事者。事發地點在她的右手邊水果區。

事件:小文在百佳裡面被一個穿黃綠衣上衣60歲女人打傷。黃綠色的顏色和交通警察的黃綠色制服差不多。小文呼吸困難,連自行報警都做不到,弓著腰捂著心口,不斷懇求在場的百佳關經理幫忙報警。關經理不報,並走過來阻止小文行前,聽任黃綠衣女人離開。小文追出百佳外,三十幾歲的關經理緊跟追出,一個二三十歲姓陳的百佳店長也追出。這裡有兩個職員,為什麼店內現場卻只有一個關經理?店內不分一個阻止黃綠衣女人離開?這兩職員和小文站在百佳門口,看著那女人離開,小文携帶的防狼器不知幾時大響,店外圍觀的人從百佳門口一直圍到對面的大型家品店實惠門口。小文仍然呼吸困難,不斷懇求週圍的人幫忙報警,懇求多次百佳關經理才用自己手機報警。旁邊有路人指著實惠門口說那女人在那邊。那女人大聲發出怪笑讓所有人知道她在那裡。但她不是傻的。在警察到達之前離開現場。

小文將背包背在胸前,60歲黃綠衣女人大力拉住小文背包帶將小文向前拉,下面出腳踼,不只將小文的隨身摄錄機打落地,還大力到將小文上月新買的價值約300的背包的一個配件拉斷,進而拉開連接配件的隨身防狼器,防狼器鳴叫,這就是後來百佳陳店長在店外叫小文關掉防狼器,而小文在一瞬間的變故中甚至不知幾時防狼器開了的原因,小文被打過程上下身同時受到襲擊,小腿和腳連接的地方被她大力出力踼,踼完腿再狂踼下體,受襲中別說多出一隻手去打開防狼器了。那是這女人扯開的。兩個背包同一牌子,配件一樣,將新舊背包的配件拆下拍照對比,大家比較下配件哪裡被扯壞拉斷,能夠將新買配件拉斷的力氣,是不是普通力氣,即使一個月後,小腿和腳連接的地方的傷勢仍然痛,裡面有硬塊,這女人知道拉住你背包,你就會兩手護住背包,她下面就可以出腳,專踼關節:





20 - 30 分鍾後,3個男警到達百佳裡面,想把小文叫出百佳詢問。小文說事發地點在百佳,讓我告訴你們現場情況。他們又走回百佳水果區。
但他們不肯調查。
為首的五六十歲李警察,連百佳閉路電視也不看,就說要帶小文出去看能不能在街上找到黃綠衣女人。
沿途李警察不斷說香港的人臉識別技術不及內地,不能通過這種科技找人,怕小文失望所以要先說。不斷地重覆。
李警察問小文還有什麼要求, 他們一定會盡量滿足。不斷地重覆。
可報案者的迫切要求只有一個,就是找到傷人者,並繩之以法。
他這樣講的言外之意,通常是不會調查。所以要在其他不重要的地方,所謂盡量滿足。
小文要求他們看百佳的閉路電視。李警察就叫姓黃/王的警察獨自進去看,不久後出來,沒了下文。
李警察看似殷勤問還有什麼要求,我們一定滿足。
小文問他們會看其他店鋪的閉路電視嗎? 黃綠衣女人曾在百佳和實惠之間的空地繞了幾圈大聲怪笑。
李警察問哪裡有閉路電視? 你找給我們看。
警察不自己找,叫受害者自己找!
小文要求他們看實惠的閉路電視,姓黃/王的警察走到實惠門口問站在門口擺檔的中年女人。幾秒後走回說,那中年女人說實惠的閉路電視拍不到街外。
眾所周知,在門口擺檔的人,多數是店鋪外聘的臨時性質的以時薪或日薪計的推廣員(promoter),就算不是推廣員也只會是普通職員,怎可能有接觸到店鋪閉路電視的機會?姓黃/王的警察為什麼會問她,她又怎樣回答,讓警察相信? 李警察為什麼接受這答案?
為什麼不進鋪問店長或主管級別?這些職級才知道店鋪閉路電視的擺放及鏡頭朝向。
小文提出疑問。姓黃/王的警察又進入實惠問店長。
一會另一個中年女人走出,說她就是實惠店長,實惠的閉路電視全部拍不到街外。
小文一句都不相信,問店長貴姓以防假冒。她說她的職位姓名貼在剛進門口的牆上。小文過去看,叫張燕。


