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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寵物防治法"

jenli wrote:
話說日前家族聚餐在龍...(恕刪)


以後餐廳就挑一下,人家開門做生意很為難的,
會有那種不准動物進入的餐廳,訂位的時候確定一下就好了。
我是把動物當動物看的人,但是有另外一些人是把動物當人看的,
就彼此尊重一下好了。

倒是狗在輪胎作記號的事,我就會很能感同身受,
因為,小弟是自己洗車的,每次看到輪胎有痕跡
就覺得我們附近的鄰居們很不夠意思,
停車格旁邊就是樹叢了說。
我比較希望有小孩防治法/台客防治法/小廣告防治法/公務員怠惰防治法
主人才是問題的根本,應該要強制寵物登記,晶片登記,並發放寵物身分證
如果棄養寵物經查到,處以10000以上的罰金

如果主人不清除狗便,或放任寵物大小便,咬人等都應該給予處罰
小弟自己有養一隻MIX犬,我絕對不會讓我家狗狗對輪胎尿尿,這些都是主人可以做的
就跟騎機車但安全帽一樣,在台灣,有罰才會有人遵守

有太多人不適合養寵物又愛養,尤其是看到可愛動物的,然後說好可愛喔,我也要養一隻的
最後長大不可愛了,或是養了才知道麻煩的,因此棄養的這種人
不適合養寵物的人才是問題的來源
攝影~咖啡和音樂
允許寵物進入餐廳,不代表允許寵物可以在餐廳裡騷擾其他客人。
允許小朋友進入餐廳,也不代表小朋友就可以在餐廳裡亂動其他客人的物品。
這一樣是公德心問題。
話說回來,其實餐廳裡面,大多是小鬼破壞性遠高於寵物....

看過狗狗本無事,而小鬼高聲叫囂和戲弄狗,導致狗狗反擊,被狗咬後,又哭叫大人來修理人家的狗,真是超賭爛小鬼的。

所以應該是小鬼與白爛大人防治法設一設.....
jenli wrote:

…我媽之所以生氣是因為我哥的三歲小女兒很怕狗
而這隻狗一進來就一直往我姪女的方向跑
把她嚇到了...(恕刪)
帶狗進餐廳問題不大,但沒有綁狗鍊就不對了,可以報警取締。


jenli wrote:
…對方不但沒道歉反而回:
你去跟老闆說啊!
我媽:
人家要做妳生意當然不會說話,妳們自己要有公德心啊!...(恕刪)
其實真的可以跟老闆說。老闆要做生意是吧?總不會只做狗主人的生意,你們這桌也是生意。假如老闆態度不好,不妨跟他「大聲理論」,看他怎麼做生意?聰明的老闆至少會請狗主人把狗綁上狗鍊。
matika wrote:
小鬼防治法:

1 都會區不准養小鬼
2 郊區只能養在室內或自家庭園
3 會鬼叫的小鬼一律戴口罩
4 任意放小鬼在別人家門口大便,在別人輪胎小便的罰6000
5 任意放小鬼出來追小朋友或往來車輛者罰10000
6 任意放小鬼在公共場所鬼叫狂奔者罰10000

同意+1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饞黨主席 wrote:
話說回來,其實餐廳裡面,大多是小鬼破壞性遠高於寵物....

看過狗狗本無事,而小鬼高聲叫囂和戲弄狗,導致狗狗反擊,被狗咬後,又哭叫大人來修理人家的狗,真是超賭爛小鬼的。

所以應該是小鬼與白爛大人防治法設一設.....

說得太好了,同意+100
上邪!我欲與君相知,長命無絕衰。山無陵,江水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棄養寵物要付贍養費

一個月8000先預收10年

把飼料 管理 水電都算進去

可能8000還不夠
推~小孩防治法
公共場所亂叫罰錢
公共場所奔跑罰錢
公共場所尖叫罰錢

有些沒家教的小孩
筆友家教的狗還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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