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巫先生 wrote:她是我前女友啦…出事...(恕刪) 可憐在哪???現在大學那麼好考研究所也很好考用點心思就可以考到不錯的學校就是有些人想不勞而獲妳女友偽造文書可憐其他的人正常考上唸書的畢業就該死????
假造學歷這麼大條的事情,什麼這些人不怕會被發現呢?以及被發現也滿丟臉的吧?可惜大概也真的都是只有開除而已,如果公司有告這樣的人,似乎對其他規規矩矩的人比較公平,即使是緩起訴也好,因為也算是有前科,問題是也不是每間公司都會要求員工提供刑事記錄證,員工不說,也沒人知道員工有前科啊。頂多就是不去要提供的公司就好。
小巫先生 wrote:看整篇下來應該是還有機會啦 看公司吧! 也許有些公司會看在如果這個人真的有能力, 幫公司賺錢, 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過如果公司規模越大時, 可能就不大能容忍這樣的事了. 每一個員工出去都是代表公司, 如果此人有誠信上的問題, 公司可能也就很難對客戶交代了.我見過的, 1> 這個人以後去其他公司應徵, 如果打來原公司做 referral (抱歉, 不知中文叫啥), 原公司會告知此一問題. 可能對此人就不大好了. 2> 跨國性的公司, 如果一但發現此一問題, 不管是已錄取或是在應徵的過程中. HR 會記到系統裡, 此人全公司永不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