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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維大力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


所以拒買啦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月工金失人二 wrote:
人二啦~ 我都被停權...(恕刪)

枉費我正確選字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睡覺去 ~ 推一把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睡覺去 ~ 推一把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維大力 ~ 螞蟻汽水 ~ 蔡副總 ~ 態度不佳 ~ 只會拖 ~ 沒誠意 ~
加油

消保官一開始能做的也是行文請廠商處理

廠商不理你~他們也沒辦法~只能你第二次申訴~並申請召開協調會

通常這時後廠商大多會理你了~

不過遇到這樣子的公司~不理你也是正常的

某人的話聽聽就算了~廠商真有理~那為啥沒有請媒體大篇幅報導這件事??

廠商真有把握~會為了一個小小的消費者搞這些小動作??



jerry3410 wrote:
4/3晚上我喝到加料的汽水(真幸運),
4/4早上9點左右我post上01,
半小時內有2家媒體(東森.華視)的早鳥記者就發訊息給我,
留下要我跟他們連絡,
(我的個性是,有發訊息給我,我都會禮貌性回電一下)
打電話給第1家記者,
過程重點是這樣:


我: 你好,我是jerry
記: 你好,我是東森記者***,我有看到你喝到螞蟻汽水文章,我們想採訪你一下可以嗎?
我: 不用了吧,我只是po上來娛樂大家一下, 我不想上電視,而且我下午要出門耶
記:沒關係,我覺得報導出來,可以提醒消費者注意,而且也可以督促廠商加強品管..等等 之類的
我: 那好吧, 不過我下午3點要出門喔,你們來得及嗎? (這時大約9點半~10點之間)
記: 你在哪裡,地址給我好嗎?
我:在台北縣*********
記: 那我12點出發, 可以來得及,到了我再打給你
我: 好吧, 拜拜

然後,我也回覆了華視記者黃小姐,


記: jerry,我剛剛看到你的文章早餐都吃不下了,我們想採訪你可以嗎?
我: 不過東森剛剛已經說要來了,你們還要來嗎?
記: 東森跟你約幾點?
我: 他們說12點出發
記: 好, 那我們跟他們一起拍,這樣你就不用講2次了
我: 好,謝謝你喔
記: 你那邊地址給我
我:台北縣........

然後4/4當天採訪完播出,就是你們看到的第一段新聞
(121樓那一篇有網友轉貼),

當天後來也有多家媒體記者發訊息給我,
包括台視記者以及曝光率很高的TVBS電視台的記者,
但是因為他們發訊息給我的時候,都比較晚了,
接近中午, 還有下午的時候,
我都一一的婉拒,因為已經拍完了,不需要搞那麼麻煩


然後就是4/4當天晚上東森記者羅先生打給我,
說明天約下午2點要來跟我致意一下,
他們會一起來拍,
(我那時候心裡的想法是: 他們應該會有一些免費的飲料來,
我還在想廠商來我還要安慰他們一下勒,
發生這個問題他們也不願意,

我比較容易體諒別人無心的過錯,
並不會見獵心喜,
也無意發災難財,
因為今天產品發生問題不是維大力公司願意的,

只要你誠心道歉,即使你象徵性的帶一罐汽水來,
我也會握手言和收下來
(我也多次在廠商來之前跟記者這樣講,記者可作證)


誰知道廠商蔡副總經理兼廠長的態度一副侵門踏戶來"檢視消費者"的樣子,
讓整個拍和解的過程不歡而散
(廠商還順便得罪.質疑記者跟我串通, 這就是第2波廠商形象大傷的新聞,
不過這個新聞已經搜尋不到了.只剩網友在第253樓轉貼的新聞文字敘述
<不過這新聞要看畫面會比較生動>

而在第2天來採訪最後,
我送他們到社區門口,
我有跟廠商說:
本來我真的覺得沒什麼事,
沒想到你們今天來的態度是這個樣子,
不僅我覺得不舒服,我家人也覺得很不快,
然後我有跟廠商說,我會給廠商3天的時間,
希望他們能做妥善的處理,
(發個正式的道歉啟事,或是誠心誠意的跟我媽說對不起..)

