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老是常常把"責任感"這幾個字無限上綱...如果那些老闆級的經營者自己有做到責任感的話...現在就不會有那麼多減薪.裁員.無薪假了要人負責任要有個限度...不是對自己不利時就一直強調責任感唉..說來話長..不提了
怪貓~oioio wrote:不要老是常常把"責任...(恕刪) 也許我在大陸待兩年半了...對責任感這個問題比較敏感...我這邊常常有我所謂的"不負責任"的員工...說走就走...我們的工作是業務性質的!如果沒有交接,那我豈不是要一天到晚面臨服務客戶的空窗期?工作的交接是把重要的事情進行移轉,並不需要鉅細靡遺的把瑣碎事情一一報告!這在平日的報表上就要嚴格要求!交接時才會迅速確實!交接與否當然在勞基法上沒有硬性規定...就像年終獎金一樣沒有規定,可是在景氣好公司賺錢的時候有人嫌過嗎?責任感是在個人心裡面的!法律並沒有辦法強制規定...
rachel_73 wrote:這位大大 感謝你的...(恕刪) 新來的司馬昭.....圓得很辛苦阿人家主任講電話你怎麼內容這麼清楚? 你們學校的電話都是免持的喔 你不是主任的話, 你不擔心自己是下一個受害者?主任這麼爛, 聯合其他老師把主任趕走阿 主任是哪根蔥? 不給離職找園長去嘛啊不然就像前面朋友說的, 可以開始找消防局衛生局教育局的電話了
不管是七年級、八年級還是六、五年級,會在週一表態週末離職的,基本上就是有問題好不好,不管那個主任是不是有威脅的口吻,但你朋友的行為真的很值得讓那主任發文到"他們"補教協會的會員通知一下如果不小心請到這種沒責任感的員工,請務必注意隨時能有人頂他的位置-----------------------------------------------------------------------------ps.家人住院,只准四小時假基本上太過份
神戶齊 wrote:把那主管的話錄音下來...(恕刪) 主任EQ太低了.不要動不動就玩法律好嗎?錄音下來去告它,然後呢?以牙還牙是嗎?不會累唷!!能用理性方法處理是最好的,相信這比用法律的方式好,畢竟還年輕,如果那主任真的玩陰的,你可能就要去縣外找工作了。ps:4.5年級是不可能在你下面工作,除非世界亂了。
我也覺得遇到不懂人情世故的人,對小朋友成長一點幫助也沒把這篇PORT在一些親子網站效果會來的大吧,家長都要求退費換別家了幼兒園本來就問題一推,光娃娃車問題我看就沒幾家合格,消防也是擺擺幾支滅火器,有幾個老師上過逃生訓練的課程,主管嚴厲是不可缺少的,但用在公事上面,家人生病也用這招算不算執法過當,帶人是要帶心的,你不將心比心,人家也被必要給你方便多待下來,時間到該走就走,至於那位新帳號的朋友,要人說你不是主任也有點難,不然就證明你是在裡面上班的某某位吧,你主任看到你這麼用心應該會好好重用你或者你自己就是那個主任呢
rachel_73 wrote:這位大大今天上班剛好...(恕刪) Rachel_73 如果你覺得我們都只是聽到版大單方面說辭,那可不可以請你們家主任上來說明,因為你好像也是第3者,還是說你也在場阿?? 妳提到關於"各行有各行的行規" ,我再勞基法裡找不到關於"幼教行規" 的條例,你要不要說明一下阿! 給那些想踏入幼教業的" 7年級生" 知道一下唷!!不然到時又要跟主管鬥志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