小文堅決要求看百佳的閉路電視。
李警察臉色一變,叫另外兩警同時進入百佳看,大聲說"看是不是她說的版本"。
兩警一會走出,警察25356和他說了一會,李警察走過來對小文說:"現在要拘捕你。罪名是在公共地方打架。"
小文質疑為什麼不是先找到黃綠衣女人,才作出拘捕。
他說他們會尋找黃綠衣女人(找不找得到是另一回事,據他說香港的科技很落後)。但現在要先拘捕小文。
警察25356開始講警誡,不知為何沒講完就停下。李警察接著講出最後一句。警誡分兩個人講,有沒有問題?
小文因為黃綠衣女人不斷拳打腳踼,以致呼吸困難,要求見醫生。
救護車來到,晚上七八點送去最近的大埔那打素醫院急症室。
約摸凌晨,警察換班,換一男一女年輕警察看守小文。去哪裡跟到哪裡。其他警察應該下班了。
凌晨在左臂抽了3支血,小文質疑為何抽之前不問,連抽3支這麼多? 為何連抽血都要湊數字3?
體型極肥胖的年輕男醫生仰起下巴,用鼻孔盯了小文一會,才說心口痛要驗什麼什麼。
小文記得自己是講呼吸困難,胸口悶到要用手去揉。就算他聽成是心口痛,無論驗什麼,需要抽3支嗎?自己多年前捐血出過事,如果醫生抽之前先問,自己會講不能一次過抽這麼多血。但他們不問。
男醫生說4小時後還要再抽2支,你同意嗎?
不同意是不是之前的血白抽?小文只好同意。
凌晨4點,叫名字去做心電圖。拉好圍簾,躺在床上的小文冷到發抖,以致貼在腹上手上檢測的醫學物品一一被震跌。粉紅衣女職員說就躺著順便抽血。小文要求拉開簾子到外面坐著抽。女職員又說就坐在床上抽。為什麼一定要在簾內抽? 警察都在簾外。小文堅持出去抽。
出去坐到矮櫈上,小文冷到彎腰,女職員開始抽血,在右臂只抽一支。小文問不是要抽兩支嗎? 女職員說你問醫生。
如果兩支能減到一支,那之前的3支能嗎?
取藥後,兩警看守小文上警車,凌晨五點到達大埔警署。


小文所有的隨身物品包括髮夾鞋帶都被鎖入警署儲物櫃。被關入全是黃色泡沫的羈留室,同室有個60歲女人,手背全是紫色。
小文以為CID(刑偵隊)在早上9點上班。
等到10點,同倉女人吵著要走,最後據說她兒子接走了她。
小文要求見CID。
陳沙展過來說跟進案件的是CID第三隊,要在下午三點才上班。他也已致電第三隊案件主管,那主管答應會提早回來,即下午3點前回來。
小文要投訴。
姓尹的女警署警長過來說這裡她最大,但她不能要求CID提早上班,你要投訴可以幫你寫去投訴警察科。
寫去投訴警察科的信從沒回音。就算有也不可能即時。
小文說不止是因為久等,還基於健康理由。多年前捐血後曾咳足半年,自己患焦慮症和抑鬱症,體質不適宜大量抽血,如果不及時好好休息及補充營養,身體會有嚴重問題。
姓尹的女警署警長無動於衷,說就在羈留室好好休息。
羈留室內的膠長櫈窄到躺著連手臂都放不下,怎樣好好休息? 抽血後容昜口乾,連飲水都不自由,怎樣好好休息?
姓尹的女警署警長罵你被關在這裡是犯人,這裡當然是這樣,只能幫你寫投訴信去投訴警察科投訴第三隊。
小文問律師情況。警察給予一本名冊上列律師行名字,全部要收費。免費律師要等律政司決定告你,上法庭前幾分鍾才有,而且只是免費問幾個問題。如果需要免費律師跟進打官司,首先資產要符合要求,向律政司申請法律援助才有機會。小文再問民政事務處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警察說那些都是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只有律政司才有。

