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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太超過 沒戴安全帽 鳴笛狂追害撞車 小情侶1傷1危

我對局長的那番發言真的很失望

那死小孩今天會這樣也是咎由自取罷了

認真執法的警察卻要背負這麼沉重的包袱

追了出事被怪說執法過當

不追又會被怪說警察無能

小員警真的很可憐~偏偏主官又不挺自己人

警察真不是人幹的...
怒火中燒 真的
台灣有沒有罷免法 真的很想罷免那個局長 他這樣講
以後哪個警察敢認真執法的

恐龍家長什麼時候會給人肉出來啊
養出這種白目死小孩還敢在那裡喊國賠

希望能判那個男生殺人罪 到時候要找裡面的好好照顧他一下
仔細看報導,我覺得專家學者的回答是有一些問題的哦。

專家跟學者幾乎都只回答了:「懷疑犯人騎的是贓車,是否要追逐犯人」這個部分,完全都沒有提到對象是「未成年」「未帶安全帽」「見警察逃逸」,以及「過去有偷竊記錄」等這四個項目。

所以,我懷疑是記者只提出部分的問題,詢問了所謂的學者與專家,然後得到了記者們想要的答案,再寫在報紙上。這樣這篇報導完全都符合記者所想要的內容,也完全都是真實的。

或許,學者與專家並不是說了有爭議的結果,而是說出來的話被誤導了。

如果今天是把整個故事告訴專家與學者,也許答案會不一樣喔。也許刻意這樣寫,然後引起話題,也是媒體想要的效果吧。

不過如果司法真的認為警察這樣就執法過當,那以後,遇到拿槍、帶刀的騎機車沒帶安全帽逃逸,就都不必追好了,因為萬一害對方出車禍瀕臨死亡,那也執法過當囉?
請站上的記者看過來....
如果用了這樣的標題,我保證「部份」鄉民會倒向你那邊
「情侶太超過,沒戴安全帽;死命狂奔亂撞車,小員警被迫道歉」
「今日被關只是為了明日帳號再開 」
大家應該去台中警局的網站
叫那位只會坐官的局長好好反省

sony-32v300a wrote:
那種小孩放出來亂飆 ...(恕刪)

希望那位女孩沒事
那位男生可以去死了
沒有駕照還敢騎車載人
女方的家屬問題也很大連自己的女兒交友狀況都沒法掌握
今天如果是我女兒跟那種男生來往 早就被我痛罵一頓了

kwekweice wrote:
仔細看報導,我覺得專...(恕刪)

那小女生的家長也很扯,有哪個家長會允許自己10幾歲,未成年的女兒,給一個少年雞隨便亂載.
又不是同班同學一群約出去聯誼會.
唉,小孩不是這樣教的.

白河收費站 wrote:
請站上的記者看過來....(恕刪)

本句最中肯
蘋果不得不聘請你了...
公平正義何在啊 ~~~
支持警員

小情侶 好好好 + 好

來世不要再害人了
魚竿遊 wrote:
怒火中燒 真的 台...(恕刪)


警察局長 不是人民選出來的

不能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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