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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要求為姦殺嫌犯討國賠的立委及議員代付並歸還彭姓員警已支付的看護費!

支持++1
我很少發文~但遇到這種事一定要挺身而出!
希望社會能認清事實的真像~
支持+1
台灣社會真的病了
很多議員根本都只是為了作秀
整天胡言亂語...
殺人的喊救人....XD
tomsymix wrote:
為甚麼現在還有人質疑警方用槍過當 ?
到底今天警察是站在路邊練打靶隨便開槍打到人
還是因為被威脅衝撞而執行法律授與他的槍械使用權 ?
那個被打殘的 不應該找開車的那位負責嗎 ?
因果因果 現在到底是倒因為果 還是倒果為因啊 ?
還有人說 不要變成警察國家 ?
如果這樣就變成警察國家
那美國不早就是警察國家
美國駕駛人遇到警察攔檢 敢不停嗎 ?


今天這種情況發生在美國,警察是可以直接開槍槍殺這個小孩,而且事後不會有民代出來幫他說話,受傷的員警還會得到表揚,不過那個徐姓少年要是在美國,大概就會乖乖停車不敢衝撞,他雖然是畜生,可是還挺奸惡聰明,不把別人的命當一回事,但到挺珍惜她自己的命!!
雖然這邊連署不一定有力量
但至少是一個發洩管道

痛恨作秀 與 見縫插針 未經實查就亂開記者會的作秀行為
有時候民代接獲陳情或爆料
未經自己詳細查證 就急著開記者會亂放砲
或許事情是真的 也有可能是被有人心當工具
看吧!


踩到大地雷了!!活該~~~


最可恥的還不認錯道歉!!去他X的
支持 + 1
支持合法善良的員警!!
台中小康 wrote:
當時沒人知道他們是殺人犯,
請勿以事後發現之事實去套用當時之情形,
如當時只是一位無照駕駛之少年因害怕被裁罰及被父母責罵,
而闖臨檢站而撞傷員警,
觸犯傷害罪或過失傷害罪,妨害公務罪,交通罰緩等刑責不重之罪,
進而遭警方無警告下直接開槍受傷甚至死亡,甚至傷亡者非駕駛者,
大家還會認為警方無警械使用過當嗎?.
...(恕刪)



就像大陸打台灣
台灣還擊了
美國跳出來要台灣割地賠款

真是可笑可笑

原來警察臨檢
不用停直接撞過去是不重之罪

警察命真賤阿
反正他們就是想趁機會打知名度,只會一鼓腦用自己的職務打壓比他們低階的人阿!!
不是有記者大大24hr守候在01上面嗎?為什麼不報導出來,讓大家知道這些人都該被唾棄
人渣民代、人渣立委,我相信他們要選一定會連莊,因為有樁腳相挺
可是這種醜態一定要讓全民知道,就是因為這些人台灣才會不知不覺變的是非不分..
支持+1
彭姓員警為了這件事可說付出不小
但當初施壓的民代可是一付事不關己的態度

這件事某些人會解讀為針對特定民代
但其實是要來提醒所有民代要做好查證工作
不然下一個助紂為虐的民代又會被罵到臭頭
花錢速度3倍! 物品堆積速度3倍! 賺錢速度不到1/3倍!!
看來是非不分的人還真不少…也難怪這種民代會當選啦…
殺人跟攔檢不停的確是兩回事,
不過心虛攔檢不停還衝撞警察(因),導致被開槍(果),
這樣警察何錯之有?最好車子朝你衝來你還能慢慢判斷要不要開槍,
還是能控制子彈會打到哪裡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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