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 wrote:我不抽煙但是我也覺得...(恕刪) ............................活著也是一種慢性自殺~那照你這樣說~你可能不想活已經很久了...........我不抽煙也不吸2手煙~外出我都會戴口罩~因為極度討厭煙味~奉勸各位老煙槍~真的!!!~飯後一根煙,死的快一點~
只是想抽根煙到處躲躲藏藏就算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個"戶外"的區域 想說可以抽根煙了吧還要東看看西看看先看有沒有所謂的禁菸的鳥標誌還要看看有沒有攝影機還是有沒有人躲起來還是順路經過想偷拍你 檢舉賺獎金真的很誇張耶政府想賺錢的歪腦筋動到吸煙者的頭上來了健康稅難道還扣的不夠?生氣 ..........那何不乾脆台灣就不要賣煙就好了阿!!怒 ...........就連要設立一個合法的"吸煙室" 還要那麼多條件那請問一下 誰來提供這個資金讓各大公司建造?
董氏基金會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把煙消滅,政府的功能也很簡單,訂定法令就好,不遵守就罰阿,多簡單阿。現在就有很多研究報告指出,每週運動的人,生病機會比別人少,以後也許也會有法令,為了健保的公平性,訂定運動法,在室外的人一律用跑的,讓身體健康。降低健保支出。昨天新聞還說,有研究報告說機車怠速熄火比較好,想想1000萬台機車在台灣,要多少支煙才會有那麼大的傷害,不過煙比較毒(未必喔)而且有2手煙,抽煙民怨會比較少,所以不敢訂定機車怠速法令。因為社會要進步。也許地球暖化也是香煙造成的吧。對啦,那些菸蒂亂丟,真的很不好,不過講別人,自己最好從小到大沒亂丟垃圾,有丟 還嫌別人菸蒂亂丟的XX爛掉,不要有嘴說別人。
Charles Laih wrote:(恕刪)如果一些不認識的路人,一起在安全島上抽煙,就會變成「三人以上公共場所」,這也是違法的!...(恕刪) 依照菸害防制法新法(96年7月11日公佈)第15條"全面禁止吸菸場所"之第12項:十二、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你既然要吸菸,可以花一些時間去弄清楚新法的規定,維護你自己的權益,不要因為吸菸而把你弄糊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