小文就這樣被關在那裡,從凌晨五點,等到下午三點。
然而三點並沒見到CID.
四點也沒有。
這時一個30歲女子被關入同室。不久又被調關到旁邊室,可能怕被小文知道她很快就能見到CID有得比較。
五點時小文感覺頭暈,不知是否血糖低,要求提早吃晚飯補充能量。
晚飯和早飯都是辣豆腐。即使小文說了剛抽了共4支血,仍然要吃辣食物,大概沒得選。
因為吃飯,手臂伸出毛毯外,看到左臂變成紫色,連手背血管都是紫的。
到六點,外面換了另一隊警察。CID仍然不見人。
這下一隊警察,個個說CID第三隊的上班時間是今晚11點。
但上一隊警察,至少六七個,個個都說CID第三隊的上班時間是下午三點。
小文要投訴。
坐在羈留室外的男警A過來,小文展示紫色手臂,這恐怕是連抽多支血後手臂缺失了什麼才變成紫色,而且不只變紫,像皮膚色素都在沉降。整條左臂不像人類手臂。
男警A馬上去找他的上司。
一個姓張的男沙展過來,後來一個姓何的男警署警長過來。小文展示紫色手臂,要求一下即刻見到CID, 一下放我走,我被抽多支血後若不能及時休息及補充營養,身體會出嚴重問題,你們不能將我變相關十幾個小時。他們堅稱第三隊上班時間是11點,不知道白天那隊警察為何說返三點。會不會是聽錯?
小文說連續這麼多個警察講的都聽錯嗎?
他們又說會不會他們看錯了上班時間?
我說連續這麼多個警察都看錯嗎? 陳沙展和姓尹的女警署警長可不是普通警員。陳沙展還講了個細節,說曾致電第三隊案件主管,對方答應會提早回來。講的時候當時是上午11點,而現在已是下午六七點,
他們又說已再次致電第三隊,對方答應會提早到晚上八點多回來。
小文問那第三隊今天早上收幾點。
他們說第三隊昨日三點上班,今早七點下班。
即小文凌晨到達警署時,CID第三隊仍在警署。
小文堅持投訴。
他們又說只可以幫你再寫投訴信到投訴警察科。又說就算要離開羈留室,需要CID第三隊主管在這裡現場簽名,而不能只是通過電話指示。
到晚上八點幾,終於見到一個CID,小文就這樣從凌晨五點,等到下午三點,再等到晚上八點。


CID第三隊便衣的白衣盧警察出現,就在羈留室外面的通道盡頭大聲冷笑:"我看了閉路電視,你令我很失望,你不是你講的這麼無辜。"
有這麼嚴重嗎?
有幾失望?
這明明是個陷阱!


盧警察將小文帶入2號接待室,打開房門,開始個半小時的咆哮痛罵扔筆拍桌站起過程。
一進房就大聲罵,他們今早七點才收工,因為半夜人的精神狀態不適宜落口供,所以當時沒見你,因為你的要求才提早到現在返工,你還敢投訴我們!
半夜不適宜落口供,那你們半夜返工的存在價值是什麼?要知道捉犯有軍裝警察。小文心中質疑。
羈留室外看守的白天和晚上兩隊警察,必有一隊說謊,或者聯合說謊,目的就是要將被打被抽血3支的小文,再關在警署關足十幾個鍾。他們不敢一次過講要由凌晨五點等到晚上十一點,所以中間隔了個三點,另外還帶出數字3。即使到三點,這一日已浪費了。如等到晚上11點,連這一晚都浪費掉。出一次門,任人想跟就跟,想拍就拍,想打就打,敢報警就又拉又鎖,是鎖報案人,鎖足十幾個鍾,有家不能回,還要被抽血三支。報案人這叫犯法,那之前報的那麼多次警,警方堅拒調查犯不犯法? 明知市民個人隱私包括實時位置資訊洩漏聽任發展犯不犯法? 指使跟蹤騷擾犯不犯法? 你敢報警,要求調查,就犯法了。

