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警察,這種case,直接銷案就好了消防,救護行為本來就可歸責於緊急避難行為,可以不罰不是嗎像總統高官公務車在省道行駛,我就不相信,固定式測速會選擇性不拍那拍出來的照片怎麼辦,一定是直接就丟了我就不信會寄去總統府,行政院台灣警察只會欺善怕惡的形象,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pan6282 wrote:如果你還有印像的話,好幾年前有救護車假運送病患之名在高速公路運送賽鴿,最後被查獲!...(恕刪) 那是民間私人救護車 阿貓阿狗都可以開像赤子這種的 是政府公家的 911, 開車的是 EMT和民間私人救護車根本不一樣 不可以混為一談穿白袍的不一定是醫生 屠宰場殺豬的也有穿白袍的
哈~ 蠻可笑的,條唄唄業績有缺這麼兇嗎?這是不是測速器拍到的,而不是人為拍的?印象中,機器拍的警察自己是沒辦法註銷的。所以也必..需跑這樣的註銷程序。假設是人為的...嘿嘿!! 去該分局講一下,改天要是該分局警員執行中發生事情,最好是自家警車上有備有急救器材,不然您就給他依規定駕駛急救車....
郵筒 wrote:請問一下交通隊的處理警員不會先去查一下是否有出勤記錄,再寄紅單嗎?恕刪) 哈~~交通隊是警察機關,消防隊是消防機關,兩個是不一樣的機關,如何查,當然就是發公文查了喔再者~就算是警車超速、闖紅燈,還是要開單寄紅單,再由違規單位申訴,天知道你是辦私事還是公事,所以就是要簽公文回復敘明事由,並附上證明(出勤記錄、工作紀錄簿……等)以資證明湖濱一號 wrote:假設是人為的...嘿嘿!! 去該分局講一下,改天要是該分局警員執行中發生事情,最好是自家警車上有備有急救器材,不然您就給他依規定駕駛急救車....恕刪) 那照相我怎麼看都像是固定桿測速相機拍的~~,另外要留口德~~
還是覺得警察開這個單很莫名其妙,小弟去過的國家不多,不過日本還不少次我還沒看過哪個國家的救護車或消防車不趕時間的,都是很趕著開車當然日本的駕駛人,聽到救護車之類的聲音,都很乖的排排好,讓路給救護車走救護車還用廣播回應"ALIKADO",那是在名古屋看到的景象救命救火不要超速?乾脆也要警察不要追歹徒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