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偉 wrote:我這麼說好了治安變差...治安變差條子伯自己會怕我很清楚從以前下車臨檢大家微笑以對到現在常常可見會有條子手放腰際已開的槍套上(恕刪) 痾 我不知道台灣臨檢的狀況是要怎樣不過在美國 臨檢 警察一支手放在槍套上 是基本動作不是打算要殺你喔 那些臨檢手來亂放 差口袋的警察 才是爛警察 因為他們不把他們自己的命當成一回事
crazydiamondc wrote:痾 我不知道台灣...(恕刪) 少在那邊美國不美國的了,光槍枝有無開放這點台灣與美國的警方立足點就差很多了!基本動作?你真看過美國警方的用槍規範與程序了嗎?先去跟台灣的條子伯問清楚台灣的吧!
記不記得之前曾經在mobile01上面出現的影片一台警車為了追一輛不接受臨檢的車輛整路上利用警車追捕 接近歹徒的車後 警員下車後只能打輪胎而歹徒的車爆胎後 還是繼續行駛 警察只好又再跑上車繼續追記得好像是追到了死路才抓到歹徒一路上都是超速 逆向請問這樣耗費多少人力 多少公共財 有可能犧牲少百姓的生命只為了一位不接受臨檢的駕駛如果照你的觀點 警察何需配槍反正遇到犯法又不能開槍以前曾經有一位留美的學生 初到美國留學被警察攔路臨檢警察拿槍說了"Frozen" 當時這位學生聽不懂意思 就動手掏了駕照警察一槍把它擊斃 最後警察還是獲判無罪為什麼叫你不要動你還動 警察就有權利開槍叫你停車你不停車 警察就有權利開槍有人說到臨檢的時候不希望遇到警察用槍對著你一般臨檢的規定是警車鳴笛要你停車 你路邊停下後 熄火 雙手是放在方向盤上面的警察要受檢人拿出駕照或是行照才可以動作這個十多年前就宣導過了
毛毛小熊掌 wrote:這位仁兄回答的太好了...(恕刪) 如果說每項武器都要法令規定才能立罪的話你會看到台灣黑社會組織都會有一個部門叫做『武器研發部』重點並不是武器而是犯意如果有心你拿鉛筆也是可以搶銀行的如果無意你開坦克過去也只是純粹當交通工具
dzu0836 wrote:更多的權力是什麼...(恕刪) 看你想怎麼談啦!我只能告訴你我不是那種"認真你就輸了的那一派"你覺得訴諸槍枝有用~那就有用!如果我回你:如果開槍有用~怎個有用法?警察如何透過更寬鬆的用槍規定來使用槍枝,來促使台灣的治安提升?你會想回答嗎?你該怎麼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