盧警察拿出手機,讓小文看一段據說是百佳的閉路電視,看到小文推著購物車,快速走向那六十歲女人,那女人快速轉身。他冷笑說明眼人都看出肇事者是你,那女人只不過手撞了下你的購物車,你就去撞她。
小文說不,首先我沒撞她。你們將閉路電視放到最慢的速度看,看我有沒有撞到她。
他冷笑說當然有,百佳還有很多個拍到那裡的閉路電視,什麼角度都有,放到幾慢都有。肇事者是你。
小文並不相信,否認撞到她。但口講無憑,無法提供截圖證明。自從聽從網友建議購買密錄器,每次出街都帶上並錄下過程,為什麼這個案件卻無法提供截圖? 因為那女人很快就會出手將密錄器打跌在地下,無法拍摄提供來自小文這方的證明。大家可以說不是還有百佳的閉路電視作證嗎?前提是百佳的閉路電視可信。可大家有想過嗎,這個看起來行蠱惑的黃綠衣女人敢在百佳打人,在地點選擇上,有沒可能另有緣故? 她或者認為在這地方動手是安全的?
小文繼續說,那女人一開始也不只是撞了下,她是忽然將我的購物車推到撞在超市的水果車邊,發出BOOM一聲響 (循聲我轉頭看她,我的購物車本已相當貼近水果車邊,通道有至少一米寛,人流又不多,她有足夠空間走過,為什麼推我的車撞水果車邊?就算空間不夠或者她避,或者有禮貌些,為什麼用手撞別人的車到BOOM一聲?她符合跟蹤者挑釁的特徵)。
盧警察說閉路電視不會錄下聲音。
小文說那是閉路電視的設定問題,沒錄下不代表現場無聲,將閉路電視放到最慢速度,可觀察她是否將我的購物車撞到超市的水果車邊。這購物車並沒阻礙她前進,她大力推車,是因為認識我,在挑釁。

盧警察的手機片段,只放到六十歲黃綠衣女人快速轉身那一刻。他說當然啦難道讓你看完全部方便你現在改口供?真相恐怕不只是這樣,他是要將被打傷的責任推到小文身上,因為餘下的閉路電視內容,將會展示那女人如何出手極快地拳打腳踼,將購物車大力撞向小文,一手抓小文胸口中間位置,再一手將小文的背包帶子拉向前,當時小文將背包背在胸前,密錄器也在胸前,可能就在這幾下被打跌落地,檔案損壞並且無法摄影現場。她知道先打掉密錄器,這是第一個疑問。2個月前的8月14日大埔墟站外被黃衣老翁襲擊事件,能不被警方像以往一樣列為"糾紛"而是據說被送到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小文能即場提供自己的錄影至關重要,而現在,這女人第一下就打掉密錄器。小文認為她並不是真瘋。認識小文及有預謀毆打的機會極高。她抓住小文的背包帶,大力將小文扯向她的方向,距離拉近,然後她起腳踼,腳腳踼下體,又踼在腿上。她身高和小文差不多,即要抬腿90度,才能踼中下體,起腳又極快,幾乎一秒一下。這些動作行雲流水,一氣呵成,必有練過,不是普通人能做到。普通人也只會動手,不會起腳,更不會踼人下體,小文就做不出。這是要人絕後的意思。在這之後只不過一分鍾時間,她重覆了無數次上述連串動作,可想而知出手有幾快。不用想就這樣快,手腳並用,踼在下體,極不尋常。即使百佳姓關男經理趕到,一手按在小文肩膀, 一手按在小文肩膀,但並沒制止事件。他的按住對小文很不利,他將小文按向後,但這女人大力拉住小文背包帶將小文拉向前,然後快速起腳,仍然腳腳踼下體,也有可能踢到大小腿,後來被放回家,第二日發現左腿有五六個瘀青,右小腿有一個,左前臂到左手背連接處有一個。捱最多腳的就是被關經理按住的這十幾秒。關經理和黃綠衣女人的距離很近,是和小文距離的一半,應該更輕昜阻止到她,卻不阻止,哪怕用手揮開她緊繄拉住小文背包帶的手讓小文可以後退都好。他不做。不知為什麼他不阻止。他實際上在協助這女人打小文。小文因被按住手無法向前伸無法拍掉這女人拉住背包帶的手,又被按住又被女人拉住,站在那裡任打。這時現場等於有3個人。這是要製造數字3嗎?這女人是自己停手哈哈笑著轉身走的。而不是被關經理推開。小文不知被她打到哪裡,呼吸困難到無法報警,弓著腰捂著胸口不斷對關經理說請你報警。講了多次,關經理不報,也不阻止那女人離開,而是走過來阻止要阻止女人離開的弓著腰捂著胸口講話的小文,讓出位置讓那女人趁機大笑離開百佳。這經理若不是傻的,就是另有目的。當小文捂著胸口追那女人追出百佳,關經理和陳店長一起跟在後面追出,陳店長為什麼剛才聽任關經理一人處理現場,這時才出現?這一段才是戲肉。只要讓人看到,就會有人知道事件不尋常。盧警察不想讓人看見餘下這些。而且前提還是百佳提供的閉路電視片段真確無誤沒修改過沒加速過。