再來我就沒想這麼多,
只是今天我朋友打電話告訴我,
新聞都不見了,
讓我非常的吃驚!
原來這就是維大力公司你們的處理態度,
掩耳盜鈴 粉飾太平,

今天我一個消費者喝到螞蟻窩的汽水是事實,
我要聽的不是你們的製造過程有多嚴謹,
品質有多好,
要你們誠心誠意的道個歉,
有那麼困難嗎??


ps..以上所言百分之百屬實
這邊的文章歡迎轉貼 轉po
還有我不會上ptt, 有ptt的網友要轉載也感謝您,

我相信除了東森新聞,
還是有很多媒體以及大眾傳播工具可以展露真相,為民喉舌!!

pps..我目前沒有任何求償的想法,因為我相信無欲則剛
朋友建議我跟他們提出
1.在報紙上對長期支持他們的消費者登道歉啟示
並承諾加強品管
2.捐20萬元給孤兒院或是貧童營養午餐 (出示收據即可.不經我手)

這樣ok嗎?

...(恕刪)



jerry3410 wrote:
而且他們認為第一時間派出公司很高層的人員來消費者家,是很有誠意的
他們甚至以為4/5那天是我自己邀媒體
...(恕刪)



樓主po文後記者邀訪,
樓主同意邀訪並上媒體,
用媒體放送說明維大力產品不良,
次日由媒體通知維大力或由維大力經由報導連絡到媒體約一同至樓主處拜訪,
樓主於產品發生問題時,
未曾通知過廠商,
就先用媒體將內容放送,(不論你是無心還是有意)
大家假設你們是廠商,
你認為樓主是善意或惡意呢?


我認同廠商在消費者反映產品不良,
在事件未擴大前(即媒體報導前),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在事實不明下應先行道歉,
並保證查明事實回覆消費者。

但樓主po文並同意媒體訪問並經媒體大量放送廠商產品不良之畫面,
此已造成廠商商譽損失之事實,
如廠商不嚴正駁斥樓主反應之內容,
即會造成嚴重之傷害,
如廠商如前述方式處理。(即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在事實不明下應先行道歉,並保證查明事實回覆消費者。)
消費者經媒體得知之訊息會造成恐慌,
此傷害就算事實並非如此,
消費大眾還能接受廠商之調查結果嗎?




我一直認為此事件是樓主不成熟之處理方式所致,
你逼廠商反擊,
現今你於媒體上公然打完人家巴掌,
又加上一群理盲之網友火上加油,
我想廠商已騎虎難下,
只能以司法程序解決。

樓主你只想到你的權益,
你有想過廠商之商譽是經多少年及成本所堆砌,
如有人以一件事實不明之內容於媒體上放送質疑抹黑你,
你是默認還是反擊呢?

本人認為此件事件是一件消費者教育之錯誤示範,
大家要幫消費者就繼續盲從吧,
當廠商為防不當或居心不良之消費者時,
此消費環境是往好的方向或壞的方向發展,
本人看法悲觀。



jerry3410 wrote:
我是jerry,
今天我打電話去消基會問了
他們還是沒有回應
很明顯就是拖字訣

說穿了
他們真的只怕媒體而已
(尤其是電視新聞,所以4/10的新聞
蔡副總才會跳出來說:對於居心不良的消費者,我們不會妥協
想要營造一種他們是受害者的氛圍)
網路上的聲音,感覺他們聽不到的

我突然覺得很生氣
從頭到尾我都一直在給他們台階下
一直怕影響商譽 , 希望他們能止血,我還可以幫他們說說話

(例如用一些溫和的字眼.."遺憾", "誤會","溝通不良"...等等的聲明稿,讓大家給本土企業繼續支持)

手邊有的資料,我都自己壓下來,怕對他們商譽造成更大的傷害,
畢竟一個企業養這麼多員工,有一定的社會責任

這麼寬厚 卻被人軟土深掘
明明是他們的錯
卻因為我太寬容
除了煩心的溝通協調,請假奔波,
還要承受這些不白的污衊跟質疑

連消保官要他們聯繫我(公文 一星期內)
都裝做沒這回事


一路以來,
因為行得端坐得正
我不害怕面對這場 烏龍官司

只是覺的很煩
到底這件事什麼時候可以落幕
以及
該給我的公道什麼時候還我?

