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圖瑪 wrote:既然都知道還說得口...(恕刪) 在這討論對法規改變沒用不用你說啊,你和在別棟樓一樣都在廢話指教一些別人早就知道的事,是腦筋不夠清楚還是太閒?在這提這規定合理性問題的用意是,如果連這條規定本身都不盡合理,妹妹就更沒理由要把補助費分給姊姊。對你來講很難懂齁?
麥司 wrote:在這討論對法規改變沒用不用你說啊,你和在別棟樓一樣都在廢話指教一些別人早就知道的事,是腦筋不夠清楚還是太閒?在這提這規定合理性問題的用意是,如果連這條規定本身都不盡合理,妹妹就更沒理由要把補助費分給姊姊。對你來講很難懂齁..(恕刪) 法規合不合理又不是你說了算⋯⋯難不成你有比訂法規的人腦筋還清楚?講廢話你也不惶多讓啊!法規合不合理跟妹妹有沒有理由把補助費分給姊姊也完全不相干⋯⋯對你而言難懂的是這個!
奧圖瑪 wrote:法規合不合理又不是你說了算⋯⋯難不成你有比訂法規的人腦筋還清楚?講廢話你也不惶多讓啊!法規合不合理跟妹妹有沒有理由把補助費分給姊姊也完全不相干⋯⋯對你而言難懂的是這個!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連法規合不合理又不是你說了算這種話都在講,小學生吵架喔?層次是有多低?我有說我說了算?先射箭再畫靶習性難改啊XD,還是說了不算的都不准討論?那您哪位啊哈哈哈你看不出在這棟樓裡那兩點的相關我是不意外啦,需要解釋嗎?還是你先去進修,提升自己的邏輯思考和閱讀理解能力再回來看?
不管是公保、勞保還是農保的喪葬補助都是補助投保人個人使用在喪禮上的費用,不是補助死者的喪葬費用二人以上投保公保,只能有一人申請,這才有平分的問題,因為都是投保人妳們家只有妳妹妹投保公保,自然是補助她個人使用在妳們父親的喪禮上的費用,而不是補助妳們父親的喪禮的喪葬費。
tony1838 wrote:有些觀點笑死人,父母親過世 兩個子女投勞保,只能有一個人請領喪葬補助3個月3*43900=131700。 請問這個錢是拿出來辦喪事 剩餘均分?還是申請的那個子女自己留著?...(恕刪) 看來你都沒在看大部份的人說多人保只能領一份時由高的人領全部拿出來辦喪事這是沒有異議的有異議的是樓主並沒有保且也沒分擔投保的費用那為何要妹妹把這筆輔助"她個人的"錢拿出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