盧警察展示片段後,開始放低聲線,說些好話,譬如說保釋金金額可以由幾千減到幾百,譬如300。

然後開始落口供。他的落口供方式是一問一答形式。問在警誡後為什麼對警察講要看醫生,為什麼說是正常自衛。

以下用第一人稱:

我說這女人對我拳打腳踼。。。。。。

盧警察暴怒,說不要說謊,也不要寫作文,大家都知道你經常寫作文。各種罵。

我說這明明是事實,這女人狂踼下體,我被打到呼吸困難無法報警,所以要見醫生,我多次報警這次連自行報警都做不到,可想而知當時我的情況有幾差。

盧警察冷笑,說你經常報警,大家都知道你濫用報案系統。

他不怪警察拒不調查,卻顛倒黑白反咬我濫用報案系統。

他筆大力拍在口供紙上,快速站起居高臨下看我,大聲說你哪裡受傷,醫院報告說你沒受傷。

我是拒絕男醫生體檢。情況混亂我只記得女人狂踼下體,這些位置怎能由男醫生檢查。所以只檢查呼吸。不知道兩腿及左臂有多處瘀傷。拒絕男醫生體檢和檢查後沒受傷是兩回事。醫院報告寫的是拒絕身體檢查。

我說那女人打我哪裡,閉路電視都拍到,我呼吸困難弓著腰捂著胸口央求關經理代為報警,閉路電視都有紀錄,我受傷了這就是要看醫生的原因。你這樣問我就這樣回答,你為什麼說我說謊。

他不斷罵你為什麼說這麼長,為什麼寫作文。

我說幾十字已很簡短,之後的動作都是這幾十字的不斷重覆,難道你要短到只剩標點符號嗎?

他繼續站著罵,說我在自尋死路。因為片段錄到我是肇事者。

我說你看你幾惡,說話有幾大聲。換了你會怎樣回答。

他大聲說只寫她打人就可以啦。

我明白了。他給我看的片段是我推著購物車快速走向她,然後她快速轉身,就在這裡完。她後面激烈的打鬥方式沒放給人看。那麼別人以為她打人只是打一拳就算那種,淡化她的惡行,放大我要求見醫生這要求的虛假。

我堅持說法。

他一邊罵一邊不情願地寫在口供紙上,並且不準再加任何描述,我連這女人不斷重覆這幾十字動作不能講,關經理按著我讓我又捱了這女人拳打腳踼很多下不能講,我呼吸困難不能自行報警要求關經理代為報警不能講。可這些才能看見這女人打法的不尋常,百佳反應的不尋常,我是有需要才要見醫生。如果將來餘下的閉路電視沒人看到,那麼這些,將不會有人知道,也不能從口供紙上看到,因為錄口供的警察不肯寫。

