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ochhuang wrote:.所以你們也沒有証據就說人家收到自己的口袋囉?搞了半天,快400層樓的討論,結果沒有一個人能証明錢進了黑人的口袋,搞屁啊?.(恕刪) 怎麼不來一個比較強的當然有證據囉!黑人自己說賣的衣服一件獲利剩下來的他收下來了 (其他還有沒有,就不知道囉)黑人都自己證明自己將錢放入自己私人公司(放入私人公司,目前不吐出來,不就是放入口袋)enochhuang大大!從前面看來, 您一大堆邏輯,真的叫人很儍眼!
當事人都已經離開台灣要讓事情慢慢淡化,就是有人搞不清狀況,拼命來攪亂這攤混水。真是令人搖頭!這已經不用追究了,就算不是污錢可能是說不清、講不明、不小心留太多錢…(還真多可能= =)。那也就罷了,連政府都不罰了,台灣每天新聞一堆,這個事件會慢慢被大家遺忘的!
跟你說了:航空母艦出來...旁邊要有一些巡洋艦驅逐艦是什麼狀況??還有什麼好解釋低!!------------另外幫貼:果然是一國兩制,台北市社會局,要不要罰啊??-------------台啤違法義賣 中縣擬開罰宣傳烏日啤酒節 插花賑災募款〔記者俞泊霖、張瑞楨/中縣報導〕台中縣烏日鄉七月受颱風重創,烏日啤酒廠二日舉辦「烏日啤酒節」,並由台啤籃球隊員義賣隨身物品,義買所得轉助受災鄉民,中縣政府社會處卻認為主辦單位有觸犯公益勸募法之虞,將蒐集資料依法處置,最嚴重的狀況將予告發,要求主辦單位將款項逐一還給捐款人。烏日啤酒廠製酒香氣昨日似乎更濃郁,迎接各地前來參加啤酒節的民眾,主辦單位以「紫醉金迷‧PUB瘋」為主題,還設有五十公尺以啤酒箱堆疊而成的啤酒迷宮,並可見啤酒美食列車與各種吧檯。簽名籃球一千三 球衣一千五台啤籃球隊員何守正、林志傑、吳岱豪等人下午與民眾玩起籃球機比賽,三人攜帶護腕、球衣、籃球等隨身物品,附上簽名喊價義賣,簽名籃球以一千三百元成交,簽名球衣則喊價到一千五百元,主辦單位表示,所得將全數捐給慈善機構協助受災鄉民。不過,縣府社會處長王秀燕表示,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以及內政部解釋,宣傳或活動中若有類似「慈善」、「義賣」等字詞,讓民眾付錢消費的同時具有行善的聯想,就必須事先申請許可。未申請 需逐一退善款她說,國營事業單位並沒有主辦公益勸募的資格,社會處將先蒐集資料,如確定違法勸募,將採取必要措施,最嚴重除開單告發外,還將要求主辦單位將募得的款項逐筆還給捐款人。台中縣已有一起違法勸募的個案,當事人需找捐款人逐一返還捐款,折騰得很。酒廠:明天補辦手續主辦單位烏日啤酒廠副廠長蘇淑真則表示,當初規劃義賣活動是一片善意,設計時也曾研議是否提出申請,但因作業時間趕不及,將於星期一上班後主動聯繫社會處商討後續作業流程。主辦單位昨日也安排藝人謝金燕、Alin、家家等人與民眾同歡,晚上則邀請爵士樂團演奏,讓前來烏日鄉遊玩的民眾,感受「紫醉金迷」的絢爛時光。
至今說法反反覆覆,帳款極度不清不楚,我從沒聽過做公益義賣還可以扣除一切成本且保留尾款做下次準備之用,這種假公益賺大錢之人,真是不可取...........眾人唾棄~他的臉書網頁號稱粉絲20萬,是灌水的吧?不信可以去路邊隨便找5個人訪問對黑人潮t看法,5個人裡面就至少有1個人不支持(說1個是好心,我問過我朋友5個有3個嘲諷此假公益之人),真不知他20萬從何而來?莫非也跟他的帳款一樣疑似灌水不清不楚??
hawilu wrote:再次強調黑人沒...(恕刪) 有沒有犯罪應該由檢察官及法官來決定。由相關新聞來判斷,黑人可能符合「背信」或「詐欺」的客觀構成要件,這些都是公訴罪,地檢署應該剪報分案調查,等黑人回國後可能就會被約談或到案說明,相關帳冊也可能遭到扣押!有些網友實在好傻好天真!黑人參加過多少次公益活動?會不知不能用義賣名義?開公司的人,會不瞭解基本的公司法、會計及稅法嗎?這也不是甚麼小細節出錯!更不是所謂的『瑕疵』!這是有預謀並處心積慮搞的大場面,連馬桶、周美青、郭台銘及26位演藝圈大小咖都找來拍廣告或共襄盛舉.....。這件事會爆發,很明顯地,就是之前跟他合作的基金會,看不下去.....。98年4月開賣一代潮T,覺得有利可圖。才會在98年10成立公司;98年營所稅,99年5月才開徵,現在才4月23日,哪來去年虧錢補所得稅.........。總之他越說越錯,現在網上的道歉聲明仍錯誤百出!若檢察官都沒約談.......我要把刑法的書在法務部前燒掉!抗議司法不公!e04!
stan0309 wrote:那您只賣愛心...(恕刪) 就是台灣病了,我愛心筆才賣不好....,以後誰敢做公益呀.請問你跟黑人老大很熟嗎?可不可以幫我跟他聯絡一下,我跟他"策略聯盟",拜託拜託,要去大陸搞也沒問題,我可以配合的另外,我沒有裝殘障,也沒有找工讀生裝殘障,也沒有說我是義賣喔,但是我讓台灣更溫暖,老話一句,兩百捧個場吧,兒福需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