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是案主明顯過太爽啦,把當兵當夏令營,把軍紀當作參考…雖然我的單位也算是爽單位,內務也不能隨便,也沒聽說內務有分男、女標準的。(不過我曾經聽單位裡的學長說,以前有個「男」軍官管內務,連女胸衣的顏色都要規定,還好沒實施= =)這件事「可能」只是個案,而且是超瞎的個案…國防部這樣的處理,根本是騙外行啦…
jeremylin wrote:大家的觀念還承襲古代...(恕刪) 您的論點我也不能接受,他們拿納稅人的錢這麼多,卻連當軍人的基本規範都違背。她當軍人也不是我們逼她當的,進去了該遵守的規範就要遵守。如果連這點規範都做不到,我不相信他戰訓本務會做到多好。私下玩樂的照片無所謂,重點是明知故犯,犯了還不長眼。這樣被劈,剛好而已。我以前服役的單位也有一堆女軍官女士官(不要跟我要圖,相信我,沒有圖比較好...)也是有福利時嚷著男女平等,有義務時喊著她是女生。當然正逢大退潮時,單位研議士官站夜哨,他們也是嚷著女生站夜哨危險...(棍,白天你站在那我都不敢走過去,晚上我寧願遇到鬼也不想跟你站...)0204eric wrote:連從軍都要跟人家講...(恕刪) 完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