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我快笑死了!曾俊耀,你現在是不是在捶牆壁還是摔東西?高等法院檢察長,檢察長喔!駁回你的再議了!我本來以為你看不懂之前地方法院檢察官噹你的處分書,原來你看的懂啊?還知道跟高等法院哭訴說怎麼變成聲請人不對了?哈哈哈哈哈哈,我又笑到肚子痛了!這次高等法院檢察長,檢察長喔!再噹你一次!你到底懂不懂?真是自取其辱啊!再一次要委託律師10日內提出聲請審判哦!喔!你沒錢請好律師?還是捨不得花錢?跪下來求我借你錢啊!我知道了。。。。。。大家上司法院網站查查喔,查詢裁判書,找關鍵字曾俊耀,刑事民事都查,很精彩的!我為何說曾俊耀可能沒錢,上面都有寫喔!
來來來,熱騰騰的高等法院處分書。再次打扁日必購曾俊耀的臉!我就不標註重點了,臨時找不到螢光筆。但其實檢察長的意見很簡單,就是曾俊耀是活該的意思。哈哈哈!曾俊耀一直想以戰逼和,拼老命告我!我早說過我不求戰但我也不避戰!你告我幾次,我就還你幾次!你罵我父母家人,尋我個資,司法都已經說你被罵是剛好而已。佯稱貨品寄出,還好意思跟檢座說是交易糾紛!詐欺者就屬你最惡劣!怎樣?再來啊?我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