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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要求為姦殺嫌犯討國賠的立委及議員代付並歸還彭姓員警已支付的看護費!

其實是一事規一事...
今天要是他不是殺人兇手,怎麼判定?
http://www.wretch.cc/blog/diesel6945
aoki.lin wrote:
看來是非不分的人還真...(恕刪)




支持連署+1 強烈批判立委、議員豬公
andbu558 wrote:
01上的人不都是有受...(恕刪)


說的真好
一堆人真的看東西都只看標題
當初議員出來質疑的是用槍時機
回文的人我敢保證沒有一個人有看到當時現場狀況
議員相信少年的說詞所以幫他們出來質疑警方用槍不當
但現在一堆人只看標題就很肯定的是警方為了自衛用槍打傷嫌犯又得賠錢
問題是
誰說的是真的?

因為後來殺人了,所以警方一定沒說謊?
邏輯是這樣嘛?
因為他後來殺人了,所以以前議員幫忙質疑用槍不當議員該死?
這應該是兩碼子事吧

那假如(我說的是假如)
以後員警因故一樣殺人了,那照這邏輯
是不是又要挖現在連署的人出來狂批?

不是吧
就事論事有很難嘛
拿後來發生的事情,去質疑批評之前不相干的事情
這不是很好笑嘛


再說要連署也不是連署這種東西
看護費根本也不是議員施壓要他付
他自己都講的很清楚
是員警自己良心道義上過意不去
不管他有沒有過失他都自願付的
不相干的網友連署要當事人的員警把他自願付出的看護費討回
這不是很好笑

要連署這個不如把資源用在連署要求檢察官跟法官
具體判決死刑並且要求法務部馬上執行
這種東西我第一個來連署
+1 不只要讓他道歉 最好還是下台

現在台灣的社會已經不是以前的老舊社會了
你做錯事不管藍綠就是會受到輿論
算我一個
趕快連署
這種造成社會亂源的毒瘤
必須拔除
今天Yahoo新聞
議員的回答超好笑,不知道是姦殺犯,屁啦
把大家當傻子喔
大家繼續打電話跟寄mail,看他出不出來道歉
要不然就打爆民進黨黨團的電話,要黨團逼他出來道歉


為姦殺犯討國賠?! 網友打爆張瑞山議員辦公室電話
更新日期:2009/05/13 14:4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嫌兇狠姦殺國中少女徐姓及許姓少年,兩人在犯案後一個月因作賊心虛衝撞警方,導致許姓少年中槍後半身不遂,當時許姓少年的家屬還與台北縣議員張瑞山等人出面要求國賠。如今被查出犯下姦殺案,許多網友紛紛打電話至張瑞山辦公室,指責他「為強姦犯討國賠」,並要求他出面為自己的行為道歉。


台北縣警方12日偵破一起駭人聽聞的姦殺案,當時18歲的徐姓男子與14歲的許姓少年約一名15歲的女網友相見,並預謀性侵、勒贖等犯行,當時他們先用鐵棒將少女打昏,並輪姦得逞,事後將被害人從2樓往防火巷丟,並丟下棉被、廢木板等物遮蓋屍體,本來他們還意圖勒贖被害人家屬,不過因被害人已身亡而作罷。


案件爆發出來後,媒體發現嫌犯之一的許姓少年在08年年底時,因拒絕臨檢並企圖衝撞員警,被警方槍擊導致癱瘓,當時他的家屬還夥同議員張瑞山出面招開記者會,指責警方用槍過當,並要求4500萬的國賠。直到現在大家才知道,當時兩名少年會拒絕臨檢,是因為「做賊心虛」。


不少網友認為,議員竟協助強姦犯這種爛人要求國賠,實在髮指,紛紛致電張瑞山的辦公室痛罵。還有網友表示,自己致電辦公室後,竟遭掛電話的無理對待,認為張瑞山議員無法接受不同意見,不配為議員。張瑞山辦公室助理在電話中澄清,議員當時只是接受民眾陳情,並協助招開記者會,並不知道對方有姦殺犯行,而且那時他們是針對「員警不當開槍」做質疑,覺得這完全是兩碼子的事。


也有網友認為,張瑞山議員當初並不知道自己接受陳情的民眾竟是殺人犯,當時情況是「拒絕攔檢、衝撞警員並逃逸」,將此姦殺案混為一談,有點無限上綱。不過,辦公室拚命掛網友電話的行為,讓民眾怒氣越來越高,如果張瑞山議員本人再不出面,事情可能會一發不可收拾。

diesel6945 wrote:
其實是一事規一事.....(恕刪)


恩~~
就事論事

今天警察臨檢
有人不從
還刻意撞殺警察

請問這樣用槍過當嗎
支持+1 ....
難道一個立委、議員一句當時無法判斷
就可以交代的過去~!?
支持+1
既然喜歡搞不清楚事實真相就愛出頭爭取能見度高的機會~
那就讓這次連署給大家看得夠他們這些人的嘴臉
一事歸一事的話
他衝撞警察 就是不對

菜鳥一名 希望各位前輩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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