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無權搜客人的包包 所以都是 "客氣" 的請您把包包打開,把東西拿出來看一下再加上台灣人一般都很客氣的配合所以多數人覺得,店家有權這樣做 當然您也可以不配合並把事情鬧大請對方找警察和店長出來不過........除非你下次不來這家了
我要成為海賊王 wrote:感謝各位的回應 讓...(恕刪) 下次在遇到這樣的情形~如果你時間多的話~打個110報警 請警察來~~然後跟賣場人員說 有偷我當場被抓去警察局~沒偷我就要告你 拿精神賠償~~當然是要你臉皮厚~時間多 再來這樣子搞
上次在大潤發也遇過一樣的事,我當下注視著對方,說出以下的話:「你可以翻我包包沒關係,可是你最好有翻出什麼來,否則等等我要你用命來賠。」對方瞪大眼睛看著我,但完全不敢動,我還有其他事也懶得再說什麼,揹上包包走人。
這種問題小弟很好奇,知道的大大幫忙回答一下:一、我們一定要寄放包包嗎?如果我的包包很貴,或是剛買了一隻鑽表放在裏面,寄放後出了問題,店家負全責嗎?二、我們有權拒絕搜索,那如果跟店家約定若搜索後無結果必須賠償,這約定成立嗎?
再次感謝各位的指教我想01果然是個好站,能夠聽到許多不同立場的聲音這是我所欠缺的當然,我仍然堅持我的看法1.我未遵守店家的規定,這是我的不對;但不代表店家就有檢查的權力,畢竟他們不是執法者。2.店家規定屬『私規』,雖然我違反了但不代表我觸犯法律,頂多只能請我出來而已。3.店家要求檢查背包卻是直接違反『刑法-第304條』,請注意這是法律而不是私規。4.舉例來說:我可以在家裡規定來訪者需要脫鞋才能進入,但這是我的『私規』。但若有一天修水電的忘記脫鞋踩進來,我就可以辱罵、甚至揍他嗎? 當然不行!! 這是違反『法律』的。5.請務必參考下列網站訊息,特別是蘋果的那一篇。 參考我~參考我。假設日後對簿公堂時,我不一定會輸,但店家未必能全身而退我仍會朝向與店家私下和解的方法進行如果第二話寫的不好笑,請見諒
三貓之僕 wrote:這種問題小弟很好奇,知道的大大幫忙回答一下:一、我們一定要寄放包包嗎?如果我的包包很貴,或是剛買了一隻鑽表放在裏面,寄放後出了問題,店家負全責嗎?二、我們有權拒絕搜索,那如果跟店家約定若搜索後無結果必須賠償,這約定成立嗎? 一、可以不用寄放,但比較有道義的作法是出結帳區前主動打開包包給店員檢查 除非你在店內的行跡非常可疑,否則我跟你保證店員不會為難你,甚至連看都沒看就跟你說聲謝謝 另外,如果在有規定包包要寄放的賣場內寄放自己的任何物品,不論是在寄物櫃或是寄物台 一但遺失,店家必須完全負責,因為你們是配合賣場的規定行事 且也是因為賣場的規定使然,而導致你們的東西遺失,故賣場必須完全負責二、不成立,更不可能有賣場跟你作這樣的協定
樓上的:為什麼賣場要硬性規定寄放?若寄放遺失/損壞,賣場真的負責全額賠償嗎?人家的皮包怎能隨意翻看?貴重東西好幾樣,不能放皮包,全要拿在手上,這是尊重客人嗎?不尊重客人在先,卻奢望客人尊人你們沒人權的土匪規定?你個人願意被搜身並不代表你的作法是正確的。別拿你的奴性在現代講求民主自由的人權社會丟人現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