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媒體的斷章取義真行阿...

冷雪 wrote:
恩...這個我認同ˇ...(恕刪)

感謝您的認同,我猜想您在乎的,是鄉民和媒體該用什麼角度來處理這件事情?

我嘗試著推論如下
您認為這種錯誤是小錯誤,鄉民不該隨意就把這種小事情po上網引來輿論抨擊?
您認為媒體也不該隨之起舞,一面倒的報導負面訊息,把小事情給擴大了!

石皮 wrote:
感謝您的認同,我猜想...(恕刪)
正確的推論!!!

因為這些事情是每天都在上演的的....不只公家機關私人機構也會有!!!

可是這不是一個死罪的錯!!!

鄉民有PO文的權利...可是沒有定人家罪的權利..媒體也沒有!!

因為這樣子過度渲染...反而會造成反效果!!!物極必反....然而媒體的隨之起舞也是非常盲目的!!

不應該只片面擷取一方的說詞....也應該有不同的聲音發出來!!!

因為這樣子的片面擷取...而造成眾矢之的的批判當事人..然後在因為這樣批判..上級再加重懲處....反而會讓人有殺雞儆猴的感覺!!

就因為他被抓到所以犧牲!!!但是犧牲是要有值得改變的...不值得改變的犧牲那都是騙人的!!
然而正義的行使不是不好...而是要用適當的正義!!太過於正義以至於太過偏頗...那就不是正義了!!正義行使是要分清楚事情的輕重的..要行使正義之前要想一下這樣的傷害會有多大...有多少後遺症的!!
【嘴砲×貞節x巨乳】【守身如玉巨乳寶】【褲襠的隆起 絕非虛有其表】 【嘴砲●雪】
要看吧,我覺得保全那件事真的就有點無聊
最多你告他們違規停車好了,他們買早餐關那個人屁事
你又不是那家保全的客戶,人家又是私人企業,不需要受你監督,你管他們怎麼辦事
冷雪 wrote:
正確的推論!!!因為...(恕刪)

就某個角度,我認同您的觀點
但是這中間有些模糊的地方
我試圖著把這因果關係排列一下

1.當事人做錯事→2.有人PO到網路上反應→3.引起眾多討論(包含正反意見)→4.引起記者關注而報導→5.當事人被懲處

針對這幾個階段性,發表一下我的淺見
中間過程不論如何,起因是1.有人做錯事,結果是5.當事人被懲處(可能因報導而加重)
當事人做錯事,就應該被懲處,只是輕重問題,相信您也應該認同
前幾樓已經談過了,因為被報導而加重懲處,這責任在當事人的長官或公司,您也認同

現在比較有問題的是過程中的2.→4.
對於有人PO到網路上這件事情,我認為並不能立刻吸引記者注意而去報導,畢竟每天在網路上的文章這麼多,一定是很多人關注的議題,記者才會去報導
所以有過程3.的出現,眾多正反意見去討論,甚至爭執,才會有過程4.引起記者關注而報導

所以我們應該可以說,過程2.是事件的起火點,而過程3.是把事情鬧大引起軒然大波的催化劑

因為過程3.正反意見的討論,互相攻擊,引起高點選率,引起輿論的關注,不管是站在哪方面來看,只要去討論的人,應該都脫離不了催化的責任,如果那人PO在網路上,大家不要理會它,記者理論上來說就不會去報導他,那事情就不會鬧大,也就不會加重處分,也就是說,"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死",原PO是主攻,大家是助攻~

不過,如果您認同,加重處分是長官和公司的責任,那錯就應該是在長官和公司,如果他們沒有因為報導而加重,那就是應該回歸這件事情的本質,當事人因為他自己做錯事,而遭受受到合理的懲處

至於報料文化,把這種事件PO上網的心態,什麼樣的事情可以PO上網,什麼樣的事情可以檢舉,什麼樣的事情不該檢舉不該PO上網,這可有得討論了~
石皮 wrote:
就某個角度,我認同您...(恕刪)

恩...詳細的解釋...

當然!!也就像你所說的....沒有一定催化力量這東西就不會爆發~~~因為這種事情可大可小....但是只要一經過渲染!!!
一定會放大...當放大的時候就必須給一個讓輿論可以平息下來的安定劑....這點我說實在的我相信多少一定會下重手...但是下多重!!則必須要由主管機關來定奪!!!!可是主管機關也必須要明查...不能因為經過渲染跟輿論壓力而造成懲處上面的不公正因而打擊一個團體的工作氣氛與士氣!!當然我也認為我也是催化劑的一員..畢竟已經討論了多少就有催化作用!!!


在來說到爆料.....這東西不是不可取...而是要爆對!!不是只要自己認為不對就去爆....這樣不就如同狗仔隊一樣沒經過查證屬實的證據.....就先用最聳動的方式報導出來再讓這事件持續受到抨擊跟輿論的壓力...個人認為非常不可取........但是也像你說的真要談!!那我們2個可能會瘋掉ˇˇ....



