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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扯,網路分享自己嬰兒裸照被送辦


attn_mike wrote:
他憑甚麼覺得嬰兒照猥褻了???


這個就是重點了,猥不猥褻的標準在哪?
所以 露點就是猥褻 變成了一個基本但是又有點似是而非的標準
這些都是在法條上或是其他部份要加註說明甚至加強明定的

前面也提了,是不是真的犯法有沒有罪這些都是檢察官、法官去認定
警察的權限不到那邊,給予業績獎勵也不是警察自己可以說了算的
一定是什麼單位或機關定給他們的

我想表達的是不管是惡法或是什麼樣的法條
冤有頭債有主,一昧的把批判放在警察身上似乎不是那麼正確
忘了後面那個更應該負責任的部份
自己的老婆自己疼,如果在這個世界上,有一個人比你還疼你的老婆,那你就離麻煩不遠了。
這些警察是沒腦袋喔

這樣也辦

真是腦殘無藥醫

難道是那個警察對這種有性趣

當事者應該反告警察

chenwichx wrote:
當時警方解釋,有些照...(恕刪)


可能那些警察的比小嬰兒的還要小 所以分不出來

哈哈
如果是一個戀童癖的人看到嬰兒的這種照片
會不會有反映
何況小孩未滿18嵗
本來就不應該拍裸照
且小朋友又不是動物,至少給他們穿衣服拍照吧
所以被送辦也不無道理

如果嬰兒拍裸照沒問題
那未滿10嵗的小朋友拍呢?
怎麽,這樣叫紀錄,叫趣味?

cyyang99 wrote:
今天在中國時報看到一...(恕刪)


正常摟~有署長挺他阿~最好判有罪~而且多抓幾個~那現任政府要倒閉時日應該已不遠了~
sanfel wrote:
我覺得換個角度想這些...(恕刪)


說的對~那法律有說警察可以在無法源依據下將一個中華民國公民手中的國旗搶奪嗎?
這警察是否構成公然搶劫中華民國公民私人財物呢??
bryansun wrote:
那好呀
以後你出生的女兒,兒子就把他們的裸照拍給我欣賞
最好連性器官那裏拍得清楚一點



嘖嘖嘖.....講話客氣點...少用不當字眼攻擊別人....
你的先拿來給大家看吧~

你現在和小時後有沒有差別? 動一下腦!
bryansun wrote:
那好呀
以後你出生的女兒,兒子就把他們的裸照拍給我欣賞
最好連性器官那裏拍得清楚一點
...(恕刪)

這位先生,你覺得你講這種話得體嗎???
網路po文請就事論事
希望你不是警察.......

sanfel wrote:
這個就是重點了,猥不猥褻的標準在哪?
所以 露點就是猥褻 變成了一個基本但是又有點似是而非的標準
這些都是在法條上或是其他部份要加註說明甚至加強明定的

前面也提了,是不是真的犯法有沒有罪這些都是檢察官、法官去認定
警察的權限不到那邊,給予業績獎勵也不是警察自己可以說了算的
一定是什麼單位或機關定給他們的


真正重點在於員警辦此案心態....
刑案要成案..需送地檢分案給檢察官偵辦..
如果該員警只將照片網址送地檢..請檢察官指揮是否要發傳票是否要偵辦..
此案200%不會成案.這雞毛蒜皮的事依慣例會退回要求補強證據.
或者直接退件被飆一頓也說不定...
證據是啥????也就是當事人口供....
太多員警用這種違反程序的方式取供...既然有供送地檢..地檢自然非辦不可..
大大浪費司法資源不說..更讓當事人無端面對司法.
徒增刑案記錄...只為了他績效..
另外業績算法..雖然我沒求證過.但聽說是不管函送或是移送~只要送就有分數
attn_mike wrote:
2.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您覺得員警依法辦案??他憑甚麼覺得嬰兒照猥褻了???...(恕刪)



其實猥不猥褻是看個人的感觀!
說不定某些人剛好是戀童Gay,看到男比比的小弟弟會有反應,所以他覺得對方散佈猥褻圖片咩!
應該是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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