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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福村算是無辜嗎?

在台灣人受傷最大...
死了更大...
所以以後闖紅燈...
被抓請自己壘田...
找媒體來說誇張一點...
警察可能還要賠你一筆錢...
歡迎來到台灣...

頭好壯壯豬 wrote:
建議六福村把遊樂設施名稱改為"急流泛鳥籠"
讓遊客進入鳥籠狀載具.在急流中載浮載沉.
隨遊客要站要跳.保證不會落水


船一翻 全部再見 到時候全都是六福村的責任

人都綁起來也是一樣

救生衣也是一樣

不遵守警告 就是個人問題

難道說逛動物園被獅子吃了 要怪動物園為什麼養獅子嗎?
asperl wrote:
可以這樣比喻嗎??

在十字路口行人因為闖紅燈被撞死了,因為政府未在路口設置柵欄(防呆啦),並且沒有警察指導與陪同通行,政府應負一部份責任,所以必須由國家賠償...


照台灣怪獸家長和恐龍法官的邏輯
搞不好今天小孩子在馬路上玩被撞死都可以申請國賠
因為馬路上沒有標語說"不能在馬路上玩"

然後在店家用鼻孔吃麵被嗆到
可以告店家沒標語"不能用鼻孔吃麵"
可以告廠商為什麼沒"防呆機制"



說真的
地球是很危險的
如果連這種最基本的生活常識都沒有.....




還是乖乖回火星吧!
飆仔明知飆車是違反規定,出車禍撞死了,
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活該,也沒看到父母出來抗議
該小三也明顯違反規定,且屢勸不聽
為什麼會有父母敢大聲嚷嚷,都是別人的錯
這次幸好沒有牽連其他的小朋友
要是我是其他同船小朋友的父母,一定會去抗議
因為該小三企圖謀殺我的小孩
比較好奇的是.........這案子法院會怎麼判??????

如果遇到了大隻恐龍,不僅六福村有事,搞不好還同意國賠哩!!!!你我納稅人又倒楣了。
上面說的是真的

美國不是有人用微波爐烘貓

烘死了還告人

怎麼會有這種白癡??

所以現在連筆上都要註明,本文具只能書寫用
轉眼就10年了
遊樂園有安全準則,到處都有安全標語,而這幾小孩子不聽不看,咨意嘻戲,摔下河裡而溺斃,不是揪由自取嗎?
就如同道路也有準則,不可在道路上嘻戲遊玩,不可穿越高速公路,快速道路....,如果有人在道路上因此而發生事故,要怪誰呢??
我覺得六福村真的是蠻無辜的

像遊樂設施再怎麼樣的防護 還是有人不守規矩 意外一定還是會發生

畢竟六福村我去過也不少次

他們做的還不錯拉 至少比義大好

義大的遊樂設施開幕以來不知道出過多少次問題了

希望不要鬧出人命
很糟...我這禮拜要去六福村的說





他說目前不開放這項設施





我小時候常聽到爸爸對我們唸說..不知生死門在哪裡

小孩是好動調皮沒錯但真的不知道生死門在哪裡

所以他的父母親哭說他的小孩死的很冤枉是正確的

帶他們去的大人應該要知道小孩不懂生死門在哪裡要盡量避免或特別加強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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