這件事雖然傷不了我
還是會造成我的困擾
我想要過單純小市民的生活
維大力到底什麼時候會大澈大悟呢?


ps..打完電話後,我今天已經跟消保官2次申訴了,
第一次申訴(4/8)後,消保官行文給維大力,
要求他們1星期內聯絡我,跟我協商,到目前沒有任何消息,
(連4/22消基會熱心促成的協商,都感覺不出對方的誠意,

當天我還先說,對於我喝到後po上網,真是不好意思,
我可以再po文說明廠商有承諾要幫我查明..等等..

但是
協商當天維大力阿姨卻未對: 來家裡致意卻沒誠意、反提告甚至壓新聞一事
做任何交代
從頭到尾一句道歉也沒有
只說希望和解卻又說自己無法作主)

消保官則是有公權力的單位,
第2次申訴後,
他們會行文要求在10天內請廠商跟我在消保官面前做一次協調,
後續如何,
再跟大家報告,

謝謝版友的關心
謝謝大家!!
...(恕刪)




轉貼東森新聞報導
加料汽水-螞蟻大餐


我想請問樓主,
到底是東森找樓主jerry?
還是jerry投訴東森啊?
(主播開頭就說有網友投訴東森...)

樓主4/3晚上喝到加料的汽水,
未曾電話聯絡過廠商,
4/4早上9點左右直接圖文post上01,( 標題:昨晚的恐怖汽水~維大力)
4/4 日下午接受東森及華視採訪,
當天新聞即將內容發佈,
東森影片內容17秒時說明廠商於接受投訴時說明須等上班時間才能回收檢查,
但樓主之內容說明並未於向媒體爆料前連絡過廠商,
到底事實為何呢?

樓主這句話:
從頭到尾我都一直在給他們台階下,一直怕影響商譽 , 希望他們能止血。
我看完樓主處理此事件之程序讓我對你上述紅色這句話之內容感到相當諷刺


廠商認為以樓主處理本件疑似產品瑕疵之方式應為惡意動機不良,
我認為廠商懷疑情有可原,
但我相信樓主應非惡意,
應是誤會所致,
但傷害已經造成,
如何大事化小,
就有待雙方智慧及網友冷靜始能達成,
一堆網友火上加油,
我認為是此事件無法順利大事化小之最大障礙,
當然以網友他們之看法是聲援弱勢,
但大家都冷靜本件事件才可能和平落幕。

樓主勸你不要再發言,
以免激化言論讓事件更加無法解決,
畢竟最後面對一切問題只有你自己,
你是要大事化小還是小事擴大,
就待你智慧抉擇。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po文後記者邀訪...(恕刪)

康兄
真相只有一個
不是jerry造假
就是
廠商品管有問題

假設這件事真
法律沒規定
我買到有瑕疵的問題
不能PO心得吧
沒規定我不能投訴媒體??
當然我的法律常識不是很好
假如真是產品有問題
以上
jerry構成何罪?

那廠商的態度如何?
整批貨追回來銷燬?沒聽說
如何跟廣大消費者說明
廠商品管有瑕疵

以上假如是真的話...


假如是假的
當然jerry可能就是毀謗
那要看廠商如何跟他告了.

康兄
我不知道你有無買過有問題產品
且廠商隱瞞.未告知的一樣賣給你
今天有問題的東西
小者拉肚子..住院.打針
大者.死人

豐田的車子人家處理.是如何
國際牌的家電.處裡是如何
都是寫報紙.上新聞.跟廣大消費者說明
不是跟單一消費者和解.就好了.