盧警察問之後發生什麼事? 將我答"她推我的購物車撞我",只寫成"她推我的購物車",我說不寫"撞我",看的人會以為只是推開購物車,不知道她大力推車撞向我心口,這就發生在她快速轉身後那一瞬間;不肯寫密錄器在這過程被撞或被拍落地下,以致不能記錄現場,我堅持,他只寫"密錄器跌落地下"。先打掉密錄器,意味著隱私洩漏到她知道我是誰‵ 知道我實時位置‵ 跟蹤及有預謀地襲擊的可能性提高,以挑釁開始。

他問你有沒有對那個女人做過任何事。
我本想說詳細些。
他說"推開她"?
他不準多寫,這樣寫會否對我不利?

盧警察問你有沒有其他補充。
我說這女人跟蹤我,故意打跌我的密錄器不能錄下她打人的情況。
盧警察再度大罵,說他不信這些,不要跟他說這些。大聲吼叫要將我重新關入羈留室,今晚別想回家過夜, 又吼叫著要將我的保釋金金額提高到三五仟元。
小文心想你若不信,怎麼說得出大家都知道你經常寫作文?我寫了什麼作文? 我的左臂已經變成紫色,還要被關在這裡多久?
我問如是你會怎樣答。
他說寫沒有不就行了。
一旦這樣寫,對這女人不利的口供將減少到最少。
我堅持。
他大罵著寫下。


每問一個問題,我的答案都讓他大罵。

忘了有次他因什麼大罵,我問那如果是你在這事件中,會怎樣反應。
他拍桌大罵打完就走啦,還報什麼警。
他不想我報警。

將近夜晚11點,一個五十幾歲的便服男走入2號接待室,問"你不是要請律師嗎?"
原來律師沒免費,我說"不請"。
盧警察對他的出現沒任何意見。
五十幾歲便服男出去一會,又走回,低聲問我為什麼投訴他們。
我問他是誰。
他說他是CID第三隊案件主管,好像姓司徒(總之是複姓)。
我白天是落過兩個書面投訴。他是在明知故問。
我說我今朝凌晨五點已在羈留室,你們同事說你們返下午三點,等到下午三點,另一班警察又說你們返夜晚11點。
他說有收過陳沙展電話,也有說過會提早回來,這是有電話紀錄的,但不是說下午3點前回來,而是夜晚11點前回來,不知道他們為什麼這樣對你說。
這雙方有一方在說謊。
他用更低音量說,你本來不必被關在這裡十幾個鍾,你要投訴,投訴拘捕你的軍裝警察,因為他們非法拘捕你。
我說我沒法提供理由。我不熟這些程序。
他說只要你去投訴,投訴警察科會告訴你。
我說不會,我投訴多次,從來沒有投訴警察科職員打過給我。
他說投訴警察科收到投訴,會來問他們CID第三隊,他們會向投訴警察科提供非法拘捕的理由。
那為什麼不現在講?我問。
他說因為沒有"對家",因為百佳不是公眾地方。也沒人提供證明。
我重覆問百佳為何不是公眾地方。
他改口說百佳是公眾地方。
我問怎樣沒人提供證明,百佳關經理在場。
忘了他怎樣答,好像說這百佳關經理不會提供證明。總之關經理不會是個問題。
我說閉路電視有拍到,所有人都會看到現場及看到關經理在場,怎樣不會提供證明?
他聲音低到模糊,好像說他做了三十幾年事,從來沒有閉路電視能證明。
這說法很奇怪。
應該有個前提,只要這段閉路電視不讓人看到。
難道他只想讓人看到我推著購物車快速走向這女人,不想讓人看到後面的打鬥?這場打鬥激烈到極不尋常,以致我呼吸困難。而現在還手臂變紫。
他又說一段時間過去,誰能認出這女人模樣? 關經理能認出嗎? 你能認出嗎?
只要認不出,這就是沒"對家"。
找不到這女人,大概不能告上法庭,看似我逃脫牢獄之災,實則這女人被保護了。
這種想打就打的行為也被保護了。
如果從一開始就不想找到這女人,那軍裝警察為什麼將我拘捕?恐嚇這就是堅持報警的下場?
他叫我想想,就離開了。

