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155112 wrote:
您有打錯嗎?
不...(恕刪)
我是吸菸族

inoue555 wrote:
看一下條文不就清楚了...(恕刪)


inoue555 wrote:
98.1.11 菸害防治法新規定條文
第四章 吸菸場所之限制
十一、
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

jimbean wrote:另外有些不吸煙的人會說
什麼一聞到菸味就會頭暈 想吐 不舒服
我講個偏激點的話
那這些人是不是在馬路上聞到汽機車排放的味道也會有這些症狀?
記得看過新聞
汽機車廢氣的有害物質等於好幾支香菸的量
這根本只是心理作用吧...(恕刪)
jimbean wrote:
這個法令實在讓吸菸的人很難接受 製造 販售 還有滿十八歲的成年人吸菸都是合法的
但是卻有一堆限制的法令 雖然吸煙不好 但是抽煙是合法啊 現在訂一堆法令來限制
加上董氏基金會又一直宣導 搞的抽菸的人很沒人權啊
尤其政府的說法更是奇怪 什麼煙變貴 吸菸的場所變少 就是希望癮君子戒菸
哇勒 你合法供應菸品給民眾抽 再來宣導說抽菸不好 再來抽健康捐
這個邏輯會不會太怪了啊
另外有些不吸煙的人會說 什麼一聞到菸味就會頭暈 想吐 不舒服
我講個偏激點的話 那這些人是不是在馬路上聞到汽機車排放的味道也會有這些症狀?
記得看過新聞 汽機車廢氣的有害物質等於好幾支香菸的量 這根本只是心理作用吧
算了 我只是發牢騷 請不要圍剿我 吸菸又不犯法 唉唉