石大快點做結論報告......該睡了ˇˇ這篇本來沉了又被挖出來鞭屍.....趕快來個結論!!我要等看結論...因為這種討論跟釐清方式我比較喜歡!!...
【嘴砲×貞節x巨乳】【守身如玉巨乳寶】【褲襠的隆起 絕非虛有其表】 【嘴砲●雪】
冷雪 wrote:
恩...詳細的解釋....(恕刪)

啊~不好意思,年紀大了,撐不了那麼晚就先去睡了
起床才看到你在等我
其實也沒什麼結論,頂多能說說自己對最近這兩件事情的想法

我想一個人做錯事情,沒被抓到,那是自己好運,萬一被抓到被罰,只能自己認命
就像我開車常會超速,我很清楚超速是不對的,但是沒被拍到沒被攔到,那都是我運氣好
一個不小心被攔下來或是被拍照要開單罰錢了,我只能怪我自己運氣不好,不能去怪條子不能去怪相機
(但是當下還是會e04,過了就好了,我想那不過是把對自己不小心的責怪轉移去相機或是條子甚至政府身上)

如果這兩件事情的主角,他們真的有做錯事情,受處罰那本來就是應該,
(是真的只能說他們運氣不好被拍到,或是說他們不夠長眼,但是做錯是事實)
不管是上班忙裡偷閒還是武裝出門趁隙違規買個早餐,他們都做錯了,
而這事錯誤的嚴重程度,其實每個人感受不一,每個人標準不一,
這嚴重程度這應該由他們的長官或是公司來決定,不是網友來決定,也不是記者來決定
至於處罰多重是否不合理等等,前面也討論過了

其實應該是原po把這些po上網的動機和態度比較受到質疑,我想這也是造成很多正反意見如熱烈討論的原因,
近來光是在01就可以看到太多類似這樣的文章,不管是武嶺的塗鴉,環島的貼紙,遊憩區的噴漆,烘爐地的錯字
記得以前也有在別的站上因為學生好奇抓了海裡的東西(沒記錯的話是西班牙舞孃)又po上網搞得沸沸洋洋
這些事件,有的有上新聞,有的無疾而終,但也因為鄉民們的力量,讓這些事件可以浮出來受到重視,
進而讓許多人上了一課或是學到教訓~
而武領的塗鴉和保全違規的飯糰,到底哪件事情嚴重?
我想這不是能夠放在天平兩端去做比較的,在每個人的心中也不見得會有相同的答案

我倒覺得,真正引起反彈的,應該是原po者的心態或是方式,這也是現在部份台灣媒體常犯的錯誤
那就是他們沒有單純如實的呈現他們所見的事實,而是有如說故事般,已經加上了自己的感受或主觀的想法
結果就是去影響了接受這些訊息的閱聽人或是網友~

而媒體的力量本來就不是市井小民所可以抗衡,大家無法去影響他的報導,所以只能為之氣結
而原PO的論點既是PO在論壇,則總可以讓大家恣意發揮高談闊論了吧!沒想到他又用了黑名單功能...
這當然會讓持反方意見者抓狂,於是許多不論是非針對人身的言論也相繼出現,
到最後,焦點早已模糊,對錯也無須辯論,因為那早已不是大家關注的重點...

如您所說,"正義的行使不是不好...而是要用適當的正義!!"
深深地建議,要將自己所見的"惡"PO上網,不是不好,而是不該自己就去宣判了那個"惡"的罪
那應該是由網友鄉民們公評的~
嗯嗯..感謝石大所做的最後註解.....正義的行使是必須的...但是行使正義前請先想清楚...你做的到底是不是正義!!!感謝各位的指導與批評!!!謝謝大家!!
【嘴砲×貞節x巨乳】【守身如玉巨乳寶】【褲襠的隆起 絕非虛有其表】 【嘴砲●雪】
持不同意見互相辯論是一種溝通管道,可以聆聽不同的思考模式,畢竟不是所有事情都能用二分法區分。
但是很多人一開始就已經堅持己見,遇到不同想法的人就先有防衛心態,未審先判,接下來用言語攻擊對方,
然後就變成兩派人馬叫囂。
小至論壇各討論區,大至族群、黨派、、宗教、南北都有這種現象,實在是覺得台灣對於素養的教育很少被重視,
反而被當作一種文化及精神......
http://stand05.pixnet.net/blog
理性討論的文章果真能深深打動人心

被兩位上了一課了

感恩....

媒體暴料->媒體公審->媒體鬥爭
網路暴料->網路公審->網路鬥爭
台灣不都是這樣搞的嗎 ??

最鮮明的媒體鬥爭 , 應該就是杜正勝打瞌睡的照片
一張打瞌睡的照片 , 都可以佔據各大新聞及媒體版面 , 連鞭數週

反正現在人都下台 , 為他稍威打抱不平 , 應該不會被停權吧 ??

PS: 只針對杜正勝打瞌睡一事評論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