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草的小羊 wrote:
我才不屑當藝人的朋友...(恕刪)
這篇不也是一堆人說黑人沒有把錢黑起來

現在台灣政府不是流行 你犯罪要自己澄清嗎?
忘記登出 wrote:
你自己PO的文章 豐...(恕刪)
greg6143 wrote:
就跟你說了:
航空母艦出來...旁邊要有一些巡洋艦驅逐艦
是什麼狀況??
還有什麼好解釋低!!...(恕刪)
enochhuang wrote:
真獲利?你先把他獲利的證據拿出來啦!
搞了半天,到底是誰不顧事實,只憑自己的感覺來評論啊?
enochhuang wrote:
就黑人的角度來看,他做一件事情,沒有從中獲利,而賣的是他的商品,他捐出去的錢是事實,他賣出的東西也是屬商品,他拿這部份的錢來抵稅,請問一下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嗎?你們口口聲聲說,這是別人的捐款?或許吧!在這件事發生之前,我們沒有人能分辨什麼是「公益行銷」和義賣的差別,我也不否認真的有人是單純只是為了「捐錢」,但事實上,買這商品的人不也手上拿了商品?
就像很多人說麥當勞的例子,難道麥當勞不會拿捐出去的款項來抵稅?........(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