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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starcow wrote:
重點是"PTT 和 01網友有權力知道所有的資料".
而不是企圖隱瞞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恕刪)

很傻眼的留言
我也是01鄉民
請你把你的提款卡密碼給我
你怎麼不叫西八客提供完整的清潔季報告
犯錯的又不是樓主
要隱匿什麼不利證據
還是說你要代表西八客去告樓主隱瞞對自己不利的證據
UDN 網站

星巴克隨即派員帶咖啡券和禮盒到那位小姐的辦公室,原本打算帶回咖啡化驗,不過對方說已把咖啡倒掉。為確認對方身體狀況,星巴克曾陪那位小姐就醫、付看診費。星巴克也曾提供清潔劑的成分供醫師診斷,確認對人體無大害。

第二天,那位小姐依然到該門市買咖啡,還關心有疏失的工作人員是否被懲處。之後星巴克定期打電話詢問對方後續就醫,表明願意支付看診費,以及因看診而請休假的日薪。

不過之後該消費者不再接星巴克電話,也不願告知就醫結果,一切由她母親出面處理。經過幾次會面後,對方要求三百萬元的賠償金,並於上周五下最後通牒,表明若星巴克不支付,就要告到消基會、投訴媒體,並將此事公布在網路上。
~~~~~~~~
年底了
要用錢...
噗~~~
看了一下 一條人命值多少錢? 一生的健康值多少錢?
企業形象值多少錢? 教育訓練值多少錢?

一切都是錢阿
dade wrote:
我是苦主的媽媽,有些...(恕刪)


上新聞了,女兒受到的苦已經得到當初您們所期望的結果——被重視。

錢不管多少都是應該拿的,不必迎合期待去捐出來,
眼睛一閉,耳朵一捂,鄉民的指責很快會被媒體報導其他事情吸引開去。

加油!
阿凱1711 wrote:
請立刻告訴我你的姓名電話地址電子郵件資料,因為我是o1鄉民!所以我有權力。


你 好 色 (指)
我想只問一句
樓主你要是上個星期就跟星巴克達成和解 拿到了賠償金
那這篇開箱文還會12/9還會出現嗎

阿...是12/9你還會來m01註冊嗎
這篇文章應該是事發後不久就寫好的,樓主以及樓主的同事有提到這一點,不過看起來很多鄉民根本沒有仔細看過所有文章就批這邊批那邊

300萬這個價格是在11月底、12月初兩方會談所提出,從事主母親的文章看來,開這個價也有可能是統一的律師所引導

可以大概看出整個事情的流程:

10月底事發、看醫生,統一人員回收咖啡,給醫生清潔劑成分標示<==這個部分沒有很清楚,可能有兩次看醫生

事主或其同事協同寫出文章

11月統一人員有不斷與事主聯繫,似乎因為事主有精神障礙,因此後來由事主母親聯絡,並約定靜候一段時間再談

11月底,統一人員偕同律師與事主會談,提出賠償底線(應該是6000元禮金吧),並請事主提出需求,因此有300萬的說法

12月5日協商破裂

12月9日事主註冊帳號發表文章
敗家真是無底洞阿~
“已經嚴重造成心理的壓力,而出現後來失眠、焦慮、緊張、莫名大哭的症狀,甚至得求助精神科醫師並服藥“

我只能說真的很誇張,也認為這個是律師教來如何領取高額精神賠償金的講法

精神科醫師??精神科方面在診斷方面,一直存在有很大的針議,畢竟那是一種“無形“與可“偽造“的疾病

請問莫名大哭是因為三百萬拿不到手的原因嗎?

對方打給你也是想了解清潔劑對妳身體有沒有影響

再加上妳也沒有全部喝完

我相信一定有把那杯咖啡喝完的消費者

星巴克有錯是事實,但是事情是發生在十月下旬

你現在po出來的意圖就讓人非常有想像空間

我覺得賠個十幾萬再加上星巴克登報道歉就很了不起了





馬克蘇 wrote:
這篇文章應該是事發後...(恕刪)

你順序沒有排錯嗎 @@

先寫文章然後發生精神障礙?
就算是有潛伏期好了
但是文章裡面已經有提到精神障礙了

建議修改一下
阿凱1711 wrote:
這就是你的邏輯嗎?人家愛寫什麼東西上來是人家的自由,你愛怎麼看怎麼批判都是你的自由,但要說你有要受害人跟你報告全部過程的權力,未免也太超過了吧。


如果網友們不知道整個事情的真相,

請問PTT 和 01網友要如何做出公正的決定,

難道要網友們遮住自己的良心, 全力支持受害者嗎?

看一件事情, 必須要全盤了解, 不可只聽一方面的說辭

這樣才能做出正確的判斷.

P.S. 我所說的全部資料, 是指 整件事情的真相, 不是個人資料, 請您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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