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bird wrote:
假設該年輕人隔天又出現 ,
假設他也真的不知道自己使用了假鈔 ,
假設不必負起法律責任
被老闆追討後 , 基於道德責任 , 年輕人還了老闆一百元
請問堅持一百元答案的 , 你要如何沖抵之前的帳務 ?
-100 + 100 = 0 ?
-97 + 100 = 3 ?...(恕刪)
您的回答真是清晰易懂
只是...
會堅持損失100...
是認為..損失與獲利不能混為一談(也就是不能直接扣除)
這獲利的3元..是列為銷貨淨利
而所損失的100...則是因詐騙(或白目)所產生的其他損失(或費用)
兩者應該一併陳列
不然會產生資訊揭露的不完整..
而讓閱讀者產生疑問..
回頭來看看題目的最後一句話
wrote:
現在問題是︰王頭家在這次交易中到底損失了多少錢 ???
這題如果是簡單的數學題
答案當然是97
但這是面試題..是申論題
老王到底損失多少???
還是97嗎??
既然這筆交易被承認了..
那獲利的三元自然也需承認..不是嗎??
(個人認為獲利與損失在此不能混為一談..科目完全不同)
題目的用語不詳...造成了97與100的爭議
如果題目問..在這筆交易的淨利(or淨損)...97當然沒爭議
但只是單問損失多少???是否要把賺的3元直接扣除而為97??
只在財報上列損失97元...又何必跟年輕人討100元呢???
故在報表上..
應列
銷貨收入 21
銷貨成本 18
銷貨淨利 3
其他損失 100(誤收假鈔)
淨利 -97
將來沖銷
則認列
其他收入 100(認列假鈔沖回)
當日淨利 100
累積淨利 3
題外話...個人認為...
好的報表是要反應公司營運真實的狀況
讓閱讀者易於瞭解數字背後所代表的意含
如單列損失97 隔天沖銷100
那賺的三元是哪來的???????(因為討回假鈔所產生的收入????)
損失97..又為何要追討100?????
所以小弟才堅持...損失100
(但必須同時陳列銷貨淨利3)
也因為損失100..所以將來有機會追討..當然也是追討100
ps~~小弟並不是會計本科生....距離唸會計年代也超過15年
所使用的會計科目或許不是實務上所慣用
但重點在於閱讀者的淺顯易懂~~請包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