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michelle2001 wrote:
時效過了以後沒有提告...(恕刪)
不管你要不要放棄,或要不要保留,追述期就是那麼長,不會因為你做了什麼事而改變的!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國內沒有跟"催眠"相關的國家認證,
所以要使用這個名詞沒有財產權問題也不違法,
宮廟在觀落陰就是用催眠,國中生玩錢仙筆仙也是催眠,宗教給你看前世今生也是催眠。
無論你學哪一派的都好,在台灣催眠仍只是"民俗"方法之一。
跟宗教或其他模式一樣,
只要符合法規就不會有問題。
此外,
就算拿國外多厲害的催眠認證,
在台灣也是不能打著"催眠治療疾病"的旗號,否則都可能被開罰。
...(恕刪)
Chater wrote:
先前僅試舉刑法231-1條一項,在表達"催眠術"的定義於現行法規處於未有明文,
從事此相關行為,善惡似乎只能借以高度自律達成,保護性過於薄弱~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國內沒有跟"催眠"相關的國家認證,
所以要使用這個名詞沒有財產權問題也不違法,
宮廟在觀落陰就是用催眠,國中生玩錢仙筆仙也是催眠,宗教給你看前世今生也是催眠。
無論你學哪一派的都好,在台灣催眠仍只是"民俗"方法之一。
跟宗教或其他模式一樣,
只要符合法規就不會有問題。
此外,
就算拿國外多厲害的催眠認證,
在台灣也是不能打著"催眠治療疾病"的旗號,否則都可能被開罰。
這就是國內的現實。
不過你應該比誰都了解,
這些東西都是工具,重點是使用者的能力,...(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