假如是真的
生產是整批可能有問題
那沒喝出有螞蟻的算倒楣囉......

可能康兄你大人有大量願意原諒廠商

我是沒辦法.刻意隱瞞的廠商.因為有可能更多人受害.當然前提是以上是真實的

除了提告.才能知道事情的真假了.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謝謝小康大的意見


台中小康 wrote:
我想請問樓主,
到底是東森找樓主jerry?
還是jerry投訴東森啊?(主播開頭就說有網友投訴東森...)


是東森記者找我,我沒有主動投訴,
(最近東森記者打電話給我,向我道歉,說報出來他們又收手,造成我的困擾,跟我對不起,
我也客氣的跟他說沒關係,)這部份也有錄音存證

台中小康 wrote:
4/4 日下午接受東森及華視採訪,
當天新聞即將內容發佈,
東森影片內容17秒時說明廠商於接受投訴時說明須等上班時間才能回收檢查,
但樓主之內容說明並未於向媒體爆料前連絡過廠商,
到底事實為何呢?


我沒有打電話給廠商過,
至今沒有,
當天4/4拍完,記者小姐當場在我家裡用手機打給維大力的客服電話,
不過沒人接聽(當天是星期天),
所以新聞這樣編輯,
(也是給廠商一個可以緩頰的時間)


甚至4/5東森羅記者說廠商要來我家拜訪致意,
我一直說不用,真的不用麻煩,沒有關係
(有電話錄音可以作證)


我說明從頭到尾給台階下,
是因為我有一路來(從一開始還沒接獲提告通知,到現在 協商前的所有電話錄音存證)
包括對廠商聲譽很不好的資料,
都壓下來沒有po文公開,

並不是提告後我才不說的
也是希望趕快和解,
大事化小,

只是到目前廠商並沒有誠意為他們止血,
只發聲明稿說已經報案,
交由警方處理,
4/5當天蔡副總要離開時,
跟我要了電話以及地址(當場用筆紙記下來)
說會給我回應 (在尷尬的道歉後),
結果後來他跟記者起衝突,
才轉而用提告的方式 捍衛他們的聲譽,

我等了20多天了...
廠商並沒有聯絡我1次,
即使我一直想息事寧人,大事化小,
也使不上力!






jerry3410 wrote:
包括對廠商聲譽很不好的資料,
都壓下來沒有po文公開,...(恕刪)



這是壓垮月工金失人二的最後一根稻草...

您知道蝙蝠燈在哪的,有需要請通知我
肛曆元年建國日,暨停權紀念日,同西元2009年11月20日。 所謂和平,就是我的菊花比你的還大朵。 停權數;3

台中小康 wrote:
廠商認為以樓主處理本件疑似產品瑕疵之方式應為惡意動機不良,
我認為廠商懷疑情有可原,
但我相信樓主應非惡意,
應是誤會所致,
但傷害已經造成,
如何大事化小,
就有待雙方智慧及網友冷靜始能達成,
一堆網友火上加油,
我認為是此事件無法順利大事化小之最大障礙,
當然以網友他們之看法是聲援弱勢,
但大家都冷靜本件事件才可能和平落幕。


傷害?
對誰?
一堆網友火上加油
你不也參在一起戰到現在400多頁了?

大事化小?
所以你也認定維大力內含螞蟻是件大事?
既然是件大事
為何廠商都不願意好好面對問題?

和平落幕?
何謂和平落幕?
維大力撤告、蔡副總道歉、承認是維大力生產疏失嗎?
那我倒可以接受這樣的和平落幕方式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你只想到你的權益,
你有想過廠商之商譽是經多少年及成本所堆砌,
如有人以一件事實不明之內容於媒體上放送質疑抹黑你,
你是默認還是反擊呢?


台中小康
你只想到維大力的權益
你有想過你今天莫名喝到螞蟻還被誤會而提告
你是默認還是反擊?
尤其是面對用許多年以及成本所堆積出好商譽的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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