盧警察一直在旁邊似乎整理黑色公文袋中的文件。等司徒主管離開,連放在我這邊的口供副本都收走想放入他的黑色公文袋。
我說為什麼你要收走我的口供紙。
他還給我。
顯然這不是他們想要的口供。
我問昨晚軍裝警給我的幾張紙因為對內容有疑問,也因為希望有免費律師在場,所以才沒簽。我需要現在簽給你嗎?
他說他不幫別人收文件。
又在羈留室門口叫我考慮司徒主管的建議。
2023年10月29日前,小文做過什麼?

1)新聞報導屯門保安被打案,警務處處長帶很多警察出去捉人,小文在評論區留言"如果你們知道我的經歷,就會知道處長為幾個保安出頭有幾不尋常。"大約意思是這樣。

2)新界北總區一個什麼男督察上電視說保安是警察的什麼類似好兄弟的意思,平時能幫警察很多忙,不允許有人傷害保安。小文在評論區留言說我就是被公屋一個藍衣女保安害到很慘,他對保安的稱讚我不相信。並在他人的留言下按讚。新界北總區和大埔警署似乎在同一建築物內。

3)正在撰寫一封致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的電郵,第一次將2021年消防處發生的事情寫入。寫得辛苦很多日未能寫完。回想2021年7月姓盧的高級消防隊長連續兩日上班後就來到小文桌前陰森森說:"你坐到好定喎。",還有2021年8月兼職女文職Gladys忽然走來小文桌前說:"有人想生仔沒得生。"從現在倒帶看當時,他們固然在欺凌,但也在"預言"。他們在這時已經預知將來會有什麼發生在小文身上。為什麼有預知能力? 因為有幕後之手在指使,小文經歷的一切並非偶然,而是都有預謀。消防處的職員知道這幕後之手將會做出什麼。或者消防處的職員就是幕後之手的組成部分。他們有預謀害人似乎有個類似儀式的習慣,告訴你未來一段日子發生的壞事和前面發生過的哪一件壞事有關。2021年消防處事件包括7月辦公室內3個消防區長隊長又衝又喝又甩手臂事件(事件A),8月消防處辦公室內3個消防區長隊長天仙局事件(事件B),8月尾離職當日3個女兼職文職事件(事件C)。事件A是表示連接2020年11月發生的慈雲山影印鋪老翁借影印之便,扣留小文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副本並舉起尺子衝向小文襲擊一事,然後消防處後面發生連串壞事導致小文要提前辭職離開;2022年6月尾,兩警和一文職在小文晚上行路回家快回到幾十級長樓梯下時,從長樓梯口轉出,文職手裡拿著一塊A4紙大小的黑板,這是在表示連接事件B,當時天仙局事件後連串壞事,這兩警一文職出現後跟蹤更盛;2022年7月,消防處高級消防區長彭健安在尖沙咀一個十字路口打斜向小文走來,帶出跟蹤更盛;2022年9月尾,那時小文在慈雲山被一個跟蹤的藍衣老翁打傷,居住的公屋內治安惡化到,有一晚搭電梯上樓時到達所住樓層,電梯門打開一個黑衣老翁向小文衝過來,但又不入電梯退回原地並扭頭望向小文,小文於是暫時搬出去住酒店,住在上環的酒店,那晚送老母進入上環地鐵站,老母忽然怪異大叫消防處的傷人話,那句傷人話發生在2021年8月尾離職當日(事件C),讓小文血淋淋地離開消防處,老母叫出這一句,是表示要連接當日。然後第二日,驚人的老翁跟蹤潮包括老翁保安盯望開始了。老母是這個不知名集團的一員,受其控制,為此可出賣後代。2021年消防處發生過的事情,從來沒完結過。回想起更早時,在2021年4月尾,那時原來那個高級消防區長還未退休,一個做了多年的女兼職文職說他出了一封警告信給彭健安,好像叫他不要成日和外面的人講話。彭健安那時還未升為高級消防區長。原來那個高級消防區長在半個月後就要進行退休前休假了,這時仍要出警告信給一個很可能接任自己位置的下屬,明顯認為有迫切性,而那女文職專門跟小文講,從現在倒帶看,和小文有關這可能性是存在的。彭健安可能要對小文不利,譬如製造集體欺凌,而原來那個高級消防區長警告了他。回想起原來那個高級消防區長在退休前休假之前的最後上班日,他穿著黃色polo衫站在辦公室門口,他可能在展示顏色,也是黃色,可是他卻警告了彭健安。"外面的人",是哪個外面?辦公室之外? 還是消防處之外?消防處的事情可影響到他處,而且一年接一年沒完沒了,小文並不知道事情可以嚴重到這種地步。

