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hy660713 wrote:
真奇怪,為何下班後不能作這些事情?
難不成下班後都只能作公司的事情囉???
這個問題在我第一個工作時問過資深同事(老美). 她的回答是如果下班後做的事影響到正常上班, 那就不行! 您不能說我下班時打電動泡妹搞到整夜沒睡, 然後上班打瞌睡, 還希望老闆給你加薪吧! 沒被火掉就很不錯了. 但是如果你正常工作是程式設計師, 下班後去做漢堡, 只要不影響上班, 這種跟公司業務毫無關係的兼職, 公司通常也許不會管.
至於說"影響到正常工作"的定義是什麼, 她的回答很妙, 她說這是由公司來認定! 以上面的例子而言, 雖然兼職做漢堡跟程式設計的正職毫無關係, 可是你可能會給公司一個印象說你居然下班後還有精力去兼差, 那是不是上班不盡力? 如果公司這樣想, 那你恐怕就危險了!
全職員工的薪水是以公司包下你全部時間來計算的, 雖然法定上你只上班8小時, 剩下的時間你還是屬於公司的資產, 公司是希望你好好休息, 以備上班時有好精神!
我不是幫公司講話, 我也只是一個小員工, 不過我是認為, 既然沒本事自己開創事業做老闆, 就干心當個職員(不管title多好), 如果真的要兼職, 那就低調吧, 不要讓公司知道就好了, 不要太招搖! 等那天羽翼已豐, 再跳出去自己當老闆, 我就知道一些這樣的例子後來成就大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