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li wrote:話說日前家族聚餐在龍...(恕刪) 以後餐廳就挑一下,人家開門做生意很為難的,會有那種不准動物進入的餐廳,訂位的時候確定一下就好了。我是把動物當動物看的人,但是有另外一些人是把動物當人看的,就彼此尊重一下好了。倒是狗在輪胎作記號的事,我就會很能感同身受,因為,小弟是自己洗車的,每次看到輪胎有痕跡就覺得我們附近的鄰居們很不夠意思,停車格旁邊就是樹叢了說。
主人才是問題的根本,應該要強制寵物登記,晶片登記,並發放寵物身分證如果棄養寵物經查到,處以10000以上的罰金如果主人不清除狗便,或放任寵物大小便,咬人等都應該給予處罰小弟自己有養一隻MIX犬,我絕對不會讓我家狗狗對輪胎尿尿,這些都是主人可以做的就跟騎機車但安全帽一樣,在台灣,有罰才會有人遵守有太多人不適合養寵物又愛養,尤其是看到可愛動物的,然後說好可愛喔,我也要養一隻的最後長大不可愛了,或是養了才知道麻煩的,因此棄養的這種人不適合養寵物的人才是問題的來源
話說回來,其實餐廳裡面,大多是小鬼破壞性遠高於寵物....看過狗狗本無事,而小鬼高聲叫囂和戲弄狗,導致狗狗反擊,被狗咬後,又哭叫大人來修理人家的狗,真是超賭爛小鬼的。所以應該是小鬼與白爛大人防治法設一設.....
jenli wrote:…我媽之所以生氣是因為我哥的三歲小女兒很怕狗而這隻狗一進來就一直往我姪女的方向跑把她嚇到了...(恕刪) 帶狗進餐廳問題不大,但沒有綁狗鍊就不對了,可以報警取締。jenli wrote:…對方不但沒道歉反而回:你去跟老闆說啊!我媽:人家要做妳生意當然不會說話,妳們自己要有公德心啊!...(恕刪) 其實真的可以跟老闆說。老闆要做生意是吧?總不會只做狗主人的生意,你們這桌也是生意。假如老闆態度不好,不妨跟他「大聲理論」,看他怎麼做生意?聰明的老闆至少會請狗主人把狗綁上狗鍊。
matika wrote:小鬼防治法:1 都會區不准養小鬼2 郊區只能養在室內或自家庭園3 會鬼叫的小鬼一律戴口罩4 任意放小鬼在別人家門口大便,在別人輪胎小便的罰60005 任意放小鬼出來追小朋友或往來車輛者罰100006 任意放小鬼在公共場所鬼叫狂奔者罰10000 同意+1
饞黨主席 wrote:話說回來,其實餐廳裡面,大多是小鬼破壞性遠高於寵物....看過狗狗本無事,而小鬼高聲叫囂和戲弄狗,導致狗狗反擊,被狗咬後,又哭叫大人來修理人家的狗,真是超賭爛小鬼的。所以應該是小鬼與白爛大人防治法設一設..... 說得太好了,同意+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