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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自己蓋房子來住的嗎??

我也覺得沒必要淌這個混水
雖然房子建好後建物所有人是你
只要你有居住事實土地所有人也拿你沒辦法(除非法院判強制拆除)
但這種不安心是你要的嗎?
還有..您家的地是建地還是農地阿?
建議去找找相關土地條例來看
或許依法規你根本請不出建照(不分割的情況下)
這樣你又多了一個理由說服你先生不要蓋違建
雖然公寓要繳管理費,也有其他的缺點
但也不是沒優點
像離開家幾天,過年不在,出國旅遊....也比較放心

跟大家的意見一樣,不建議蓋在不是自己名下的土地上
不然就請你公公將妳們要蓋的土地先分割給你們,接下來的問題還多著勒。。。。住太近真的會產生很多摩擦

以前我跟我妹說他如果想自己蓋自己的房子(我妹已婚,嫁老家隔壁村莊),我們老家隔壁有獨立的一塊大約25坪的建地,她可以用,但大家也跟我說,名子是你的你妹哪敢蓋
只是我妹沒想蓋,不然我會先將土地過戶給她
過戶才有誠意,不然怎麼講都是屁(我是在說我喔,不是在說你公公)
我倒是認為應該可以蓋
但是只能蓋在土地的一半(或是1/4..因為配偶可以分一半)
地上物的使用權跟所有權跟土地所有權好像是可以不一樣的
與其導致家庭紛爭...倒不如就順了妳老公的意
未來如果土地因欠債被拍賣...你也可以優先購買建物的土地
至於公婆跟老公的弟弟如果可以就住老家嚕
若沒辦法必須住在一起那也無妨
終究地上建物所有權是你們夫妻的
況且如果以後土地要貸款抵押的話..若沒有分割
也得你們簽同意書...應該更有主導權吧

以上是我的淺見...時計得問一下律師或代書應該會更清楚
舉手承認

看了版主幾篇文章之後
發現版主是01少有的真性情人物
真實的跟大家分享
以及聽取網友的意見

(先自鞭三千)
自己也是老回復豪小還是砲文
認真給建議沒幾次

但是..
認真說起來
俗話說的好
勸和不勸離
畢竟都有兩個孩子了
版主又犧牲學業前途賭在先生身上
這場豪賭早就已經超過認賠殺出的停損點了
建議
嘗試這多點小女人
也許男人就是吃這套吧
用"傻嬌"的溝通有時候還真的挺有效的
雖然會壓抑版主自己
不過
有時候退一步海闊天空不是嗎
加油!!



whocantellme wrote:
大家好,潛水那麼久了...(恕刪)

這一期的商周應該能給開版大不錯的藉口唷!
重點,其實是投資報酬率。
我們就算拿400萬去彰化蓋個透天好了,除非老家在甚麼特定區域中,否則未來的空間是很有限的。
但400萬的頭款,可以買到台北市精華區內還OK的中古屋了,這樣的房子,未來的空間就不一樣囉!
同樣使用400萬,一個試放到最後地權還要跟人分一半的土地上,一個是未來可能因為重劃或轉手還
有升值空間,怎麼選,應該很清楚吧。
愛,要有自私的成分;所謂無私的愛,其實是絕對自私的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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