就像不知道情報機關的偷看偷聽行為,不止限於公眾地方,還可以直入最需要隱私的睡房這樣下流!

不知道得到這偷看偷聽結果的,不是有名有姓的執法者,而是所有人這麼侵犯公民權利!

不知道偷看偷聽的結果不是用於正途,而是用來指使集體跟蹤騷擾毆打這麼公然犯法!

世道如此,無可奈何。小文堅信事件不可能只發生在小文一個身上,必有其他人,也在遭遇著同類事件,只是發出的聲音未為人所知。他們可能在苟活著,也可能已死了。小文至少還能把事件寫出來。
期望有識之士提提建議!
昨天好不容昜在手機app小紅書遇見一個看起來知道這類事情內幕的,幾小時後小文對她的關註被強行取消,再點關註已不能關註,在一個第三方的貼子的對話從頭到尾全部被刪,她對小文貼子的"讚"也消失不見,這不會是她幹的,因為她對小文說的有看法的話,沒必要刪對話,那裡面包含了她對第三方貼子的意見,而且寫的,剛好是小文碰上的類似事情。一個月前在另一個第三方貼子,也遇上可能有類似見聞的人,也一樣在貼子裡請教,很快這些對話全被刪了,小文當時有問發貼人為什麼刪留言,他說不是他。一次是偶然,兩次不是。不是發貼人刪的,那就是網管,或其他。小文堅持私信她,她回了一句說"到安全的地方去,人不能跟環境對抗,大家都壓力大。"

可小文已經搬家了,情況依舊,想問詳細點,但因為不能"關註"她,24小時內就只能私信一句。相信她也一樣。

小文換個帳號,堅持聯繫她,希望得到有用訊息。今天成功"關註"了她並私信,剛才收到回覆,說叫小文找警察。

你們知道嗎?

這不是她。

這類事情的關鍵,其實就在警察。

找警察有用,就不必發貼,年頭寫到年尾,不斷出事,沒法工作。

大家能想像一整年沒工作是什麼境況嗎?

一整年都沉浸在負面情緒是什麼境況嗎?

她若不是被迫說的,那就是帳號被操控了,帳號是她的,回覆的另有其人。

然後小文對她的新的"關註"又被取消了。而且不允許再點"關註"。

在那個第三方帖子的留言有一半,原來只有原帳號才能看到,換個帳號就看不到了。

這種只有發貼人自己看到別人都看不到的手法,極能蒙蔽人。你以為寫出來了,其實別人看不到,當然也不會有回應。

小紅書和抖音的監視一直都能感覺到。

只要一求助,馬上切斷聯繫。

好希望得到指點和幫助。
在樓上前幾層才提過正準備寫信給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這封信因為寫得辛苦一直都未能寫好還存在電腦裡, 今日新聞, 就出了這位專員參加警察學院結業會操。 你們知道這代表什麼嗎? 除了隱私無限制外洩, 還有就是, 又要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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