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21953 wrote:他在底下的回覆實在很...(恕刪) 是啊!!感激他換個角度來看 事實已成定局女店員也許會很難過但幸好 他因為這事看清奧客真面目和店長的態度讓他可以早點脫離這行業 尋找下一個更好的工作
jk6366 wrote:犯人不是我 我只是...(恕刪) 整個看完了員工可能話術不好難道自己不會看廣告宣傳嗎特別喜歡刁難服務業人員一小時90-95 卻得被刁難~_~還有說到新北市沒資格說話挖靠 住在台北市就比較厲害嗎看到這句話真的不砲都不行樓主辛苦您轉貼了
感覺那個人的家庭教育失敗不會懂得得饒人處且饒人!!把別人逼到絕境 還在那邊沾沾自喜自己贏了 那種以後被用同樣對待不知道心理做何感想情理法 完全沒有體會到我只是覺得就算你在法律上站的住腳也不必這麼搞吧!!!這就跟之前一個潘姓女生撿到貧婦的錢硬要叫人給他三成獎勵 法律上站的住腳 不過情理上???
人已經被辭頭路事後再來請店長不要解雇讓人覺得只是為了平息眾怒罷了(因為上新聞的關係)錢也收了 資料夾也拿了還有甚麼好解釋的啊?尤其最後其中一句讓人聽的真的很想扁他"我住在台北市,新北市以外的人請閉嘴,因為你們不懂住在高級都市的規則"這孩子心態真的很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